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24030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3-04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就業補貼政策
1.跨省務工一次性外出務工交補助。省外務工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對象),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外出務工交通補助(每年享受1次)。
2.脫貧勞動力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組織當地脫貧人口有組織勞務輸出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憑其提供的有組織勞務輸出人員名單和外出務工收入證明材料,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政策執行時間至2025年12月31日。
3.就業幫扶車間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獎補。就業幫扶車間每吸納1名脫貧勞動力按其發給脫貧勞動力工資額的15%,給予吸納就業獎勵,執行期限延續至2025年底。
4.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鄉鎮、村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從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層服務期滿6個月的,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
5.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各單位開發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00%給予用人單位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
6.社會保險補貼。(1)補貼對象。一是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包括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二是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指畢業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三是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2)補貼標準。一是對企業(單位)的補貼標準: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二是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繳納了社會保險的,補貼的標準按現行政策文件執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停止其社會保險補貼。
7.就業見習補貼。支持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和科研項目申報就業見習基地。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再提高500元。見習期3-12個月。
8.免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中職、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六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以免費參加縣人社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工種由鄉鎮、村(社區)結合產業發展需求、群眾外出務工需求等確定。符合條件且有培訓意愿的群眾,可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村(社區)咨詢報名。培訓時間: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創業扶持政策
9.創業擔保貸款。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脫貧人口和農村自主創業農民10類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給予部分貼息。
10.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數額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條件及補貼金額以省、市級文件為準。
(注:以上政策如2025年國家和省、市有調整,則以調整后的政策為準。)
咨詢電話:0875-612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