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3-5-04_A/2017-092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江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1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龍江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龍江鄉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 龍江鄉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江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根據部門決算編制要求,封面“單位基本性質”按照主管部門的編制性質填列,“單位執行會計制度”按照系統財務實際執行的會計制度填列。同時,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類資金和財產都實行統一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因此,財政所嚴格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依據行政單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基本性質執行相應的會計制度,編報了一套鄉鎮匯總部門決算報表。
一是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二是制定并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三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四是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六是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往來等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內部制約機制,明確責任,會計人員依照本制度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收支一條線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制度財政授權支付和直接支付制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尤為重要,使其規范一些,節約一些,就能少出,甚至不出紕漏,就能節約幾十萬,乃至上百萬資金。我們立足實際;同時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研究對策,使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更好、更快地發展下去。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江鄉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分別是:
1.行政單位:人大主席團1個、政府機關1個、社會團體1個、共產黨機關1個、紀委1個;
2.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所1個;
3.事業單位:文化服務中心1個、社會保障服務中心1個、國土村鎮規劃服務中心1個、農業綜合服務中心1個、林業服務中心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龍江鄉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75人。其中:行政編制30人,事業編制45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2人、參公管工勤人員1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8人,事業人員42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2人、參公管工勤人員1人)。
實有車輛編制6輛,在編實有車輛8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龍江鄉2016年度收入合計3377.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377.97萬元,占總收入的100%;其中基金財政撥款收入67.5萬元,占總收入的1%。與上年對比情況如下: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龍江鄉2016年度支出合計2032.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9萬元,占總支出的70%;項目支出606.76萬元,占總支出的29%;與上年對比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江鄉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425.9萬元。與上年對比增838.74萬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員大幅調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7.61%;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530.69%。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龍江鄉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606.76萬元。與上年對比增98.49萬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鄉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江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32.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減959.81,主要原因是項目均屬于年底才到項目未建設完工。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91.6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8%。主要用于各行政機關部門日常人員工資及辦公運行維護費;
2.國防支出0.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大學生服兵役補助款;
3.教育支出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小學基礎設施建設;
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3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9%。主要用于文化部門日常人員工資及基層文化建設;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0.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0%。主要用于發放上半年退休人員工資及繳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9%。主要用于鄉鎮基層計劃生育事業費;
7.城鄉社區支出73.3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6%。主要用于國土和村鎮規劃人員工資及日常辦公運行維護費;
8.農林水支出969.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7%。主要用于農林水部門的人員工資及日常運行維護費和對村級一事一議項目建設;
9.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地質災害監測員補助;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江鄉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6萬元,支出決算為35.48萬元,完成預算的6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7.59萬元,完成預算的8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7.89萬元,完成預算的51%。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減少0.07萬元,下降0.19%。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0.04萬元,下降0.2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3萬元,下降0.1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對不符合接待條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時降低接待標準、公務用車管理,杜絕公車私用等情況。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7.59萬元,占49%;公務接待費支出17.89萬元,占5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本年度本單位無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7.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本年度本單位無購置車輛情況。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7.59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5輛。主要用于開展龍江鄉“一事一議”公益事業項目、及機關日常開展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7.89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17.89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龍江鄉上級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及鄉級日常相關工作,產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本年度本單位無安排國(境)外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江鄉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6.61萬元,比上年234.21萬元,增加142.4萬元,主要原因是開展首屆稻花魚節接待支出,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各行政機關日常辦公正常運行維護費用。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采購決算情況:龍江鄉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采購計劃金額26.93萬元,其中:貨物26.36萬元,服務0.57萬元。龍江鄉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實際采購金額26.61萬元,其中:貨物26.15萬元,服務0.46萬元。
2.資產占有情況:龍江鄉2016年末資產總額3221.8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652.17萬元(結余大的原因主要是工程正在建設未完工),固定資產569.71萬元。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情況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在此進行說明解釋。
附件:龍江鄉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表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