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1-050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 | 發布日期 | 2021-05-01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2021年4月28日,廣西北流市發生一起砍殺幼兒園教師和幼兒案件,造成2名幼兒死亡,16名教師、幼兒受傷,性質惡劣,讓人十分痛心。同時,也反映出校園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各地各校務必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將校園安全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全面貫徹落實好4月26日全國、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校園)安全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現就校園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校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校園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及時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國、全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扛起政治責任,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工作決策部署上來,把校園安全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群防群治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壓緊壓實安全責任,全面落實校(園)長安全保衛第一責任人責任;全力以赴抓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人防、物防、技防(以下簡稱“三防”)建設達標工作,全力筑牢安全防線,不斷提升維護校園安全的能力水平。
二、細化工作措施,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
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加快推動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公通字〔2019〕27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51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校園“三防”建設,全面提升校園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一是進一步加強人防建設。校園要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保衛人員,深化公安民警主導,協輔警、保衛人員、保安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的常態化“護學崗”建設,不斷優化上、下學重點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高峰勤務”機制;要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開展1次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水平。二是進一步加強物防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實體防范設施建設,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等周界設施,并設置防爬設施,實行校園封閉化管理。城鎮及有條件的鄉村,要在校園門口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校園門崗值班室要配備足夠的防護盾牌、防刺背心、橡膠警棍、安全鋼叉等基本防衛器械。要緊盯校內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重大隱患等,強化安全防范設施建設。三是進一步加強技防建設。要在門崗值班室、學生宿舍樓值班室等設置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在校園出入口建立來訪人員登記查驗信息系統,在校園門口及校內公共區域、人員密集點、體育場制高點、食堂、財務室等重要部位安裝視頻監控、入侵報警裝置,做到重要部位全覆蓋、無死角。要把校園門衛室改造提升為校園“警務室”,配齊“一校一警”,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網,實現聯動管理、及時響應。
三、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全力防范涉校涉生案事件發生
各中心學校要聯合公安、市場監管、文旅、衛生等部門開展一次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組織力量集中開展一次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動,及時有效掌握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密切關注,準確研判,及時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制度,嚴把校門第一道防線,嚴格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夜間巡查等制度。規范校園安全管理,上放學重點時段保安、值班人員要持械在校門外迎送學生,提高應急處突能力。
四、加強督導檢查,嚴肅追責問責
縣教育體育局將組成督查組,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規范、安全問題突出的學校,要采取約談、通報批評、掛牌整改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因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省教育廳將聯合公安廳組成明察暗訪組深入各地各校,重點了解門衛管理、“一校一警”、高峰勤務和“護學崗”落實情況及三個100%推進情況。各級各類學校務必引起高度重視,進一步壓實責任,時時刻刻綁緊學校安全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防范能力建設,嚴防發生學生傷害事件。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