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05_B/2018-020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8-02-07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及時有效打擊礦產資源領域私挖盜采各類違法行為,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認真抓好抓實耕地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創建生態文明為目標,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立足龍新實際,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以打擊私挖盜采行為促進生態環境保護,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增長,完善龍新環境管理和生態環境建設的長效機制,真正營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環境。
(二)目標要求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針對硅石礦、普通建筑用石礦、金屬礦、非金屬礦等的私挖盜采行為,堅持“屬地管理、精準施策、依法依規、嚴格執法”的原則,結合龍新鄉礦產資源的實際和特點,以問題為導向,舉一反三、突出重點,制定嚴密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嚴厲打擊和遏制私挖盜采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集中查處典型案件,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領域違法行為,綜合整治管理秩序,建立落實長效機制,提高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管理水平,增強全鄉依法依規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努力推動全鄉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排查階段(2月5日—2月14日)
迅速召開動員會議,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整治礦產資源私挖盜采行為。各村(社區)對本轄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所有私挖盜采區(點)逐一登記匯總,上報鄉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真實反映全鄉生態破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法違規行為的基本情況,為下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精準打擊、精密防控、精準治理,完成整治工作任務打好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4日—4月30日)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龍新轄區內的私挖盜采區(點)進行核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堅決立案查處整改到位。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對私挖盜采行為突出的地區,抓住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對重大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公開曝光,形成強大震懾力,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實效。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5月1日—6月14日)
領導小組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檢查、抽查活動,及時發現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對反復出現的問題實行嚴格的聯合辦案制度,從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堅決打擊。對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查缺補漏、建章立制,不斷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及機制,有效防止私挖盜采行為死灰復燃,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
(四)總結、鞏固提高階段(6月15日—7月10日)
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鞏固整治成果,總結經驗,形成嚴厲打擊私挖盜采行為深化礦產資源“打非治違”查處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認真落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制,做好動員部署,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堅決杜絕“重形式,走過場”,領導干部要切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履職到位,工作任務和責任要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領導干部、具體工作人員。
(二)強化宣傳,營造聲勢
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標語、警示牌等多種宣傳方式,加大對國土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深入礦山企業和人民群眾中廣泛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引導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推進群防群治。對專項行動中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及時進行總結宣傳,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曝光,對懲治違法違規行為、追究事故責任的有關情況要及時公告,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形成強大輿論聲勢。
(三)依法依規,全面開展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既要嚴厲打擊、認真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達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還要講方法、講政策,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將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與統籌解決有關善后問題結合起來,穩妥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切實落實包保責任制,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特別是對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階段之后仍存在非法開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構建機制,長效監管
通過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全面總結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和針對性的解決辦法,探索建立監管長效機制。通過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建立健全國土、林業、水務、安監、環保、公安等部門協同配合的聯合執法機制,促進全鄉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根本好轉,維護生態文明建設。
(五)廣泛參與,群防群治
為充分調動廣大群眾保護礦產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形成“群防群治”長效機制,對來電、來信、來人或網絡舉報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符合獎勵條件的,按照《保山市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0875—6800003
舉報郵箱:lxx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