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2-011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 | 發布日期 | 2022-01-1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現將《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聯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附件: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1月5日
附件
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龍陵縣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安發〔2021〕10號)要求,為全面排查整治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隱患問題,堅決遏制燃氣(液化氣)事故發生,經縣教育體育局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在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開展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2021年以來針對燃氣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等領導批示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掌握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形勢,全面排查整治燃氣(液化氣)安全隱患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燃氣(液化氣)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全縣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目標
到2022年底,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進一步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時做好用氣維護和保養工作,徹查嚴改各類安全隱患問題,堅決防范燃氣(液化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龍陵縣教育體育系統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余自明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書記,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楊常杏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專職副書記
葉正達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應順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艷華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尚達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縣教育體育局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校(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學校安全股,由陳安和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整治范圍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食堂、宿舍、實驗室、實訓車間、鍋爐房等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場所。
(二)整治內容
1.學校燃氣(液化氣)安全使用情況。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好自查排查,要全面摸清本校內燃氣(液化氣)安全底數,要做到“全域覆蓋、全面排查、徹底整治”,重點整治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穿越密閉空間,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軟管和減壓閥等燃氣設備,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7類問題隱患。對查出的問題隱患,要逐一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學校燃氣(液化氣)使用安全宣傳教育情況。各級各類學校要扎實推進燃氣(液化氣)安全宣傳教育,要對燃氣(液化氣)管理使用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知識技能培訓,認真修訂切實可行的燃氣(液化氣)使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開展演練,增強燃氣(液化氣)管理使用人員、師生群眾風險防范、安全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積極引導教職員工和學生查找舉報校園及周邊包括燃氣(液化氣)安全隱患在內的各類安全隱患,共同保障校園安全。
3.學校燃氣(液化氣)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級各類學校要明確責任,專人負責,迅速開展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專項整治任務。要加強與當地住建、應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工作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進一步深化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機制建設,推進學校燃氣(液化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要建立健全風險管控清單隱患排查清單,并在燃氣(液化氣)使用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燃氣(液化氣)安全風險公告欄或告知卡。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各級各類學校認真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對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二)全面排查(2022年1月16日至3月)。對照重點任務要求,全面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學校燃氣(液化氣)底數,掌握燃氣(液化氣)安全總體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隱患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全面整治(2022年4月至9月)。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隱患各學校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督導檢查、明察暗訪、聯合執法、考核評估、警示通報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本校燃氣(液化氣)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認真總結排查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健全完善燃氣(液化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要制定具體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廣泛動員,運用校園廣播、宣傳欄、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等各類方式,加強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氣(液化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使用和管理人員以及廣大師生自覺保護燃氣(液化氣)設施,要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確保全部持證上崗。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本次燃氣(液化氣)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燃氣(液化氣)安全定期教育培訓、定期形勢分析,定期隱患排查、定期燃氣(液化氣)配件升級、定期安全演練等工作機制。健全燃氣(液化氣)安全組織機構,落實燃氣(液化氣)安全責任,推動燃氣(液化氣)安全標準化管理,提高安全使用管理能力。
(四)嚴肅督導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監督,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燃氣(液化氣)安全事故的,依法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請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于2022年1月7日前將《龍陵縣學校燃氣(液化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報縣教育體育局學校安全股,分別于2022年2月12日、5月12日、8月12日、11月12日之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龍陵縣學校燃氣(液化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
附件
龍陵縣學校燃氣(液化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校食堂使用燃料類型 |
教職工在校使用瓶裝液化氣做飯戶數 |
學校其他場所使用燃氣或液化氣學校數 |
存在問題 |
整改措施 |
備注 |
|||
| 使用管道燃氣學校數 |
使用瓶裝液化氣學校數 |
用電學校數 |
用柴火學校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