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6-4-30/2016-0928023 | 發(fā)布機構 | 龍陵縣財政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fā)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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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龍陵縣水務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龍陵縣水務局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龍陵縣水務局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龍陵縣水務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
(2)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擬訂水利發(fā)展戰(zhàn)略中長期規(guī)劃,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guī)劃、防洪規(guī)劃等重大水利規(guī)劃。監(jiān)督管理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管理意見,按照規(guī)定權限審批、核準規(guī)劃內和年度計劃規(guī)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加強管理。
(3)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的統(tǒng)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擬訂全縣及跨鄉(xiāng)(鎮(zhèn))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guī)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guī)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qū)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yè)供水和鄉(xiāng)鎮(zhèn)供水工作。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guī)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qū)劃并監(jiān)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fā)利用和城市規(guī)劃區(qū)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龍陵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及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水利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6)負責節(jié)約用水工作。擬訂節(jié)約用水政策,編制節(jié)約用水規(guī)劃,擬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jié)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7)對全縣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統(tǒng)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jiān)測,發(fā)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測、水域水質通報和全縣水資源公報。
(8)主管全縣城市供水工作。對城市供水制定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建立水源水質的日常監(jiān)測制度,并定期與環(huán)保、衛(wèi)生等部門聯(lián)合檢測,公布檢測結果;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有關專業(yè)規(guī)劃,負責城市供水的管理,對城市供水設施建設、管網(wǎng)規(guī)劃進行審查、審批;對城市供水經營、安全用水進行監(jiān)督。
(9)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fā),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跨鄉(xiāng)(鎮(zhèn))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水生態(tài)修復建設管理和水利風景區(qū)建設。
(10)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制定水土保持規(guī)劃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jiān)測預報,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jiān)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1)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jié)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規(guī)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fā)工作,負責規(guī)劃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12)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xié)調、仲裁跨鄉(xiāng)(鎮(zhèn))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jiān)察和水行政執(zhí)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jiān)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jiān)督。
(13)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水利行業(yè)質量監(jiān)督工作,承擔水利統(tǒng)計工作。配合上級水利部門辦理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
(14)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攻堅克難,力求實效,水利基礎設施成績斐然
今年以來,我局各項工作推進順利,全年計劃完成水利固定資產投資23000萬元,解決1.2589萬人飲水安全,完成干支渠防滲10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積1.0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0平方公里,征收水資源費1000萬元。截至目前,水務局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5530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11%;庫塘蓄水4719萬立方米,完成年度任務的76.46%;解決1.2859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完成年度任務的100%;完成干支渠防滲10公里,完成年度任務的100%;新增有效灌溉面積0.265萬畝,完成年度任務的26.5%;治理水土流失面積7.5平方公里,完成年度任務的75%。
一是繼續(xù)加大水源點建設力度。續(xù)建段家壩中型水庫累計完成投資17130萬元, 1-10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2170萬元,占年度任務15000萬元的81.13%。主要完成了管理房、輸電線路、樞紐區(qū)臨時道路建設和施工用地征占等全部施工準備工作,輸水導流隧洞、大壩清基、度汛壩體填筑已按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完工,淹沒公路復建工程完成了樁基澆筑和900塊蓋板,輸水干渠1號隧道洞完成開挖820米。目前,大壩填筑高程達2008米,移民安置點建設主體工程已近尾聲,輸水干渠渠道施工已完成招標工作,雨季結束后段家壩水庫將再次掀起工程施工建設高潮。
二是全力推進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完成龍陵縣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勐糯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項目,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完成批復概算總投資1715.58萬元的116.58%;完成龍陵縣龍江鄉(xiāng)邦明片區(qū)節(jié)水灌溉工程,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150萬元,完成批復概算總投資2692萬元的117.01%;完成龍陵縣龍山片區(qū)節(jié)水灌溉工程,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580萬元,完成批復概算總投資2174萬元的118.68%。開工建設龍陵縣平達鄉(xiāng)章賽片區(qū)節(jié)水灌溉工程,1-10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800萬元,完成批復概算總投資2036萬元的88.41%
三是強化干支渠輸水能力建設。完成龍陵縣2014年干支渠防滲工程、龍陵縣鎮(zhèn)安鎮(zhèn)鎮(zhèn)南大溝防滲加固工程改造工程兩件干支渠防滲加固項目,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980萬元。其中:龍陵縣2014年干支渠防滲工程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資580萬元,完成批復總投資510萬元的113.73%;龍陵縣鎮(zhèn)安鎮(zhèn)鎮(zhèn)南大溝防滲加固工程1-10月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資2400萬元,完成批復總投資2063萬元的116.33%。
四是全力配合煙草部門做好引調水工作。一是繼續(xù)加大水源點建設力度。續(xù)建勐糯東山引水工程,工程累計完成投資3400萬元, 1-10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350萬元,目前正在進行臨時道路開挖6km,管槽開挖7400米,管槽土石方開挖19.92萬立方米,前池平臺開挖1600立方米,豎井開挖280立方米,漿砌石支護7580立方米,管槽鎮(zhèn)支墩澆筑完成2320立方米,管材到位650噸。
五是充分體現(xiàn)民生水利。牢牢抓住中央高度重視農業(yè)現(xiàn)代化的機遇,圍繞省、市、縣美麗鄉(xiāng)村計劃的要求,積極對上爭取資金、項目,大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切實改善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薄弱的問題 ,力爭在政策支持上有新突破,在組織發(fā)動上有新舉措,在資金投入上有新增長,在綜合效益上有新提高,在惠及民生上有新成效。全年計劃完成山區(qū)“五小”水利工程243件,其中建成“愛心水窯” 200口;解決1.2859萬人的農村人飲安全問題。截至目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47件全部完工,完成項目總投資712.44萬元,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1.64萬人的飲水問題。共建成“愛心水窯”200口、開工建設山區(qū)“五小”水利工程243件;
六是冬春修完成情況。截至10月底全縣累計動工27件,完成工程件數(shù)7件,累計投入工日4.11萬個,累計出動機械390臺,共投入資金3037萬元。完成工程量6.744萬立方米,修復水毀工程6處,改造中低產田0.015萬畝。
(2)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勐堆水庫建設項目已完成項目建議書編制并上報省水利廳,由于上級投資政策調整,經多次匯報協(xié)調,目前未明確具體評審時間。根據(jù)省水利廳要求,需落實社會資本投入主體后才有可能對項目建議書進行審查,我局多方聯(lián)系積極協(xié)調,目前正在爭取省水投公司參與項目投資建設,但年內達成協(xié)議并通過項目建議書省級審查已無法實現(xiàn)。我局將進一步加強與省水利廳協(xié)調匯報,積極尋求合適本項目的社會資本投入主體企業(yè),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議書省級評審,并逐項推進各階段工作。二是淘金河水庫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正式進入報批程序。9月25日,淘金河水庫可研報告技術審查會在保山市評審中心舉行,會上市發(fā)改委領導要求設計單位要迅速組織技術力量完成可研報告修改完善工作,確保年內具備可研批復條件。我局將隨時跟蹤、督促設計單位盡早完成可研修改并及時上報市發(fā)改委,確保完成年度任務,年內獲得淘金河水庫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4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3個。分別是:
1.龍陵縣水務局(本級)
2.龍陵縣水務局水資源管理站
3.龍陵縣鎮(zhèn)安重點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4.龍陵縣三庫一線水利管理處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137人,其中:行政編制22人(含行政工勤編制5人),事業(yè)編制115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1人(含行政工勤人員4人),事業(yè)人員9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3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4人。
實有車輛編制9輛,在編實有車輛9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收入8998.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844.91萬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114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98.3%,事業(yè)收入0.12萬元,經營收入153.26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1.7%。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支出7989.4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81.93萬元,占總支出的7.28%;商品和服務支出175.08萬元,占總支出的2.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71.28萬元,占總支出的2.14%,經營支出153.26萬元,占總支出的1.92%,基本建設支出及其他資本性支出6907.87萬元,占總支出的86.46%。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15.65萬元。與上年對比增支269萬元,增長41.6%,主要原因基本工資調標、補發(fā)調標增資數(shù)及實行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晉升職級。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18%;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35.82%。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單位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經費支出6905.97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2987.49萬元,下降30.2%,主要原因為本年度國家對我縣重點水利工程投入比上年減少的影響。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水務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707.6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47%。與上年對比減少1861.49,主要原因為上級撥入水利工程建設資金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69.2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98%。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日常工作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6.4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9%,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
3.農林水支出6791.9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8.12%。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水土保持,水質監(jiān)測,農村人畜飲水工程,農田水利建設,防汛抗旱,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水利前期工作及其他水利支出。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水務局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1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2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8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5.97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龍陵縣水務局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縣水務局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2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運行維護費7.2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財政局共執(zhí)行國內公務接待15批次,約550人,接待費開支2.8萬元;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0.26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單位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水務局2016年單位運行經費支出769.23萬元,與上年對比增支122.58,主要原因為2015年度龍陵縣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支出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15年度,我單位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我部門無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