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04_A/2017-09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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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龍陵縣財政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龍陵縣財政局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龍陵縣財政局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⑴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開展財政課題研究,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政策,監督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⑵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縣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受龍陵縣人民政府委托,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中央、省、市對龍陵縣的轉移支付。
⑶擬訂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核算、監督和專項稽查;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
⑷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
⑸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全縣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
⑹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縣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協調金融服務有關事宜,監管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訂全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承擔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管理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
⑺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政監管;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⑼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制定防范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
⑽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⑾組織實施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⑿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全縣部門財務活動,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處理。
⒀制定財政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⒁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⒂擬定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出資人對縣屬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⒃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以強化征管、治稅增收為切入點,穩步提升財政實力
2、以產業培植、財源建設為支撐點,全面支持經濟發展
3、以改善民生、保障和諧為根本點,著力優化民生支出
4、以財政監管、依法理財為著力點,積極推進財稅改革
5、以制度建設、監督檢查為結合點,不斷加強財政監管
6、以整體推進、突出服務為關鍵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59人。其中:行政編制55人(含行政工勤編制4人),事業編制4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56人(含行政工勤人員5人),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1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7人。
實有車輛編制5輛,在編實有車輛5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9268588.3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268588.38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560300元),占總收入的100%。比上年9110708.73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654000元),增加157879.65元,增長1.73%,增長的主要原因為2016年縣級安排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基本工資調標、補發調標增資數及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晉升的增資額及補發增資數。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9440756.88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756.88元(含政府性基金825300元),占總支出的98.31%;項目支出160000元,占總支出的1.69%。比上年10699439.45元,減少1258682.57元,減11.76%,減少的主要原因為2016年安排的縣級安排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比2015年減少,基本工資調標、補發調標增資數及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晉升的增資額及補發增資數。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280756.88元(含政府性基金825300元)。與上年10599439.45元對比減1318682.57元,減12.44%,減的主要原因為2016年安排的縣級安排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比2015年減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5536696.93元,占基本支出的59.66%;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2918759.95元占基本支出的31.45%,政府性基金支出82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9%。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機構為完成2016年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及“美麗鄉村”項目的順利實施,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60000元。與上年100000元對比增60000元,增長60%,增的主要原因為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項目縣級年初預算比上年增加10000元及2016年市級財政局下達工作經費50000元。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為2016年度實施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項目49件,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10件,“四位一體”項目3件,“美麗鄉村”項目6件,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3件,傳統村落保護項目2件。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1545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計9440756.88元的91.26%。與上年8456708.73元對比增158748.15元,增長1.88%,增長原因為2016年基本工資調標、補發調標增資數及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晉升的增資額及補發增資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842519.0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7.81%。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3539623.83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30443.2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72452元;
2.教育(類)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6%。主要是2015年開展助學工作獎補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99037.8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106332.88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1718.32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20996.65元;
4.農林水(類)支出15039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46%。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15701.57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08198.43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0000元;
5、交通運輸(類)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35%。主要用于2014年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工作經費;
6、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6%。主要用于縣國資公司、擔保公司開展業務工作經費;
7、金融(類)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16%。主要用于縣金融辦開展融資等相關工作經費;
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46%。主要是核撥2014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業務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25000元,支出決算為606004.01元,完成預算的83.5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98914.73元,完成預算的14000元的70.6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07089.28元,完成預算585000元的86.68%。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我單位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對不符合接待條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時降低接待標準,減少陪同人員;規范公務用車管理,杜絕公車私用,多人出行優先考慮公交。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606004.01元比2015年的753826.35元減少147822.34元,下降19.6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數98914.73元,比2015年的143975.45元減少45060.72元,下降31.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07089.28元,比2015年的609850.9元減少102761.62元,下降16.85%。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比上年減少的主要原因為我單位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對不符合接待條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時降低接待標準,減少陪同人員;規范公務用車管理,杜絕公車私用,多人出行優先考慮公交。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8914.73元,占16.32%;公務接待費支出507089.28元,占83.6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本年度本單位無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8914.73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本年度本單位無購置車輛情況。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98914.73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主要用于開展“一事一議”公益事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級融資工作及機關日常開展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507089.28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507089.28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及下級匯報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本年度本單位無安排國(境)外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18759.95元,與上年機關運行經費3870044.08元對比減951284.13元,減24.58%,減少的主要原因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 ”規定,精簡支出,壓縮開支,致使費用減少。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181471.80元;差旅費116309.00元;水電費10081.32元;郵電費63135.95元;會議費61118.00元;公務接待費437537.59元;勞務費261484.00元;委托業務費1038168.00元;工會經費57559.56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2394.73元;其他交通費用239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0400.00元等。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金額290564.34元,實際采購金額279105.63元,節約11458.71元,節約率為3.94%。其中:貨物采購計劃金額256402.90元,實際采購金額249402.90元,節約7000元,節約率為2.73%;服務采購計劃金額34161.44元,實際采購金額29702.73元,節約4458.71元,節約率為13.05%。資金來源均完全為財政性資金,貨物采購的249402.9元屬單位購買的電腦 打印機、復印機等 辦公設備,服務采購的29702.73元屬車輛保險采購,已包含鄉鎮財政所車輛保險。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