| 索引號 | 01526256-4-04_A/2017-0926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6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龍山鎮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山鎮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產業生產,協調好本鄉鎮與外地區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并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財務管理上嚴格遵照預算計劃執行,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增收節支,開源節流;2.賬務處理上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做到原始憑證及時傳遞,保證憑證審核、裝訂、存檔等后續工作;3.配合做好各項審計監督工作,提供真實數據資料,對審計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提供幫助,保證審計監督工作順利進行;4.做好了各應種收款的清收工作;5.對區域內各種預算、專項資金進行了監管,按季報送監管資金臺賬和報表;6.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年終進行全面財產清查盤點,由單位財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和財產使用部門共同進行,做到家底清楚,按照清查結果和規定程序辦理盈虧資產的調賬,使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7.按要求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能直接支付的按要求直接支付到單位及個人,不能直接支付的采用授權支付,由報賬員和單位個人先墊付資金,再使用公務卡辦理結算業務;工資在建行開設工資代發戶,未納入工資統發資金及付農戶的各種補助資金,都轉工資代發戶由建行代發。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山鎮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分別是:
1.行政單位:龍山鎮人民政府、人大、黨委、紀委、社會團體。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龍山鎮財政所。
3.其他事業單位:龍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包含龍山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利工作站、畜牧獸醫工作站)、林業工作站、文化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山鎮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108人。其中:行政編制41人(行政工勤無編制),事業編制6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5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11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4人,村社區干部78人),事業人員6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5人)。
至2016年11月退休人員60人。2016年12月退休人員工資由社保發放,人員相應減少。
實有車輛編制11輛,在編實有車輛11輛。其中:2016年公車改革,公務車封存處置4輛,因未辦理固定資產核減手續,固定資產價值未減少,年末車輛未減少。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總收入5517.8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446.84萬元,占總收入的98.71%;政府性基金收入71萬元,占總收入的1.29%。比上年4509.11萬元,增加1008.73萬元,增長22.37%,原因是上級專款增加,稅收收入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總支出3945.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43.68萬元,占總支出的54.36%;項目支出1801.41萬元,占總支出的45.65%。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各預算單位及村社區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2143.68萬元。比上年1742萬元,增加401.68萬元,增長23.05%,增加主要原因:在職人員正常調資,基本工資調標增資,改革性補貼增資,村官、村干部增資等人員經費增加;公用經費主要是增加了稅務事業費,2015年稅務事業費用于項目經費,2016年稅務事業費用于日常公用經費。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5%;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29.45%。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用于保障各預算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801.41萬元。比上年1991萬元,減少189.59萬元,減9.52%,主要原因是有些項目還在實施中,項目工程款未支付形成結余。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芒麥衛生室建設工程8萬元,核桃坪村辦公樓維修及辦公設備購置經費14.05萬元,黑坡、河頭、芒麥道路維修補助3萬元,新下寨道路改擴建補助1萬元,基層活動場所建設及黨建經費100萬元,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教育經費145.19萬元,赧場社區赧木寨組文化體育廣場建設試點工程12萬元,阿昌族傳統文化專項經費0.84萬元,第一批文化建設費預算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示范點建設經費5.3萬元,公益性公墓建設補助資金3.09萬元,日照中心及龍華附屬工程補助資金20.63萬元,新下寨維修衛生室補助資金1萬元,村衛生室建設補助資金28.06萬元,垃圾焚燒爐建設缺口資金20萬元,集鎮維護資金29.55萬元,龍山社區上路人飲工程建設缺口資金5萬元,新下寨村邦漢組公路改擴建補助資金5萬元,烤煙生產扶持經費89.8萬元,胡蜂、石斛產業發展工作經費7.4萬元,集中燒香森林防火設施建設1.64萬元,水毀工程款10萬元,云山社區下坪蓄水池建設補助資金0.5萬元,白塔社區修建公廁、修路補助資金1.5萬元,精準到戶扶貧產業補助資金11.11萬元,項目前期工作經費2.96萬元,易地扶貧搬遷前期費179.21萬元,省管黨費扶持貧困村黨員活動室建設資金70萬元,龍山鎮白家寨村活動場所建設資金30萬元,社會事業發展支出36.38萬元,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238萬元,邊境地區轉移支付性資金442.98萬元,公益事業建設及道路維修120萬元,易地搬遷工作經費6.8萬元,基層活動場所建設5.77萬元,云山社區吳家溝文化活動場所建設資金2萬元,芒麥村森林防火通道建設缺口補助資金37.98萬元,核桃坪壯大集體經濟補助資金2.25萬元,駐村扶貧工作隊專項經費16.42萬元(其中核桃坪中華蜂種苗購買10萬元,白家寨村付辦公家具購置費3.21萬元,核桃坪網店建設3.21萬元),市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5萬元,農村道路建設資金10萬元,2015年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資金芒麥大寨子自然村村內道路硬化工款50萬元,2014年扶持較少民族資金芒麥尖山腳村村通公路建設2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山鎮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35.0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75%。比上年3251萬元,增加684.09萬元,增長21.04%,主要原因上級專款補助收入增加支出相應增加,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44.7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9.09%。主要用于人員經費641.21萬元,日常公用經費377.51萬元,基層活動場所建設、黨建經費等126.05萬元;
2.國防(類)支出1.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人員經費1.6萬元;
3.公共安全(類)支出11.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經費11.5萬元;
4.教育(類)支出160.5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人員經費11.57萬元,日常公用經費3.82萬元,教育基礎設施建設145.19萬元;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58.8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5%。主要用于人員經費23.27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7.49萬元,文化基礎設施建設18.13萬元;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88.3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87%。主要用于人員經費345.72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8.9萬元,公益公墓、日照中心及龍華附屬工程23.72萬元;
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6.0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人員經費18.52萬元,日常公用經費8.43萬元,村衛生室建設29.06萬元;
8.節能環保(類)支出49.5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垃圾焚燒爐建設、集鎮維護49.55萬元;
9.城鄉社區(類)支出46.6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19%。主要用于人員經費40.79萬元,日常公用經費5.86萬元;
10.農林水(類)支出1935.4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9.18%。主要用于人員經費426.74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85.98萬元,易地搬遷項目、邊轉項目、一事一議項目、農村道路建設、水毀工程等1322.7萬元;
11.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市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5萬元;
12.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4.7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人員經費3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76萬元;
13.其他(類)支出7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資金72萬元(其中:2014年項目22萬元,2015年項目5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山鎮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61萬元,支出決算為58.98萬元,完成預算的96.69%。其中:龍山鎮沒有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0.83萬元,完成預算的99.1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8.15萬元,完成預算的95.38%。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龍山鎮的“三公”經費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58.98萬元,比上年62.11萬元減少3.13萬元,減5.03%,其中:公務車運行維護費20.82萬元,比上年21.45萬元減少0.63萬元,減2.9%;公務接待費38.15萬元比上年40.66萬元減少2.51萬元,減6.17%。嚴控“三公經費”支出以來,今年支出比上年略有降低。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沒有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82萬元,占35.3%;公務接待費支出38.15萬元,占64.7%。具體情況如下:
1.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0.82萬元。其中:2016年沒有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0.82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1輛。主要用于開展各項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38.15萬元。其中:國內接待費支出38.15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沒有國(境)外接待費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山鎮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9.12萬元,比上年195.19萬元,增加53.93萬元,增長27.63%,主要原因:財政所辦公設備購置費增加,鎮政府各村及小學安防系統工程安裝費、脫貧攻堅演出費、市運會經費增加,黨委“兩學一做”經費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及手續費101.13萬元,水電費2.96萬元,郵電費及移動互聯網專線服務費16.62萬元,差旅費3.62萬元,維修費6.66萬元,會議費35.88萬元,培訓費2.8萬元,公務接待費18.81萬元,專用材料費0.61萬元,勞務費1.08萬元,工會經費5.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39萬元,公務交通補貼22.89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萬元(財政所補助芒麥村幫扶戶養雞產業發展金),辦公設備購置費16.39萬元。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決算情況:龍山鎮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采購計劃金額188.16萬元,其中:貨物185.55萬元,服務2.61萬元。龍山鎮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實際采購金額185.32萬元,其中:貨物183.05萬元,服務2.27萬元。
2.資產占有情況:龍山鎮2016年末資產總額13849.0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2755.28萬元(結余大的原因主要是年末撥入城市建設征地費尚未支付),固定資產757.49萬元,在建工程336.24萬元。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附件:龍山鎮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