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5-2-/2021-03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
| 公開目錄 | 重要政策執行情況 | 發布日期 | 2021-03-22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保教體發〔2021〕23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21年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學校要站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高度,充分認識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好2021年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縣教育體育局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余自明 工委書記、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組長、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郭積蒼 工委委員、黨組成員、縣紀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組長
楊常杏 工委專職副書記、黨組成員
葉正達 工委委員、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叢甲 工委委員、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秋菊 工委委員、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應順 工委委員、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楊立志 縣教育體育局教育體育股負責人
楊 秋 縣教育體育局二級主任科員
楊正龍 縣教育體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人
楊新福 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負責人
姚家華 縣教育體育局財務核算中心主任
吳赟皓 縣業余少體校校長兼縣體育館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體育股,招生考試辦公室協助配合,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加強對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工作職責是:制定考試方案、確定考點、任命考點主任、抽調并培訓監考教師、具體組織考試工作、受理有關舉報和投訴、查處舉報投訴案件。
每個考點設考點主任一人,原則上由該校校長擔任考點主任。考點主任是該考點的具體組織者,全面負責考點的組織領導工作。各考點要將嚴肅考風考紀作為工作重點,抽調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工作積極負責、業務素質高的教師負責考務工作,配合縣教育體育局選派的監考教師做好考試工作。學校要切實做好考試的服務工作,選派醫務人員、保安和教師負責考場安全保障,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二、嚴肅考風考紀
(一)嚴格規范抓好考試管理。嚴格按照考試有關文件的要求及“測試辦法及要求”“考試內容及評分”等具體規定組織實施考試。考試期間,嚴禁無證件人員進入考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憑證進入考試場所;考生一律不準佩戴任何標志性的飾品參加考試;禁止所有考務人員私自外出。
(二)切實強化考風考紀教育。要加強考風考紀的宣傳和考試誠信教育工作,對考生進行正確的輿論宣傳和引導。考試前,對所有考務人員要進行考試紀律和業務培訓,強化考風考紀教育和責任意識。
(三)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考試過程中的失職和徇私舞弊,要及時報請派駐我局紀檢監察組調查核實,并對負有責任的考務人員、監考教師和考點主任等相關人員依法依規按管理權限進行嚴肅處理。
(四)嚴格實行親屬回避制度。凡是有親屬參加考試的、擔任考試年級教學工作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體育、音樂、美術科目的考務工作。
(五)嚴格執行成績公示制度。考試結束后,學校要將所有參考學生的體育、音樂、美術三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在校內公示一周,同時要公布市、縣教育體育局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檢監督電話號碼,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學校在公示相關信息時不得泄露學生個人隱私。
(六)嚴格落實考試巡查監督。考試期間,縣教育體育局將積極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考試進行現場巡視和監督,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采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考試進行全程錄像和監控。考試現場必須公布各級的舉報電話,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考務工作有意見,可通過學校或舉報電話反映,對考試中的舞弊現象可直接向上級部門申述和舉報。縣教育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6126825,教育體育股6123413。
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將組織人員到各州、市進行巡視檢查。市教育體育局組成巡視組,通過重點巡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督查各縣(市、區)考試工作情況。龍陵縣巡視負責領導:白明鑫,牽頭科室:競賽管理和青少年體育科。
三、規范開展考試
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要求規范組織考試。
(一)2020年9月入學的七年級學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初中學生體育音樂美術開始方案的通知》(云教發〔2020〕94號)執行,相關文件已下發。
1.體育科目:七年級學生的體育考試由各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以學校為單位按《云南省初中學生體育考試安排表》(詳見云教發〔2020〕94號文件)組織實施。學生考試成績經主考、副主考、監督員、記錄員和學生本人現場簽字確認,學生競賽加分由班主任和體育教師初審后報學校審定。七年級體育成績滿分為20分,年級成績=上學期成績+下學期成績+本年度競賽加分;超過年級滿分的,按年級滿分計入;未超過滿分的,按實際得分計入;學生考試成績由學校保存,并報縣教育體育局備案,待“云南省初中學生體育考試管理平臺”正式開通使用后,由各學校按要求錄入。
2.音樂、美術科目:素質測評和展示活動按照《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考試方案》《云南省初中學生美術考試方案》(詳見云教發〔2020〕94號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要分別成立初中音樂、美術素質測評監督工作小組,定期開展音樂、美術素質測評交叉監督檢查,督促學校開齊開足音樂、美術課程,開展形式多樣的展示活動。每年5月份要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開展一次交叉檢查,市教育體育局將適時對各縣(市、區)進行督導檢查。
(二)九年級在校在讀學生按照《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云南省初中學生美術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執行。
1.考試方式
⑴體育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規定執行,由縣教育體育局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統籌組織安排考試。各學校要因地制宜采取分期、分批、錯峰的方式組織學生考試,減少人員聚集,特別在組織肺活量項目測試時,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考試有關要求做好考試工作。經抽簽確定,保山市2021年九年級初中學生體育科目考試抽考類項目為1分鐘跳繩。選考類項目由學生自由選定。
⑵音樂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階段性考試由各學校根據師資力量、教學設備、場地等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學生對課業掌握的實際成績為準;終結性考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集中命題和時間進行考試。
⑶美術科目:按《云南省初中學生美術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階段性考試由各學校根據師資力量、教學設備、場地等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以能考查出學生對課業掌握的實際成績為準;終結性考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集中命題和時間進行考試。
2.計分辦法
⑴體育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或25米往返跑為40分,其余三項每項20分),按50%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評分標準按《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項目評分表》執行。
⑵音樂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階段性考試占40分、終結性考試占60分),最終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優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評分辦法按《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執行。
⑶美術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階段性考試占40分、終結性考試占60分),最終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優秀(≥90分)、良好(≥70分且<90分)、及格(≥60分且<70分)、不及格(<60分),及格及以上按5分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評分辦法按《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執行。
3.考試要求
⑴嚴格按照《云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云南省初中學生音樂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云南省初中學生美術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試行)》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組織實施考試。
⑵考試過程中,要樹立標準統一、公正嚴肅、廉潔無私的良好考風,確保考試的公正、公平。監考及考務人員要熟悉業務,嚴肅認真對待每一個環節,實事求是、公正準確地裁決每一項考試。
⑶體育考試的考點要合理設置,采用標準化的器材(器械)統一測試,盡力減少人為操作因素對考試成績的影響。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成監考隊伍,按照既定日程逐個考點開展體育考試項目的測試。要加強考前培訓,確保體育考試尺度統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考生的考試分組、序號等要隨機編排,并統一穿戴不同顏色編號背心進入考試現場。
⑷體育考點學校要維護好考點正常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干擾考試的事件發生。考試結束以后,每一名學生的考試登記表需按規定存入學生檔案。
4.報名和考試時間
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2021年初中學生體育科目考試由學校統一在“云南省學業水平考試網”報名(含往屆生、中職學校普職融合學生),各考點考試相關工作必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 注意事項
(一)九年級音樂科目終結性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上午8:00—9:30,美術科目終結性考試時間為4月30日上午9:50—11:20。各考點自行安排教師監考,縣教育體育局對考試進行現場巡視和監督。
(二)中職學校的普職融合學生必須回初中學籍學校報考,考試成績由所就讀的中職學校核對并公示后,按生源地分類匯總再統一報組織考試的縣教育體育局,中職學校上報成績時,務必保證考生的姓名、學籍號等信息準確無誤,否則將導致普職融合學生考試成績無法導入學籍網,同時影響義務教育畢業證的發放。
(三)各學校考試前提前準備好。體育、音樂、美術科目考試成績登記表經公示無異議后,于2021年5月8日前報縣教育體育局匯總審核,再由縣教育體育局上報市教育局體育局。成績登記表中屬于免考的考生,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全部免考”或“某一單項(具體單項名稱)免考”,并在“總分”欄和對應免考項“得分”欄注明所得分數。
(四)考試工作結束后,縣教育體育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2021年5月15日前與考試成績一并上報市教育體育局。
體育考試聯系人及電話:楊大周,電話:0875-6123413,
音樂、美術考試聯系人及電話:李曉英,電話:0875-6123413。
(五)考試收費標準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即2020年9月入學的七年級學生按照云教發〔2020〕94號文件執行;九年級在校在讀學生按照《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70號)標準執行。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