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20240428-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行政執法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4-28 |
| 文號 | 瀏覽量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處罰機關 | 備注 |
黃旺邦 | 龍山林草罰決字[2024]第002號 | 黃旺邦在森林防火期內未取得野外用火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24年4月13日中午兩點左右在龍山鎮尹兆場村大園子組和偏坡組林地應堂墳燒香、紙,到第二天(4月14日)下午7時30分引發森林火災,晚上10時20分撲滅,過火面積2.99畝(有林地),致使華山松382株、計活立木蓄積42.608M3受到損害。構成了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違規用火、過失引發森林火災。 | 《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項、《云南省林業和草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2023年版)第七十七條第三款(情節嚴重) | 更新造林、罰款 | 責令于2025年4月19日前限期更新造林。并處以下行政處罰:處于1950元(人民幣壹仟玖佰伍拾元整)的罰款。 | 0.195 | 2024-4-26 | 2024-10-26 | 龍山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