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0-043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
| 公開目錄 | 價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2020-04-30 |
| 文號 | 龍發改價格〔2020〕175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你局《關于縣人民醫院院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龍衛健發〔2020〕10號)收悉。為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暢通綠色通道,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以及《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云價收費〔2016〕75號)等有關規定,通過開展成本調查測算、廣泛征求意見,依法按程序制定了龍陵縣人民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定價方案,經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人民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范圍、對象、時段及計費方式
(一)收費范圍:縣人民醫院停車場。
(二)收費對象:允許停放在醫院院內臨時停車泊位上的機動車停放人。
(三)收費時段:全天24小時
(四)計費方式:縣人民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利用價格杠桿,根據車輛類型不同實行差別化、階梯式計時累進計費方式,實現院內動態交通流量的合理調節。
二、收費標準
(一)老年代步車、三輪車、摩托車、電動車:每次免費停放時間30分鐘(含30分鐘)。超過30分鐘的,1小時以內(含30分鐘)每車次2元,超過1小時以上,每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25元。
(二)小型車輛、拖拉機:每次免費停放時間30分鐘(含30分鐘)。超過30分鐘的,1小時以內(含30分鐘)每車次4元,超過1小時以上,每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27元。
(三)中型車輛:每次免費停放時間30分鐘(含30分鐘)超過30分鐘的,1小時以內(含30分鐘)每車次8元,超過1小時以上,每小時加收1元,超時部分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同一車輛在同一泊位上停車每天收費不超過31元。
三、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經批準的收費標準在執行前要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個月,并在收費地點設置公示牌,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標明收費依據、免費停放時間、收費標準、計費辦法、舉報投訴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軍警車輛、消防車輛、醫院救護車輛、救災搶險車輛免收停放服務費。
(三)醫院職工免收停放服務費。
四、執行時間
執行時間從2020年6月1日起執行,待縣人民醫院全部搬遷新址后此收費標準停止執行。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