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02_H/2017-121402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7-11-06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黨總支(支部):
近段時間以來,中央和省、市、縣委巡視巡察中發現了一些地方和單位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只在部分地方和單位中被發現,但也不排除其他地方和單位存在類似的問題。為進一步壓實責任,切實增強全鄉各黨總支(支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更好的服務全鄉跨越發展大局。經鄉黨委研究,決定在全鄉范圍內開展巡視巡察發現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巡視巡察發現問題自查自糾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立行立改、邊查邊改,堅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及時糾正,通過自查自糾,全面查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促進黨的建設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關口前移,使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知黨紀、明黨規、重黨建,營造積極向上、風清氣正、團結務實的干事氛圍。
二、主要內容(具體清單見附件)
(一)黨的領導方面。主要查找并整改“四個”意識樹得不牢、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不力、脫貧攻堅責任落實不力、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擔當、黨總支(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民主集中制不落實等問題。
(二)黨的建設方面。主要查找并整改重業務輕黨建、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學習教育走過場、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黨的意識不強、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不實等問題。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主要查找并整改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寬松軟、廉潔風險集中突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不嚴、貪污挪用各類資金、執行財經紀律不嚴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11月5日前)
相關責任領導組織牽頭單位就如何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階段(11月6日至10日)
各村(社區)、各部門對照《自檢自查問題清單》逐一進行自查。同時,配合縣牽頭單位組建工作組對平達鄉自查工作進行督促指導。
(三)組織整改階段(11月10日至15日)
各村(社區)、各部門認真對照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四)督查檢查階段(11月15日至20日)
各責任領導、各牽頭(單位)部門深入各村(社區)、各部門進行督查檢查,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按政策規定督促指導好整改工作。各村(社區)、各部門負責人做好本單位內部自查自糾工作的督查檢查,確保自查及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黨委成立由鄉黨委書記楊璽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代理鄉長楊培記,鄉黨委副書記徐前輝、鄉紀委書記李蔚和鄉組織委員楊寧任副組長,相關牽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巡視巡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黨政辦,由黃必昌兼任辦公室主任,鄉組織辦、鄉紀委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人員,負責全鄉巡視巡察發現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檢查等工作。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成立由各各村(社區)、各部門負責人任組長的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具體機構和人員抓好工作落實,并分別于11月5日、10日、15日、20日將階段工作總結報各牽頭單位,由各牽頭單位分別匯總后于當天報鄉黨政辦公室,電話:0875—6860002;郵箱:pdxzhb@163.com。
(二)強化責任落實。巡視巡察發現問題自查自糾整改堅持條塊結合的原則,各責任領導為具體整改事項領導責任人,要認真履職,及時研究、及時督促、及時檢查;各牽頭單位負責人為所牽頭整改事項的第一責任人,對各村(社區)、各部門整改工作承擔連帶責任,要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各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整改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要嚴肅對待、認真自查、強力整改,禁止新官不理舊賬。
(三)明確工作重點。各村(社區)、各部門在對本單位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自查和整改的基礎上。重點要對2014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四風”問題、民生到戶資金、執行財經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改。實現“清倉式”的查找問題、“清零式”的整改問題。
(四)加大查處力度。鄉紀委要切實加強對自查自糾工作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集中懲治拒不自查自糾、自查自糾不徹底的單位和個人;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對整改后問題仍然突出的要從嚴查處。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各村(社區)、各部門要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強化專項治理和建章立制,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持續深化和鞏固自查自糾成果。
附件:自檢自查問題清單
中共平達鄉委
2017年11月6日
附件
自檢自查問題清單
項目 | 查找的重點問題 | 自查的主要內容 | 責任領導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備注 |
黨的領導方面 | 黨總支(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 | 1.是否存在“三重一大”事項不經黨總支(支部)會議研究討論,以行政會議或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總支(支部)議事決策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不落實,主要領導不執行末位表態制度,獨斷專行,搞“一言堂”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處置本單位本部門發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管黨治黨責任不擔當的問題 | 1.是否存在黨總支(支部)研究黨建工作不夠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黨總支(支部)主要負責人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貫徹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 | 1.是否存在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不到位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理解和貫徹中央省、市、縣委決策部署有偏差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有差距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 是否存在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考核辦法等相關文件不到位的情況。 | 趙寒梅 | 鄉宣傳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黨的建設方面 | 層黨組織建設薄弱的問題 | 1.是否存在重業務、輕黨建,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張皮”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基層組織不健全,黨支部不按時換屆,支部委員長期空缺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不重視黨員發展工作,“入口關”把得不嚴,程序不清楚、材料不規范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問題 | 1.是否存在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領導干部不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缺乏深度與力度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4.是否存在未嚴格執行黨員日活動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黨員意識淡薄的問題 | 1.是否存在黨員對“兩學一做”、“三會一課”等黨的基本知識貧乏、一知半解,不清楚自己入黨時間、黨齡、黨費等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黨員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黨員信教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黨員教育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 1.是否存在黨員管理松散,黨員失聯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黨員學習教育管理弱化,黨性教育抓得不實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學習教育活動走過場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干部選拔任用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規范的問題 | 1.是否存在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任人唯親、“帶病提拔”、拉票賄選等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任用下級單位主要負責人不經民主推薦、不經黨總支(支部)會議研究決定等不規范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不實,存在瞞報、漏報等問題。 | 徐前輝 | 鄉組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 1.是否存在壓力傳導不夠,沒有具體行動和措施把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各基層黨組織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較少,對下級單位進行檢查考核流于形式等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關鍵崗位、重點環節廉潔風險集中,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風險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4.是否存在從嚴管理擔當不夠,對干部失教失管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 1.是否存在村務監督委員會深化“三轉”不到位,履職能力不強,工作不聚焦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沒有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積極實踐“四種形態”,嚴格監督執紀的問題。 | 李 蔚 | 鄉紀委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 、縣委實施辦法不到位的問題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 、縣委實施辦法不到位的問題 | 1.是否存在公款購買土特產、工藝品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濫發津貼、補貼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4.是否存在違規兼職取酬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5.是否存在違規發放項目評審費、驗收費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6.是否存在借培訓、會議之機公款旅游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7.是否存在違規接受和發放電話費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8.是否存在“吃空餉”的問題。 | 周慶國 | 鄉社保中心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9.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工會經費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總工會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10.是否存在公車私用、同城使用公車、私車加公油等問題。 | 徐前輝 | 鄉黨政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11.是否存在其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的問題 | 相關分管領導 | 相關責任部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 | 執行財經紀律 不嚴的問題 | 1.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非稅收入未上繳縣財政非稅收入專戶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三公經費”超預算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4.是否存在公務接待不規范,無公函、無接待審批單、接待菜單有“煙”或“高檔酒”、接待陪同人員超標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5.是否存在村組資金管理不規范,公款私存、自批自支、打白條等問題。 | 董發春 | 鄉農技站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執行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不嚴格的問題 | 1.是否存在應當招標而不進行招標,應當公開招標但未經批準擅自邀請招標,“肢解”項目、化整為零或其它方式規避招標的問題。 | 楊有燦 | 鄉項目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應當進入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的而自行組織項目發包的問題。 | 楊有燦 | 鄉項目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未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未按要求進行采購,直接選定供貨商的問題。 | 趙寒梅 | 鄉財政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民生到戶資金方面 | 1.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農危改資金的問題。 | 楊有燦 | 鄉項目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2.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低保資金、民政救災救濟、臨時困難補貼等民政資金的問題。 | 周慶國 | 鄉民政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3.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森林撫育等項目資金的問題。 | 董發春 | 鄉林業站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4.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學前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補助、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助學金、中小學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非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等資金的問題。 | 周慶國 | 平達中心 學校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5.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資金的問題。 | 周慶國 | 鄉合管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6.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獎優免補等資金的問題。 | 周慶國 | 鄉計生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7.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貪污其它民生到戶資金的問題。 | 相關分管領導 | 相關責任部門 | 各村(社區)、各部門 | |||
脫貧攻堅方面 | 是否存在未按市縣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反饋意見進行整改的問題。 | 徐前輝 | 鄉聯席辦 | 各村(社區)、各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