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04_A/2017-091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16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鎮安鎮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鎮安鎮概況
2016年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縣財政局的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促進經濟發展、壯大財政實力為主題,團結奮進、開拓進取,積極推進各項改革,進一步完善新時期理財思路,研究落實新時期財政工作新局面的辦法和措施,狠抓“增收節支”這條主線,努力培植財源,優化支出結構,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監管,圓滿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目標。結合鎮安鎮縣鄉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現將鎮安鎮2016年部門決算如下分析:
一、主要職能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鎮安鎮政府職能為指導、檢查、督促鎮安鎮政府各職能部門、各村民委員會和鎮安鎮得企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組織、協調鎮安鎮各有關部門共同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治保會、調解會和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的工作;積極開展“平安、和諧鄉鎮”的創建工作。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加強學習,提升理財思路。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會議精神和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等黨和國家重大決策的學習,用科學發展觀分析財政形勢、審視理財觀念、提升工作思路,樹立統籌發展意識、持續發展意識、改革創新意識,建立“為民理財、民主理財、依法理財、規范理財、高效理財、廉潔理財”的現代理財方式,確實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二是加強財政業務學習,確保各項財政改革的順利推進和實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2、強化稅收征管,確保超額完成稅收任務。強化稅收征管,確保應收盡收。切實加大稅收稽查力度,抓大不放小,嚴防跑、冒、滴、漏現象,堅決維護各項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嚴肅性。認真開展稅源調查,加強重點稅源監控,注重加強對收入執行中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和研究,確保完成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及其他各項財政工作任務。
3、加強財政資金監管。一是加強支出預算過程的控制,嚴格新增支出項目的審批管理,切實增強預算約束力。二是加強支出管理,盡量控制車、會和公務接待等一般性消費支出,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觀念。三是加強項目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監管,嚴格抽查巡查制度,確保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確保資金安全、支出真實。四是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強化支出審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三農”工作的服務。一是加強惠農補貼“一折通”發放管理工作,按上級相關要求,及時準確錄入和上報“一折通”惠農補貼發放數據。二是努力向上增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并建立項目庫,按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和按時按質完成年內“一事一議”財政烯實項目,積極參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
5、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根據上半年國有資產清查結果,督促指導預算單位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完善資產購置、保管使用、處置等手續,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6、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強化事業心和責任感,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改革創新之風。著力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激發廣大干部愛崗敬業、勤奮奉獻。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健全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度鎮安鎮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為鄉鎮匯總錄入1戶,單位共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6個,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合并衛生院。與2015年比較減少一個。
2016年,鎮安鎮年末機構有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即鎮安鎮人大機關、鎮安鎮政府機關、鎮安鎮紀委機關、鎮安鎮共產黨機關、鎮安鎮社會團體機關;事業單位6個,即鎮安鎮財政所、鎮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鎮安鎮林業服務中心、鎮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鎮安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鎮安鎮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2016年鎮安鎮年末財政供養人員為193人,其中在職人員161人(含80個村干部),退休人員32人。人員總數比2015增加4人,減幅2%。人員總數比2015年增加4人,其中在職人員調入增加5人,錄用事業人員增加4人,錄用公務員增加3人,人員調出減少6人,辭職減少1人,開除減少1人,在職人員退休減少4人;在職人員退休從而退休人員增加4人。年末單位車輛8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收入實際執行數為2923.2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2166.00萬元增加了757.21萬元,增幅34.96%,增加原因為收到上級專款增加,在職、離退休人員、村干部增資以及年初結余。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支出總額為2925.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52萬元,占總支出的58.71%;項目支出1208.12萬元,占總支出的41.29%。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鎮安鎮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717.52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93%;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50.07%。(人均情況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鎮安鎮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208.1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鎮安鎮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77.2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3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69.8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6.76%。
2.教育(類)支出49.1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1%。
3.國防(類)支出1.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4%。
4.公共安全(類)支出6.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22%。
5.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支出26.4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92%。
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175.0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08%。
7.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支出41.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3%。
8. 十一、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136.1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73%。
9. 十二、農林水支出(類)支出1,670.8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8.07%。
10.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支出17.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6%。
11.其他支出(類)支出32.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11%。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2016年,鎮安鎮強化政府及各中心部門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機關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各項規定,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確保了“三公”經費支出“零增長”的目標要求;全年公務用車保有7輛,接待91批次1,277人,“三公經費”支出45.92萬元,比2015年的53.42萬元減少7.5萬元,減幅14.04%,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本年度無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1.83萬元,比2015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5.40萬元減少3.57萬元,減幅14.06%,減少原因為鎮安鎮嚴格執行厲行節約。主要用于相關單位日常開展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公務接待費支出24.09萬元,比2015年支出28.02萬元減少3.93萬元,減幅14.03%,減少原因為鎮安鎮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國內接待費支出24.09萬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上級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及下級匯報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公務接待支出0元,本年度無安排國(境)外的接待支出。
會議費支出為23.98萬元;比2015年的47.64萬元減少了23.66萬元,減幅49.66%,減少原因為鎮安鎮嚴格執行厲行節約。主要用于上級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及下級任務事項安排等發生的會議費支出。
五、2016年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56.75萬元,實際采購56.22萬元,其中貨物類55.90萬元,工程類0元,服務類0.32萬元。
六、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附件:鎮安鎮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