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20240621-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行政執法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6-21 |
| 文號 | 瀏覽量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處罰機關 | 備注 |
盧正倉 | 龍山林草罰決字(2024)第005號 | 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于2023年12月1日至2日在龍山鎮河頭村大樓子組本戶林地干集發的墳門前濫伐雜木22株、計6.8870m3(活),折合原木材積3.77m3取材出售。于2024年6月11日立案,6月13日調查終結。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云南省林業和草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2023年版)第二款(情節一般) | 罰款 | 責令限于2025年6月13日前在龍山鎮河頭村大樓子組本戶林地干集發的墳門前補種濫伐株數貳倍(2倍)的樹木(椿木),共計肆拾肆株椿木(即22株×2倍=44株)。處以下行政處罰:處于濫伐林木價值叁點伍倍(3.5倍)的罰款,共計人民幣叁仟玖佰伍拾捌元伍角(即3.77m3×300元/ m3×3.5倍=3958.50元)。 | 0.39585 | 2024-6-21 | 2024-12-21 | 龍山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