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1-04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校園安全 | 發布日期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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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現將《2021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校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2021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要點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2021年龍陵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要點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之年。
2021年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主動作為,擔當盡責,全面推進學校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為龍陵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立柱架梁,用優異答卷向黨的百年華誕獻禮。
一、抓實黨史學習教育
1.強化政治引領。要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黨史學習教育的重點內容,牢牢把握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要求,不忘立德樹人初心,牢記為黨、為國育才使命,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2.抓牢學以致用。要把學黨史、解難事,學黨史、強責任結合起來,把解決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校園安全問題擺在突出位置,讓學習教育成為一個既改造主觀世界不斷深化思想認識,又改造客觀世界出實招見實效的過程。
3.加強校風建設。各級各類學校要以黨史學習教育作為切入點,結合學校實際,多措并舉,著力講好黨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引導他們聽黨話、跟黨走。通過學黨史,使廣大師生賡續精神血脈,汲取智慧和力量,堅定理想信念,使紅色基因代代相傳,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學校和家庭落地生根。各地各校要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切實提高廣大師生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道德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促進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合作“育人”水平整體提升,推進校園和諧安全文明。
二、明確工作重點
4.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履行國家安全工作主體責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階段“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的奮斗目標,體現了黨中央對國家安全的高度重視和對國家安全工作規律的深刻把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牢牢守住安全發展這條底線,把安全發展貫穿到學校工作的各領域和全過程,防范和化解各種問題風險,筑牢國家安全屏障,打牢學校安全發展基礎。要根據《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有關要求,結合中小學生認知規律,組織開展以“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主題的形式多樣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融入學校各類安全教育工作之中,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安全穩定工作體系和應急處突、反恐防暴、防范邪教滲透等各項制度機制,系統做好中小學安全穩定工作。
5.確保《三年行動計劃》任務提質達標。嚴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動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和《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印發云南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提請當地政府按規定將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經費納入一般公共預算,主動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計籌集資金,切實加大投入,持續推進“三防”建設。到2021 年底前,全縣校園“護學崗”設置率要達到100%;全縣校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要達到100%;全縣校園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達標率要達到100%;全縣校園封閉化管理率要達到100%。進一步提升改造校園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設置高度低于2米的不規范的周界設施防范建設,2021 年底前,全部完善達標設置防爬設施,提升校園安全防控水平。2021 年底前,已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的中小學幼兒園實現與屬地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聯網。
6.加快推進校園及周邊安全防控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好《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龍政辦發〔2018〕72號),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司法、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形成聯動機制,及時會商涉及學校、學生安全的重點和難點,加快形成部門協同聯動、綜合防控的工作格局。加快推進“一校一警”“護學崗”和創建標準化校園警務室的工作機制,以“建設標準化校園警務室”為切入點,將學校門衛室改造為標準化警務室。認真落實“高峰勤務”和“護學崗”制度,確保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中小學幼兒園警務室門口“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開展好針對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的各類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活動。
三、狠抓重點領域治理工作
7.全力防范和遏制學生溺水事故。利用校園廣播、學校網站、校報校刊、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開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堅持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預防溺水”征文活動;每年3-11月期間,堅持每周至少組織學生觀看防溺水警示教育一次,提高學生防溺水意識和溺水自救能力。強化重點對象教育,關注低年級學生、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重點群體,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為重點內容,用事故實例予以警示,使學生知曉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對愛好游泳、玩水的重點學生每月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記,做到一人一策,對他們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和監管,講清擅自游泳的嚴重后果,讓防溺水安全知識深入到每個學生心中。通過家長會、短信、家訪、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及時向家長發布安全預防提示,督促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承擔起學生離校狀態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完善防溺水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機制。積極協調水利部門在其管理的水庫、湖泊、河道等水域設置危險警示牌,汛期加強學校周邊巡查和預警,避免重大險情的發生。健全轄區河流、水庫、壩塘等重點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在溺水事故易發多發期間堅決杜絕無人值守情況。
8.持續開展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除頑疾行動。抓好中小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續通過在校內醒目地方張貼公示《法律專家幫您計算打架斗毆的成本》、積極組織開展“防欺凌 反暴力”征文活動、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給家長一封信”、防范校園欺凌宣傳教育片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防范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對問題突出的學校要加強跟蹤指導督促。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以上預防校園欺凌重點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有校園欺凌傾向性、苗頭性的學生要排查登記,做到一人一策,對他們有針對性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家校合力,堅持抓早抓小,將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落實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分析存在問題,全面排查整改,做到逐條整改、逐一銷號,堅決清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案件。
9.堅決杜絕“校園性侵”事件。要抓實中小學女生宿舍管理,特別是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安全防范,每棟宿舍樓至少設1名專職宿舍管理員且必須為女性,確保 24 小時在崗值守,宿舍管理員開展夜間巡查應不少于2次。女生宿舍樓實行“封閉式”管理。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處置,做好事前預防工作。開展女生防范性侵專題教育,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對“校園性侵”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嚴格貫徹執行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者,要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全力防范和遏制“校園性侵”事件。
10.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強化學生、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要加強對校車駕駛員和車輛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校車安全隱患。農村、山區中小學要重點教育,嚴格要求學生不得乘坐農用車、無營運資質的出租車、報廢車、拼裝車等車輛上下學。主動配合交通運輸部門,查處學校周邊的非法營運行為,深入開展交通安全“三查”工作,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疏導和秩序維護,切實保障學生生命安全。
11.強化校園消防及森林防火工作。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督促各地各校依法建立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落實崗位防火檢查責任。對于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不能及時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深入開展森林防火“五個一”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開展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識課,組織出一期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知識黑板報,開展一次森林防火主題征文活動,寫一封致家長和全校師生的森林防火公開信,寫一條森林防火警示標語為主要內容的“五個一”宣傳教育活動,確保森林防火“五進入”(即進入校園、進入班級、進入教材、進入課堂、進入家庭)。
12.強化實驗室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完善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確保相關人員全面掌握實驗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知識。強化實驗設施設備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燃易爆、劇毒品等的安全管理做到“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嚴格落實“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
13.深化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按照《龍陵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深化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保安緝〔2020〕1號)部署,緊扣三年為期總目標,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嚴管嚴控槍爆物品,嚴密防范槍爆違法犯罪,推動專項行動扎實有序開展。
四、統籌做好各項工作
14.全力抓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主體責任和主管責任。貫徹落實好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健委聯合制定發布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和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公安部4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龍陵縣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續推進提升學校食堂“六T”實務管理。中小學校食堂“六T”覆蓋率要達到100%,達標率要達到75%以上。貫徹落實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第一責任人制度,配齊配強從業人員,義務教育學校嚴格按照1:100配齊食堂工勤人員。進一步完善落實陪餐制、采購索票索證制度、大宗物資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計劃。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從業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統培訓。加強對管理人員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和演練,確保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網絡輿情事故后能立即研判、分級處理,最大程度保障師生安全。進一步優化膳食結構,提高食堂營養配餐水平。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嚴懲重處違法行為。
15.落實落細安全教育培訓。通過多種方式將安全教育工作做實做細,在節假日、寒暑假和開學后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環節突出安全教育內容,切實增強師生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要求,結合區域和季節特點,合理設置安全主題,通過安全知識講授、典型案例分析、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等,向學生傳授安全知識,講解事故處置的流程、施救要領、報警和報告的方法。落實好每周1個課時的安全教育課。分類指導學校、家長、學生學好安全知識和相關征文活動,將安全教育貫穿全年、全員、全方位、全過程。不斷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好看管監護責任。圍繞中小學安全教育日、“4·15”國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
16.開展好應急演練和預案修訂。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結合學校實際分級分類修訂完善學校應急預案,防止應急預案和演練脫節,健全相關預案的關鍵要素。強化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升學校應急指揮協調能力、各部門應急處置能力和師生應急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在校園醒目位置張貼疏散路線圖和設置疏散標識、標牌。中小學每月、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地震、消防、反暴恐等應急演練。特別是加強就餐時間、午休時間和夜間的應急演練。合理確定演練的時間、地點、形式、內容、規模、疏散路線和保障措施等,增強演練的針對性,幫助學生掌握一定的避險、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與技能。
17.全面細致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糾紛化解。對問題隱患實行清單化管理,嚴格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約談制度、通報制度。對矛盾糾紛實行邊排查邊調處,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做到不積壓、不耽擱、不延誤,盡早發現潛在的隱患問題,加強對特殊問題、特殊體質學生的教育管理和幫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消除在初始階段。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疑難復雜的問題、矛盾,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積極配合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了解掌握校園周邊各類重點人員信息、動向,做好排查穩控工作。
18.完善學校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做好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公安廳《關于維護校園安全嚴厲打擊侵害校園師生人身財產安全違法犯罪的通告》的宣傳,常態化開展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持續抓好教育行業領域涉黑涉惡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扎實推進“行業清源”。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銀保監等部門開展“校園貸”“套路貸”等不良網貸防范工作。要持續做好涉黑涉惡線索核查和“三書一函”整改工作。防止在校學生被黑惡勢力教唆、拉攏、腐蝕、利用。要全面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云南省防范遏制中小學生個人極端事件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工作,高度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強化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護,逐步建立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在創新情感關愛和教育轉化上下功夫,有效防范和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要認真落實好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完善依法治理機制,健全依法辦學法律服務與保障體制,完善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制度,嚴格依法依規治理“校鬧”。
19.統籌推進“平安校園”創建。要以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為統領,把“平安校園”創建作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載體和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與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建立起“平安校園”創建活動長效機制和有效的管理體制。各級各類學校要以“平安校園”創建實施方案和考核細則為基礎,整合校內外資源,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覆蓋率和引領示范作用,將平安校園創建細化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級”“平安樓棟”,提高平安創建的參與度覆蓋率。
20.繼續做好校園保險工作。按照教育部等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好2020 年7月印發的《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校園保險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嚴禁強制或組織學生及家長購買商業保險,嚴禁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確保學生、家長自愿、自主購買商業保險。繼續推進校方責任險全覆蓋,做好校方無責任保險綜合試點和商業保險規范工作。
21.建立健全應急聯動處置機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和職能部門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重要節假日和重要敏感期的值班備勤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指揮協調,控制事態,全力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配合,強化相關信息的搜集、核實、研判和預警工作,及時采取防范措施,掌握工作主動權。嚴格事故信息上報制度,準確掌握事故信息,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對重要緊急情況,20分鐘內完成電話報告,40分鐘內完成書面報告,做好事故續報、強化終報。各級各類學校在屬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嚴格落實依法辦理、輿情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健全涉校涉生案事件應急指揮、聯動處置、新聞宣傳、輿論引導一體化應急處置機制,嚴防形成誘導效應。
22.壓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縣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貫徹落實好《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導手冊》,嚴格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責任制度體系。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堅持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總體規劃,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規劃、同時部署、同時推進、同時考核。嚴格落實校(園)長負責制,把工作任務和責任進一步細化分解落實到各級領導干部、部門、崗位,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不重視學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有制度不執行、有規范不落實、有設施不使用、有問題不糾治、有風險不控制等責任不落實問題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23.加強督導檢查。縣教育體育行政部門要將校園安全督導檢查作為部門重點工作任務來抓,切實擔負起對下級的指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建立常態化督導檢查工作機制,落實安全檢查,對校園安防設施建設、門衛值班登記、安全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查找隱患漏洞和薄弱環節,督導校園落實主體責任,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于多次督導拒不落實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格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切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以嚴格執法倒逼主體責任落實。
24.求真務實抓落實。縣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大力發揚“三牛”精神,堅決杜絕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目標導向抓落實,強化問題導向抓落實,強化責任導向抓落實。要準確把握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學校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不斷創新管理方式方法,開展示范引領,增強學校安全管理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