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30605-0001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價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2023-06-05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將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納入政府定價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2〕1080號)要求,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縣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日下午在縣委黨校五樓組織召開了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政府定價及調整殯葬改革獎勵補助政策重大行政決策座談會,現將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政府定價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會事項
對縣發展和改革局擬定的《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討論稿)》進行討論,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
二、座談會基本情況
參加座談會人員有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分管領導,縣直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縣級離退休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村干部代表、群眾代表共67人。
座談會由縣人民政府羅莊越主持,縣發展和改革局楊蘇副局長匯報龍陵縣公益性安葬(放)設施價格和收費標準成本測算情況,并對《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討論稿)》作說明;參會人從不同角度對《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討論稿)》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建議,并提交了座談會意見建議表。
三、座談會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
與會參加人暢所欲言,各抒己見,針對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的《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討論稿)》的科學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充分發表了各自的觀點,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座談會參加人普遍認為合理制定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是推進殯改事業的發展,使公墓的售賣安裝更加規范。根據座談會會議記錄和參會人提交的《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座談會意見建議表》,經認真梳理,現將主要意見建議歸納如下:
(一)認為價格和收費標準合理,符合龍陵的實際,建議加強政策的銜接,加強宣傳,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二)建議優化生態葬;開發水葬、花壇葬、樹葬;
(三)建議降低或取消公墓維護管理費用,并由20年一次性收取調整為5—10年收取;
(四)建議安裝七號碑墓穴4000元/冢調整為2500—3000元/冢;
(五)建議安裝八號碑墓穴7000元/冢調整為5000—6000元/冢;
(六)建議安裝九號碑墓穴13000元/冢調整為8000—9000元/冢;
(七)建議安裝九號碑墓穴13000元/冢調整為14000—15000元/冢;
(八)建議對退役軍人,特別是“兩參”退役軍人給予優惠或免除公墓維護管理費。
四、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參會人對《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核定方案(討論稿)》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充分采納,并根據參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見建議,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采納的意見和建議
1.關于建議加強政策的銜接,加強宣傳,做好政策解釋工作。予以采納,采納情況:文件執行前,我們會加強宣傳公示,做好政策的解釋工作,下一步發展和改革局及民政局將加大對龍陵縣公益性公墓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宣傳力度。
2.關于建議優化生態葬;開發水葬、花壇葬、樹葬。予以采納,采納情況:從國家層面到地方來說,大力推行綠色殯葬,政府應積極引導群眾接受并自愿選擇節地生態安葬,不僅節約土地,還減少群眾安葬支出,不會因喪事造成生活困難的情況。引導群眾轉變喪葬觀念,破除傳統的世俗陋習和封建迷信,樹立科學、文明、節約、綠色喪葬新風尚,促進社會事業的新發展。 。
3.關于建議安裝七號碑墓穴4000元/冢調整為2500—3000元/冢。予以采納,采納情況:考慮到弱勢群體安葬支出,制定不同的價位,可以滿足不同人群。
4.關于建議安裝九號碑墓穴13000元/冢調整為14000—15000元/冢。予以采納,采納情況:定價太低無法完善基礎設施,那么我們就要因地制宜、綜合研判,要考慮成本問題,制定不同的價位,可以滿足不同人群,且公墓設施能進一步得到改善。
5.關于建議對退役軍人,特別是“兩參”退役軍人給予免除或優惠公墓維護管理費。予以采納,采納情況:公益性公墓建設是一件民心工程,公墓價格的定位更是老百姓和我們所關心的議題,密切關系到老百姓的生產、生活,退役軍人,特別是“兩參”退役軍人是對國家有貢獻的,通過和退役軍人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接,對城鄉特困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含傷殘軍人、“70周年”紀念章獲得者、“兩參”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且未享受國家喪葬補貼的)給予免除20年的公墓維護管理費;對符合進入公益性公墓的退役軍人且未享受國家喪葬補貼的,給予減免前20年10%的公墓維護管理費。。
(二)不予采納的意見和建議
1.關于降低或取消公墓維護管理費用降低或取消公墓維護管理費用,并由20年一次性收取調整為5—10年收取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為進一步加強公墓的后續管理和維護,提高服務,使每年老百姓掃墓安心省心,故一次性收取20年的維護管理費。
2.關于安裝八號碑墓穴7000元/冢調整為5000—6000元/冢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要考慮成本問題,公墓價格選擇多樣,選擇性較大,可適用于不同人群,群眾可根據自身能力自由選擇。
3.關于安裝九號碑墓穴13000元/冢調整為8000—9000元/冢不予采納。不予采納的理由:要考慮成本問題,公墓價格選擇多樣,選擇性較大,可適用于不同人群,群眾可根據自身能力自由選擇。
(三)對其他方面意見建議的處理建議
下一步我們將協調民政局及龍陵縣照頤投資有限公司重視對公墓的管理工作,加強后續管理和維護;減少弱勢群體安葬支出,加強政策的宣傳解釋,是老百姓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