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241010-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發展規劃 | 發布日期 | 2024-10-10 |
| 文號 | 瀏覽量 |
關于《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的聽證報告等相關材料已經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審查,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現將聽證報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聽證會其他有關情況的,可與龍新鄉人民政府聯系,聯系人及電話:楊永韜,0875—6800003。
附件: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聽證報告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
( 征求公眾意見稿)聽證報告
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性、 民主性,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龍新鄉人民政府就《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進行聽證。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由
對《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進行聽證,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接受監督檢查。
二、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
聽證會定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龍新鄉鎮政府大會議室舉行。
三、聽證會參加人員名單
(一)聽證會主持人
楊永韜(自然資源管理所負責人)
(二)聽證委員
李明聰(鄉黨群服務中心主任)
(三)決策發言人
唐茂良(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趙興棠(鄉經濟發展辦主任)
楊永韜(龍新自然資源所負責人)
(四)聽證監察人
邵宗畢(龍新司法所負責人)
(五)聽證記錄人
雙薇(鄉黨政辦工作人員)
(六)聽證代表
饒秀明(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唐永國(鄉黨委副書記、武裝部長)
張大存(鄉黨委副書記)
自秋燕(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黃麗華(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王朝揚(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派出所所長)
趙興棠(鄉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主任)
盧山(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主任)
何秘升(鄉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林業負責人)
李興波(綜合行政執法隊主任)
楊正邦(龍新中心學校校長)
龍新鄉各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
(七)聽證旁聽人
張 燾(鄉自然資源管理所工作人員)
四、決策發言人的陳述
聽證會上,決策發言人就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的背景、 目的、意義、基本情況等作了客觀全面的說明。
五、參會聽證代表提出的主要觀點、理由、意見和建議
參會聽證代表在對《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表示贊同的同時,也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參會聽證代表一致同意《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 的內容;
(二)規劃定位再修改完善,將文化旅游納入發展定位;
(三)優化近期重點項目清單,將中小學擴建項目、派出所擴建項目等納入清單;
(四)優化中心鎮區用地布局,將中小學北側宅基地規劃為中小學用地,用作中小擴建使用;將縣國稅局龍新分局機關團體用地規劃為醫療衛生用地;對中心鎮區西南方向規劃農貿市場建設進行調整;擴建現狀派出所用地。
六、決策發言人答辯
針對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和上述問題,決策發言人進行了解釋和說明。
七、聽證主持人對聽證情況進行總結
聽證主持人在聽取代表的意見、建議和決策發言人的解釋說明后,對聽證代表和決策發言人的意見、建議及解釋說明作了總結評說。聽證代表均同意《龍陵縣龍新鄉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征求公眾意見稿),尚未提出反對意見。對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在下一步工作中,將認真梳理,分析研究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