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9-8-/2019-100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平達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人事信息 | 發布日期 | 2019-10-09 |
| 文號 | 瀏覽量 |
平達鄉人民政府土地專管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平達鄉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臨時性工作人員(土地專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錄的辦法,面向全鄉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工作職責
(一)崗位設置
平達鄉土地專管員2名。
(二)工作職責
1.根據錄用結果負責全鄉范圍內的自然資源日常工作。
2.完成國土村鎮規劃綜合管理辦的日常工作。
3.協助國土、集鎮辦等相關部門開展提升人居環境相關工作。
4.完成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崗位要求: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表達能力強,處置情況靈活;能熟練操作電腦,有較好的語言表達、社會工作及文字寫作能力。
(二)戶籍要求:長期定居平達鄉的龍陵縣戶籍(以戶口本為準)人員優先。
(三)學歷及崗位要求:男女各1人,男35周歲以下,女32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
(四)技能要求:男性需持有C1機動車駕駛證并有一定駕駛經驗。
(五)其他要求: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錄用。
2.有吸毒及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不得錄用。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不得錄用。
4.身體有紋身影響干部隊伍形象的不得錄用。
5.同等條件下建檔立卡貧困戶、大學生、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四、辦公地點
平達國土資源管理所(鄉政府院內)。
五、工資待遇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薪酬待遇1500元/月;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為1850元,考核期為一年,考核期內不繳納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金,考核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簽訂相關用工合同后每月工資2994.62元,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參照鄉臨時工標準繳納。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初審、初試、復試等方式擇優聘用。
(一)報名時間、報名方法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10月1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和網上投送簡歷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地點:平達國土資源管理所;咨詢電話:15094227900。網上報名郵箱:pdxgts@163.com。
限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退伍證、戶口簿、報名和資格審查表(由應聘者自行打印并填好個人信息,到轄區派出所進行審查),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1份,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1張。
(二)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1.初試: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初試方式,初試方式為筆試。筆試重點內容為:國土和村鎮規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參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崗位筆試滿分為100分,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如報名人數達不到1︰2的比例要求,則按實際人數進入復試環節,不再初試,根據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初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復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及儀態舉止,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現場評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環節。具體復試地點、時間和相關要求以招聘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平達鄉人民政府報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監督
(一)成立平達鄉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三)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每年工資增加按鄉人民政府規定逐年增加。
(二)工作人員考核按鄉人民政府規定的時間、內容進行。
(三)如需住宿由鄉人民政府提供,在鄉政府就餐伙食費由鄉政府補貼50%。
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平達鄉人民政府。
附件:平達鄉土地專管員報名和資格審查表
平達鄉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平達鄉土地專管員報名和資格審查表
姓 名 | 性 別 | 民族 | 貼照片處 | |||
籍 貫 | 身份證號碼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是否建檔立卡戶或退伍軍人 | 現 有 學 歷 | |||||
畢業學校及專業 | 聯系 電話 | |||||
簡歷 (高中及以后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 | ||||||
派出所意見(有無犯罪記錄) | 評價意見: 派出所所長(簽字): (蓋章) | |||||
資格審查組意見 | 評價意見: 審查人簽字: (鄉人民政府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