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4-7-30/2016-090901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山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4-05-02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作用,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改安全隱患,保障全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鎮實施重大安全隱患舉報有獎制度。
一、舉報范圍
1.對于全鎮范圍內發生人員死亡、重傷、中毒和重大財產損失等生產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或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拖延遲報或謊報的;
2.被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整頓、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逾期未改、未停或未關閉而繼續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3.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隱患,主要包括消防、交通、建筑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及公眾聚集場所等方面的;
4.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
二、舉報主體和形式
舉報主體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電話舉報或來信、來訪舉報,為保證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來電或來信須告知本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鎮人民政府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三、受理機關和舉報電話
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舉報電話:6121848
四、受理程序
1.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安全隱患舉報后,立即登記并派人到現場勘查核實。
2.屬一般安全隱患的,將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到期后進行復查。
3.經鎮安監人員查實認為是比較嚴重的隱患,將上報縣安監局進行處理。
4.安全隱患整改后,各相關責任單位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上報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五、獎勵辦法
1.獎金獎勵標準為50元至2000元;其中舉報現象經核實屬一般安全隱患的,給予舉報人50元獎勵;舉報現象經核實屬重大安全隱患的,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特別重大事故隱患可獎勵至1000—2000元不等;
2.惡意舉報、虛報、假報的,將對舉報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3.舉報獎勵經費列入鎮級財政預算,由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管理,當月兌付獎金。
六、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龍山鎮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日
抄送:縣安委會。
龍山鎮黨政辦公室 2014年5月2日印
(本文來源: 作者: ) 責任編輯(作者):lszz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