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0901-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價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 文號 | 龍發改價格〔2023〕260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你委報送的《龍陵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龍陵松山大遺址公園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的請示》(龍國資監〔2023〕74號)已收悉。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等有關規定,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通過開展成本調查測算、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召開專家論證會暨風險評估會、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等程序制定了龍陵松山大遺址公園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定價方案,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松山大遺址公園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
(一)收費范圍
龍陵松山大遺址公園建設的三個停車場。已建成1號停車場的摩托車停車泊位23個,中小型車輛停車泊位32個,大型車輛停車泊位6個;2號停車場的中小型車輛停車泊位61個,大型車輛停車泊位5個;在建停車場即3號停車場,設計中小型車輛停車泊位210個,大型車輛停車泊位10個。
(二)收費對象
停放在龍陵松山大遺址公園停車場停車泊位上的所有機動車停放人。
(三)收費時段
早上07:00至晚上22:00。
(四)收費標準
1.摩托車:每次停放收取3元停車費(按次收費)。
2.小型車輛:每次停放收取10元停車費(按次收費)。
3.中型車輛:每次停放收取15元停車費(按次收費)。
4.大型車輛:每次停放收取20元停車費(按次收費)。
二、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經批準的收費標準在執行前要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并在收費地點設置公示牌,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標明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計費辦法、舉報投訴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軍警車輛、醫院救護車輛、消防車輛、救災搶險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從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