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30/2016-092804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09-28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統一監督管理全縣自然生態保護、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核技術運用及電磁輻射環境安全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控制、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5年,環保局財務管理完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環保局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圓滿完成各項預算決算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14人,其中:行政編制4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人),事業編制10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9人(含行政工勤人員1人,含暫定編制6人),事業人員9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人。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部門決算總收入728.4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28.4萬元,占總收入的100%;與上年對比增長43.39%,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行政運行經費增加、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經費增加、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增加、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污染減排等方面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部門決算總支出78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萬元,占總支出的15.96%;項目支出660萬元,占總支出的84.04%。與上年對比增加113.25,主要原因是農村垃圾焚燒爐建設項目、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項目;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龍陵縣環境保護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25.3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9.7%,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增加,行政運行經費增加、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經費增加、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增加、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污染減排等方面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5%;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9.47%。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龍陵縣環境保護局為完成環境保護宣傳、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污染減排、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垃圾處理等方面工作,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660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50.4%,主要原因是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污染減排、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垃圾處理等方面工作增加。其中; 環境保護宣傳5萬元、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10萬元、排污費安排的支出16萬元、農村環境保護414萬元、生物及物種資源保護80萬元、環境監測與信息135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85.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增加113.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補發工資獎金增加,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經費增加、環境監測與監察能力建設增加、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污染減排等方面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退休;
2.節能環保支出780.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9.44%。主要用于行政運行94萬元,環境保護宣傳5萬元,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10.9萬元,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10萬元,排污費安排的支出16萬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萬元,農村環境保護414萬元、生物及物種資源保護80萬元,環境監測與信息135萬元。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21.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4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0.2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決算數減少5.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三公”經費控制制度,厲行節約。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龍陵縣環境保護因公出國(境)團組1次,出國(境)1人。實際發生因公出國(境)費1.6萬元,比2014年決算增加1.6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縣環境保護局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4萬元。其中:運行維護費9.4萬元,比2014年決算減少2.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環境保護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202批次,1220人,接待費開支10.2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2.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到我單位檢查、指導工作、開展業務及鄉鎮到我單位辦理業務工作產生的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68.12,主要原因是較上年增加出國經費,相關的差旅費等費用標準提高。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
(二)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