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0602-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價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2023-06-02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你單位《龍陵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龍住建發〔2023〕18號)收悉。為進一步加強龍陵縣城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規范城市道路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運用價格杠桿合理引導停車需求,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等有關規定,通過開展成本監審、廣泛征求意見、召開聽證會,依法按程序制定了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定價方案,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
(一)收費范圍
收費范圍:錦玉路、永昌路、永康路、永安路、熱泉路、凱龍路、環城西路、龍玉大道、水鄉路、龍華路、龍山路、匯源路、松山路、東坡路、興農路、白塔路、長庚路(含長庚路延長段)、玉緣路、學府路、康豐路、君之路、云山路、沿河路、雨屏路、遠征路、金溪路、書院路等已建成的城市道路;體育廣場、東坡公園、西山坡公園、玉緣廣場等已建成并具備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條件的公園廣場;董家溝停車場、龍山中路停車場等已建成的城市停車場;白塔路延長段、龍玉大道(重修)、松坡路、龍山湖停車場等在建的城市道路及城市停車場,待建成條件成熟后再實施收費。
(二)收費對象
允許停放在縣城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的臨時停車泊位及城市停車場停車泊位上的機動車停放人。
(三)計費方式
龍陵縣城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利用價格杠桿,根據車輛類型不同實行差別化、階梯式計時累進計費方式,實現城區動態交通流量的合理調節。
(四)收費時段
上午07:00—22:00
(五)收費標準
1.三輪車: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的不收費。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1小時)的每車次2元,停車時間超過1小時的,每超1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16元。
2.小型車輛、拖拉機: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的不收費。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1小時)的每車次4元,停車時間超過1小時的,每超1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18元。
3.中型車輛: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的不收費。停車時間在2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1小時)的每車次8元,停車時間超過1小時的,每超1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22元。
二、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經批準的收費標準在執行前向社會進行公示,并在收費路段設置公示牌,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標明收費依據、免費停放時間、收費標準、計費辦法、舉報投訴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軍警車輛、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救災搶險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在城市道路設立的專用臨時停車泊位待客的出租車、公交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四)對沿街各單位按規定要求對外開放停車的場所,實行免費停放。
(五)實行月卡、年卡優惠收費政策。1個月一次性結算的每車每月130元,一年一次性結算的每車每年1500元;購買月卡、年卡的車輛在有效期內可任意在縣城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的臨時停車泊位上停泊。
(六)同時占用多個臨時停車泊位的超長車輛(未被占滿的臨時停車泊位以占滿一個計算),按中型車收費標準收取所有被占臨時停車泊位的費用,每個臨時停車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22元
三、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從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原《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陵縣城市道路及公園廣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龍發改價格〔2020〕174號)同時廢止。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