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4-3-/2020-071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臘勐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0-07-11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前我鎮已經進入野生菌生長旺季以及食用旺季,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醒廣大農民朋友注意:
(一)不要隨意采摘、出售、購買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顏色鮮艷或霉變的野生菌。
(二)烹調加工野生菌時,不要涼拌食用,不要多品種混合加工,加工時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雖然無毒,但所含某些成分會與酒中的乙醇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毒素從而引發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時最好不要飲酒。
(三)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野生菌類,防止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購關,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嚴格執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調加工方法,并留樣備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現頭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看東西不明或幻視、幻聽等癥狀應及時前往醫院治療,來不及就醫的,應積極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盡快排除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時就醫,同時要保留好野生菌樣品或嘔吐物供專業人員救治參考。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若發生中毒事件,應及時向鎮中心衛生院、臘勐市場監管所(0875-6125639)報告。
特別提醒:廣大群眾要注意識別野生菌形態,對不認識的野生菌均勿采食。食用野生菌10分鐘后~72小時內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頭痛,頭暈等癥狀,應盡快到醫院就診。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者發現食品質量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可撥打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