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8-X-/2019-012101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象達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發展規劃 | 發布日期 | 2019-01-21 |
| 文號 | 瀏覽量 |
象達鎮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落實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要求,緊緊圍繞全鎮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政務公開內容、豐富政務公開形式,切實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全面提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促進依法行政,陽光施政,為推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建設大美象達,實現全鎮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
一、貫徹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工作機制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深入貫徹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充分認識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對于加快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及加強行政權力監督制約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和政府信息公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強化責任落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與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和推進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協同配合,保證政務公開工作扎實推進。
(二)大力抓好主動公開。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原則,認真執行龍陵縣政務信息公開制度相關文件要求,圍繞全鎮建設領域社會廣泛關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主動、及時、準確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凡屬制度條例內規定需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均應在規定時限內通過政府網站、新媒體等平臺及時公開和更新。
(三)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準確把握政府信息的適用范疇,明確“一事一申請”的原則,規范依申請公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流程,準確把握依申請公開處理原則,對公眾提出的公開申請,經保密審查,凡不涉密、不違法的必須按時限公開。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敏感問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切實提高依申請回復質量,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充分發揮網絡功能。進一步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和網上政務公開,加強網站建設,整合服務網站資源,把網絡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途徑,充分發揮公開載體作用。
(五)完善信息處理機制。完善信息的協調、聯動處理機制,對來源于社會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涉及建設行業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時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二、規范行政行為,深入推進權力運行公開
(一)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完善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逐步推進決策過程公開。通過社會公示、聽證和論證等形式,提高行政決策科學化水平。積極開展網絡問政,建立健全網情、輿情處理工作機制,加大跟蹤處理和督促落實力度,努力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提高公眾參與程度。
(二)推進行政權力公開。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配套制度。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編制行政職權目錄,繪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行政權力管理事項、依據、內容、程序、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督制約環節、相對人權利等內容,行政職權目錄除涉密外全部向社會公開。積極推進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加快行政審批系統信息化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協同辦公,增強在線服務功能。
(三)推進內部事務公開。健全鎮機關干部職工參與機關建設和管理的機制,加大人事管理、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資產狀況和評先評優等工作公開力度,提高機關內部管理的透明度。
三、突出關鍵環節,著力推進重點工作公開
(一)加大重大工作落實情況公開力度。緊緊圍繞加快經濟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大局,加強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公開,促進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加大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力度。認真落實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鎮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編制和發布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目錄和信用信息目錄,明確公開的內容、范圍和形式。
四、提高辦事效能,不斷推進窗口服務提質
(一)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政府建設工程項目聯合審批(驗收)相關文件制度,規范收費,鼓勵投資,加大重大投資項目行政審批委托代辦工作力度。凡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有關事項,不得要求相對人再到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二)清理規范行政審批服務。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繼續加強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辦事服務項目的清理,實行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年度公告制度。未公告事項,一律不得行使或者變相行使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權限。遇國家政策調整,應及時向社會公告。
(三)優化拓展辦事公開渠道。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加強行業指導、監督。要認真梳理與公眾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事項,抓好辦事公開載體建設,充分利用網絡將辦事依據、服務程序、服務時限、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和監督渠道等對外公開,為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推進工作長效機制
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體系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年度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長效機制。
(一)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制訂政務公開計劃,明確政務公開的內容、重點和要求,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水平。加強對政務公開、辦事公開工作的指導,針對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改進和提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加強督促考核。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團體、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以及上級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