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2-040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 | 發布日期 | 2022-04-01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保山市教育體育局有關工作要求,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各項制度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全縣校園安全各項工作,現將《2022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任務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附件:2022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任務清單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2022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任務清單
一、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一)完善校園安全管理責任機制。督促學校貫徹落實好《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導手冊》,嚴格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校(園)長負責制,把工作任務和責任進一步細化分解落實到每個工作崗位、每名教職員工,真正做到責任落實、措施有效、防范到位,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二)完善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機制。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完善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實現隱患排查、登記、整改、報告、銷賬閉環管理。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配合,著力推進校園安全“網格化”管理模式。(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三)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問責機制。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健全涉校涉生案事件應急指揮、聯動處置、新聞宣傳、輿論引導一體化處置機制。凡校內發生的事故必須追責問責。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和事故理賠全覆蓋,試點推動“事后被動理賠”向“事前主動預防”轉變。(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四)完善組織保障和考核機制。推動成立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管教育和公安的政府領導“雙組長”制,在同級教育部門設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動將“平安校園”創建和“三防”建設情況納入平安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價共性指標。(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五)完善應急演練機制。及時修訂完善《校園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消防、地震、反恐、食品等專項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操手冊,幼兒園每季度、中小學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針對突發事件適時開展演練,特別是加強就餐時間、午休時間和夜間的應急演練。進一步完善應急避難場所疏散示意圖、標識、標牌等基本設施配備,并讓廣大師生熟悉逃生線路,不斷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六)完善值班備勤和信息報告機制。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本單位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通訊24小時暢通,確保安全信息的通暢。要加強校園安全動態的監控,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堅決落實緊急信息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通過信息渠道書面報告的要求。(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二、夯實學校“三防”建設基礎
(七)加強人防建設。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通知》要求,配齊配強專職保安員。專職保安員持資格證上崗,接受屬地公安機關指導、管理,每年開展不少于15天的專業培訓。嚴格落實“警校家”共同參與的“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2022年,專職保安和護學崗”配備率要達到100%。(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八)加強物防建設。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通知》要求,完善校園實體防范設施建設。2022年,要100%實現校園封閉化管理。因地制宜在校園門口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在校門值班室配齊配全防刺背心、橡膠棍、鋼叉等防衛器械。二層以上建筑外窗必須安裝限位器,對存在墜樓風險的部位要進行防護升級。(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九)加強技防建設。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通知》要求,在校門值班室設置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視頻監控系統。2022年,一鍵式報警和視頻監控安裝要100%達標。視頻監控系統24小時派人值守,實現技防和人防緊密聯動。有條件的要安裝電子門禁、人臉識別、行為采集等技防設施,積極建設“智慧安保”管理平臺。(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三、切實鑄牢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十)提升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壓實學校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在日常安全教育基礎上,結合區域和季節特點,重點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欺凌、防個人極端事件等方面的教育,普及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冰凍等自然災害防范應對知識。圍繞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4·15”國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積極借助“云上學安”安全教育公益平臺優勢,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教育基礎。(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一)積極開展“平安校園”創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深化平安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按照“平安校園”創建指標開展創建工作,形成省、市、縣三級創建等級體系,逐級申報,3年內達到全覆蓋。2022年,全縣創建縣級“平安校園”8 所,創建市級“平安校園”2 所,創建省級“平安校園”1 所,全面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二)嚴密防范欺凌、性侵和暴力事件。結合典型案例,開展預防學生欺凌、性侵和暴力的專題教育。加強寄宿制學校規范管理,從嚴管理好大門和學生宿舍,24小時專人值班。對所有女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執行女生宿舍女性教職工值班制度。加強與學生家長的密切聯系,提醒家長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做好學生離校后的監管看護工作,切實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三)加強水、電、燃氣(液化氣)和消防的安全管理。對學校用水、用電、燃氣(液化氣)和消防設施設備,堅持日巡查、月檢查、重大節日前排查的制度。電動自行車棚要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責任單位: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四)加強宿舍和食堂的安全管理。嚴格履行學生宿舍和食堂管理的主體責任,大力推廣“六T”實務管理模式。強化統籌指導與督導,建立經常性的檢查、反饋制度,不斷提升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水平。積極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2022年,學生食堂“六T”達標率要達到85%,“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要達到65%。學生宿舍“六T”管理覆蓋率達100%。(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五)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完善實驗室安全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實驗室準入和實驗人員安全培訓等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燃易爆、劇毒品等的管控,做到“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嚴格落實“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四、聯合開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行動
(十六)開展防溺水專項行動。主動協同水務部門結合實際制定2022年防溺水專項行動具體施方案。積極開展防溺水“七個一”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做到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入心入腦。加強對重點人群、重點時段的安全管理。構學校、家庭、社區三方聯防聯控機制,提醒家長認真落實學生離校后的監管責任。建立預防學生溺水危險水域巡查制度和分包責任制。積極推廣運用“防溺衛士”職能預警系統。(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七)開展防交通事故專項行動。主動協同公安、交通部門結合實際制定2022年防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定期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主題活動。按照公安部《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優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管理,嚴查嚴處校車、校園直通車和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非載客車輛違法載人等行為。嚴格落實“護學崗”機制,切實加強上放學高峰期校園周邊的防護力量,疏導交通、維持秩序,維護師生人身安全。(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八)開展預防涉校涉生案(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專項行動。要加強學生的法治教育和自身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在遭受不法侵害時能及時尋求他人幫助和自救,最大限度地減少學生遭受侵害案(事)件的發生。同時主動協同縣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團縣委等部門結合實際制定2022年防范個人極端事件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要嚴格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措施,加強輟學學生包保責任分解及開展勸返工作,完善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及在校學生請銷假制度。協同司法、檢察、公安、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送法進校園,把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增強未成年人的法治觀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點排查家庭矛盾、單親或重組家庭、留府兒童、突發疾病或厭學、表現異常的學生,做到“一校一策”“一生一檔”,提醒監護人加強對孩子個人活動空間的留意和交友的監督,最大限度防止個人極端事件發生。積極配合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了解掌握校園周邊各類重點人員信息、動向,做好排查穩控工作。
努力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測評排查工作。(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十九)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專項行動。貫徹落實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壓實食品安全校(園)長第一責任人責任,規范食品采購、加工、制作、銷售行為。進一步完善落實陪餐制、采購索票索證制度、大宗物資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加強承包或委托經營者、供餐單位管理,優先選擇通過HACCP或IS022000體系認證的供餐單位。(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二十)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專項行動。加強與公安、司法、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新聞出版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監督檢查措施,強化源頭防控,定期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督導校園嚴格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法治副校長制度,嚴格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積極協調檢察系統開展三級檢察長進校園活動,繼續做好涉黑涉惡線索核查和“三書一函”整改。堅決依法拆除校園周邊違章、違規建筑,鏟除滋生“黃賭毒”土壤、取締無證無照的小餐館、小診所、小旅店等場所。(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