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1205-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價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2023-12-05 |
| 文號 | 龍發改價格〔2023〕340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改善全縣農村垃圾處理現狀,提升人居環境質量,加快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及處置設施的建設,切實改善集鎮環境質量,按照《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23〕46號)的要求,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照定價程序對龍陵縣集鎮生活垃圾處理進行定價,并經龍陵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同意,現將龍陵縣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定價通知如下:
一、收費范圍和收費方式
1.收費范圍:鎮安鎮集鎮、龍新鄉集鎮、龍江鄉集鎮、臘勐鎮集鎮、碧寨鄉集鎮、象達鎮集鎮、平達鄉集鎮、勐糯鎮集鎮、木城鄉集鎮。
2.收費方式:由各鄉鎮人民政府按標準對垃圾產生者征收。
此價格為最高最低限價,各鄉鎮集鎮根據實際情況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除集鎮外,可通過“一事一議、村規民約”等方式參照集鎮收費標準執行。
二、收費標準
龍陵縣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定價標準:常住集鎮居民(含租房居住的外來人員)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每人每月3.00元—6.00元征收,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具體征收標準詳見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價格
除政府核定的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價格外,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任何其他生活垃圾處理的收費項目,切實減輕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的不合理負擔。
(二)減免措施
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供養、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減免生活垃圾處理費。
四、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擬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原《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勐糯鎮集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價格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14〕3號)《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平達鄉集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2〕302號)同時廢止。
附件:龍陵縣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定價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龍陵縣集鎮生活垃圾處理定價
收費項目 | 收費對象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元) | 備注 |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常住集鎮居民(含租房居住的外來人員) | 元/人.月 | 3.00―6.00 | 按常住人口計收。 |
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 | 元/人.月 | 3.00―6.00 | 單位產生的辦公垃圾,由單位負責按人交納,以實有人數為計費基礎,包括在編及合同工、臨時工。 |
商鋪 | 元/月.平方米 | 0.50―0.70 | 1.含商超百貨、五金建材、農資化肥、汽修汽配、洗頭美發、藥店、洗車等普通商鋪; 2.按營業面積計收。 | |
餐飲 | 元/月.平方米 | 1.00―1.40 | 1.餐館、燒烤、KTV娛樂會所、康體、水果、茶室、酒吧等其他商鋪; 2.按營業面積計收; 3.農家樂按廚房和餐廳面積計收。 | |
酒店 | 元/月.床 | 2.00―4.00 | 賓館、旅社、招待所按50%的客房入住率計算,內設KTV娛樂會所、康體、茶室等的按相應的收費標準收取。 | |
醫院 | 元/月.床 | 2.00―4.00 | 醫院按50%住院率計算。 | |
攤位 | 元/日.攤位 | 2.00―5.00 | 固定攤位或臨時攤位。 | |
牲畜市場 | 元/日.頭 | 1.50―3.00 | 含豬、羊、牛等。 | |
其他生產經營企業 | 元/噸 | 110 | 企業收費按年垃圾量雙方協定。 | |
注:生產經營垃圾處理費未在收費對象欄細化的,可參照相近類別標準雙方協商收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