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30/2016-092806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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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陵縣財政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龍陵縣財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龍陵縣財政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龍陵縣財政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龍陵縣財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⑴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開展財政課題研究,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對鄉(鎮)的財政體制政策,監督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⑵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縣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受龍陵縣人民政府委托,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龍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中央、省、市對龍陵縣的轉移支付。
⑶擬訂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核算、監督和專項稽查;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管理彩票資金。
⑷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
⑸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全縣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
⑹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縣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協調金融服務有關事宜,監管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訂全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承擔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管理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工作。
⑺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政監管;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⑼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制定防范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
⑽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培訓;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⑾組織實施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⑿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全縣部門財務活動,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處理。
⒀制定財政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⒁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⒂擬定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代表出資人對縣屬企業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⒃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注重依法治稅,穩步提升財政實力
一是強化收入征管。認真查找征管薄弱環節,有效改進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組織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潛力,努力實現年初目標任務。二是加強對重點稅種和重點稅源的跟蹤管理,建立財政收入動態監控機制,努力提高收入規范化管理水平,做到應收盡收。
2、注重財源培植,大力支持經濟發展
緊緊圍繞轉方式、調結構,積極培植壯大財源。一是推動工業跨越發展。安排25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工業項目申報及招商引資、重大工業產業化項目技術改造和創新、節能降耗、工業循環經濟等的資金補助和獎勵,鼓勵企業積極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產能效益,切實增強骨干稅源對財政增收的支撐作用。二是推動第三產業加快發展。加大資金投入,重點用于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旅游、交通運輸及文化等帶動性強、聚集效應明顯的產業項目,積極支持企業創立和培育品牌,不斷提高第三產業收入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三是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多方籌措資金支持段家壩水庫、紅旗橋至龍山卡紅色旅游公路、龍玉大道改擴建、松山大遺址公園、龍山湖公園、東坡公園等一系列重大項目建設。安排項目前期費3000萬元,支持各部門扎實做好項目可研、儲備及申報等工作。四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認真開展“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共安排補助資金480萬元,培育微型企業200戶,有力助推了我縣非公經濟發展。
3、注重改善民生,有力保障民生支出
集中財力重點保障教育、醫療衛生、農林水事務、交通運輸等民生支出,確保各項民生政策有效落實。一是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實現了學前教育學生營養餐改善計劃全覆蓋,不斷加大校舍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投入。二是及時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標準,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及城鄉居民養老金,切實保障救災救濟、就業和再就業等支出。三是積極支持棚戶區改造,全年住房保障支出12913萬元。四是大力發展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事業,及時兌付城鄉貧困醫療救助、新農合、獎優免補等資金,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五是努力整合各類支農資金,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脫貧攻堅提供了資金保障。六是加大對政法部門處置突發事件、大要案辦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經費保障力度,全縣公共安全支出6520萬元。七是加大節能環保支出,全面改善生態環境,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全縣節能環保支出4966萬元,同比增支861萬元,增長21%。
4、注重依法理財,積極推進財稅改革
一是認真貫徹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行全口徑預算編制,牢固樹立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意識,預算執行中不出臺新增當年支出政策,落實收入預算由約束性轉為預期性的要求,健全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將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農田水利建設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等11項政府性基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預算。二是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進一步加大清理財政存量資金和進一步控制財政存量資金規模,共清理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4038萬元,清理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歷年滾存政府性基金1970萬元。三是以建設“陽光財政”為目標,深入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完成全縣預決算公開,督促10個鄉鎮76個預算部門完成了2015年預算及2014年決算公開工作。四是積極清理和置換存量債務。通過清理甄別、審計認定,共爭取到債券置換政府性債務本金57520萬元,有效緩解了我縣2015年政府性債務的償債壓力。五是全面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經梳理核實,全縣在2014年以前出臺執行了6個優惠政策,涉及財政支出優惠18項,政策文件主要涉及招商引資、工業跨越發展、旅游產業發展、黃龍玉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特色農業產業化發展等領域。六是深入推進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管理。10個鄉鎮均已開展了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實現了預算執行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細化的轉變,同時積極推動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實現了以實時動態監控為重點,事前威懾、事中監控、事后查處的預算執行監控機制。全年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共預警244條支付信息,攔截資金790.6萬元。七是組織10個鄉鎮對新修訂的《總預算會計制度》進行培訓,對難點、疑點進行學習研究,切實為新舊會計制度銜接做好前期工作。
5、注重制度建設,不斷加強財政管理
一是制定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方案》,采取點面結合、重點檢查的方式對全縣6個鄉鎮、77個縣直預算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情況進行了檢查,以送檢方式重點檢查單位2個。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責令整改,幫助和督促被檢查單位規范會計基礎工作,促進全縣預算單位提高會計工作質量。二是推進績效評價管理。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專項資金支出使用管理情況,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委托中介機構對部分縣直部門、部分鄉鎮開展了專項資金支出及財政收支執行情況績效評價工作。積極配合省財政廳完成對2014年邊境地區轉移支付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在評價的縣(市)中,評價結果獲得全省第一名,獲得省級項目獎勵和增量資金1911萬元。三是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印發了《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相關部門管理職責、規范國有資產處置程序,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提高了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得到充分發揮。四是強化政府采購管理。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采購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后各方當事人工作職責的通知》、《龍陵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從制度上切實加強對政府采購各個環節的監管。2015年審批和監管物資、服務、工程等各類采購739批次,完成單位申報審批采購預算資金8068.5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987.3萬元,增長58.8%;實際采購金額7378.3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603.9萬元,增長54.5%;節約資金690.2萬元,綜合節約率8.6%。
6、注重整體推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進一步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的信貸投放,支持蔗糖、茶葉、石斛、黃山羊等特色優勢產業發展。二是圍繞銀行重點支持方向,抓牢抓實融資工作。今年以來,重點圍繞政策性銀行支持方向,加大項目融資力度。2015年,申報縣域重點項目、重點工程貸款需求23.32億元,目前已獲批13.42億元,到位資金9.52億元。三是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建立健全適應縣域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縣域金融體系。四是“三權三證”抵押融資有序推進,全縣10個鄉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均已開展業務,全年“三權三證”抵押貸款預計發放2500萬元。五是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黃山羊、石斛種養殖保險條款已獲得中國人民財產保險總公司批準,并于7月1日開始試點實施。12月末,已承保黃山羊6577只,保費收入32.9萬元,其中財政補助6.6萬元,已賠付45.2萬元。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龍陵縣財政局屬一級預算單位,是一個獨立行使財政監督的政府職能的獨立核算機構,2015年末在職職工55人,退休17人,內設機構24個,局領導9人,股室領導24人。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55人,其中:行政編制55人(含行政工勤編制4人);
離退休人員1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7人。
實有車輛編制5輛,在編實有車輛5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收入911.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11.07萬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65.4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7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0.01%。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支出1069.9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3.66萬元,占總支出的27.45%;商品和服務支出385.18萬元,占總支出的3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59.71萬元,占總支出的33.62%,其他資本性支出31.38萬元,占總支出的2.93%。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059.9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支327.94,增長44.8%,主要原因基本工資調標、補發調標增資數及實行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晉升職級。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75%;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39.25%。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0萬元。與上年對比純增,主要原因為年初安排的一事一議工作經費。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04.5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3.39%。與上年對比增資337.94,主要原因為基本工資調標、補發調標增資數及實行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晉升職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68.7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6.57%。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日常工作經費;
2.教育支出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經費 ;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4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1.74%,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
4.農林水支出194.3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9.35%。主要用于相關涉農工作業務經費及龍陵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出;
5.交通運輸支出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24%。主要用于開展石油價格補貼相關工作;
6.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國資公司工作經費;
7.金融支出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44%,主要用于金融辦工作經費。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財政局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75.3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60.99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30.7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龍陵縣財政局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縣財政局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4.4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運行維護費14.4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財政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157批次,約3000人,接待費開支60.99萬元;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30.61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財政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87萬元,與上年對比增支155.63,主要原因為2015年度龍陵縣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支出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15年度,我單位發生政府采購支出67.71萬元。其中,貨物采購61.64萬元,主要是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等購置;服務采購6.07萬元,主要是涉及全縣公務用車保險服務。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我部門無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
龍陵縣財政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