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30/2016-092806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09-28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龍陵縣接待公室負責本縣以上領導蒞龍檢查指導工作及外來本縣參觀考察的領導、專家、教授、學者、賓客的接待工作。參與我縣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接待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配合有關單位、部門,做好有關專項接待任務的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接待范圍內來客的接待方案和接待安排,上報縣委、縣政府分管接待工作的領導審定。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接待工作的原則、規定。負責安排接待食宿,下達接待任務,并督促檢查接待方案的落實。按規定標準審簽帳單,并匯總報告縣委縣政府。負責整理接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接待工作小結。安排重大接待任務及接待費用的預算、支出和財務管理。抓好接待內部管理,組織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接待能力和水平。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為做好各項工作,完善接待服務,提高接待水平。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縣接待辦公室設置獨立核算機構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接待辦公室編制15名,其中:行政編制 10名(含工勤5名),事業編制5名。現接待辦公室2015年末實有12人,其中:公務員3人,工勤5人,事業4人。2014年實有12人,其中:公務員3人,工勤5人,事業4人。 2015年與2014年實有人數一致,期末實有人數為12人。
本單位年末實有車輛數為三輛,均為在編車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收入預算總額為53.0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03萬元,占總收入的12.06%(其中:基本支出45.03萬元,項目支出8萬元。3月份下達專項接待經費400萬元整,占總收入的91%,年末,在專項接待經費中追減預算結余資金,金額為40.30萬元。年初結轉結余為18萬元。
(二)收入支出執行情況
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為439.60萬元,其中,2010301款項為429.86萬元,2010399款項為9.75萬元,與財政部門對賬一致。2014年決算結轉結余為18.05萬元。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451.53萬元,零余額賬戶結余為6.12萬元,已全部返還財政。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2015年度總支出451.5萬元,均為基本支出。龍陵縣接待辦公室2015年度沒有項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接待辦公室正常運行的日常支出為451.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3.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4%,商品和服務支出384.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5.2%,其他資本性支出為3.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二)項目支出情況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2015年度不存在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1.5萬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本年度減少支出177.12萬元,主要減少部分為專項接待經費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51.5萬元,占一半公共財政預算的撥款總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和其他資本性支出。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三公”經費支出情況:2015年我單位三公經費支出為365.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為2.9萬元,公務接待費362.8元整。
2015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度決算數減少171.47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專項接待經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一)因公出國(境)費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不存在因公出國(境)的情況。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縣接待辦公室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萬元,比2014年決算增加0.1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龍陵縣接待辦公室2015年度不存在公務用車購置情況。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514批次,6083人,全年承擔了全縣公務接待費用為362.8萬元整,比去年減少165.35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1.5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了177.12萬元,減少部分主要為專項接待經費。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龍陵縣接待辦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