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250327-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5-03-27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災風險,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切實解決好“火源管控力度不夠”和“人民防線筑得不牢”兩個普遍性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縣人民政府決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為全縣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林草區及周邊100米劃為防火區,實行禁火管理,特發布如下禁火令:
一、全面加強火源管控
(一)全縣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燒灰積肥,燒地(田)埂、甘蔗地、秸稈、牧草地,燒荒燒炭等野外農事用火。禁止在林草區及邊緣吸煙、燒紙、燒香、點燭、燒蜂、燒山狩獵、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非生產性用火。
(二)結合林草區實際,按規定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出入口設立檢查站點,并設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碼”。進出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和車輛,應當依法接受防火檢查并掃碼登記,嚴禁攜帶火源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
違反以上規定的,由縣級林草行政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及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全面強化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自媒體、標語標牌、宣傳車、鄉村集市、學校等廣泛開展宣傳,營造嚴防嚴控強大聲勢,形成強有力的群防群治格局。
三、全面落實防控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強化部門行業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聯防聯控責任,落實巡山護林員制度,實行網格化管理,確保責任到人、防控到位。
四、全面加強應急準備。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類撲救隊伍要在崗在狀態,撲火機具、車輛等要保持良好狀態,做好科學撲救準備。堅持“有火必報、報撲同步、歸口上報”,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鄉鎮要第一時間向縣森防指辦公室報送火情信息及處置情況。
五、全面安全高效處置火情。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指揮機制,牢固樹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理念,一旦火情發生,嚴格遵循“三先四不打”的要求,落實現場專業指揮,全面規范火場管理,穩妥做好安全避險,不得組織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適宜人員參加火災撲救,牢牢守住不發生人員傷亡的底線。
縣長:李永標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