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0-0827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20-08-27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2019年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9年,勐糯鎮財政所在鎮黨委、政府正確領導和鎮人大監督支持下,緊緊圍繞勐糯鎮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切實增強財政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全力組織收入,重點保障工資正常運轉和民生支出,有序推進財稅改革,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標任務。
(一)收入完成情況。2019年全鎮完成財政總收入27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3996萬元的69.72%。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00萬元(增值稅580萬元,資源稅868萬元,房產稅86萬元,城鎮土地使用稅54萬元,煙葉稅212萬元),與年初預算數1800萬元持平,較上年決算數1500萬元增加300萬元,增20.00%;完成上級財政補助收入986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965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2196萬元的44.90%,較上年決算數2066萬元減少1080萬元,減52.27%。
(二)支出完成情況。2019年全鎮完成財政總支出27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3996萬元的69.72%,較上年決算數3632萬元減少846萬元,減23.29%。
1.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2969萬元的59.25%,較上年決算數2790萬元減少1031萬元,減36.95%。
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894萬元的111.07%,較上年決算數1141萬元減少148萬元,減12.97%。
國防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2萬元減少2萬元。
公共安全支出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45萬元的11.11%,較上年決算數51萬元減少46萬元,減90.20%。
教育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6萬,較上年決算數6萬元減少6萬元。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85萬元的37.65%,較上年決算數82萬元減少50萬元,減60.9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164萬元的78.05%,較上年決算數137萬元減少9萬元,減6.57%。
衛生與健康支出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63萬元的101.59%,較上年決算數3萬元增加61萬元,增2033.33%。
城鄉社區支出1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750萬元的24.67%,較上年決算數500萬元減少315萬元,減63.00%。
農林水支出333萬元(農業支出127萬元,林業和草原支出40萬元,水利支出42萬元,扶貧支出20萬元,對村級一事一議的補助支出50萬元,對村民委員會和黨支部的補助支出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957萬元的34.80%,較上年決算數705萬元減少372萬元,減52.77%。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2萬元減少2萬元。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1萬元減少1萬元。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9萬元,年初預算數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0萬元增加19萬元。
2.上解上級支出1027萬元。其中,體制上解776萬元,收入超基數上解193萬元,專項上解1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1027萬元的100%,較上年決算數776萬元增加251萬元,增32.35%。
(三)收支平衡情況。2019年勐糯鎮財政總收入2786萬元,財政總支出2786萬元,收支相等,年終實現平衡。
二、過去一年財政工作的主要特點
(一)發展要素不斷聚集,財政收入穩步提高
一年來,財政部門圍繞鎮黨委、政府工作目標,進一步落實年初預算稅收工作責任制,對照目標定任務,對照時限定進度,加強重點行業稅源征管。全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1500萬元增16.67%,財政總收入278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3632萬元減23.39%。落實財政鼓勵政策。加強對國家和省出臺的財稅政策的研究,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制定和完善了支持全鎮重點工作、鼓勵信貸投放、推進農業發展等一系列政策性鼓勵措施,全力助推財源培植、重大項目、特色產業、小城鎮建設等重點工程建設,為全鎮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
(二)財政監管不斷強化,規范管理成效顯著
一是認真開展扶貧領域資金專項自檢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及時整改,嚴格按照扶貧資金管理要求,嚴把支出關。二是加強各村(社區)財務收支監督,規范支出報銷單據。三是針對政府新會計制度,加強學習培訓指導力度,做好與政府機關及鎮直單位財會工作的有效銜接。
(三)改革創新不斷深化,理財水平日益提高
一是部門預算管理改革精細規范。公用支出實行綜合定額和分項定額相結合的模式,人員經費嚴格按規定款項和實有人數測算,公用經費按照規定的綜合定額標準計算,專項經費按業務實際情況確定。二是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明顯。加大國庫集中支付力度,國庫集中支付面涵蓋了預算內資金,有效緩解了財政資金調度壓力,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三是非稅收入管理改革措施得力。規范非稅收入票據的保管、發放、購領、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嚴把票據使用核銷關,分次限量、核舊領新、票款同步,定期對已經使用的票據進行核銷。四是政府采購管理改革彰顯成效,實現招標日常化,采購規范化。五是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穩步推進,實現國有資產運行全過程監管。
總體來看,2019年財政工作實現了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任務,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受減稅降費影響,主體稅源減少,財稅增長乏力。二是剛性支出增長較快,財政保障能力與社會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差距越來越大。三是收入結構不合理、部分項目支出進度慢、財源項目稅收貢獻率低等問題突出。這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三、2020年地方財政預算
根據2020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財政收支平衡原則,現將2020年我鎮預算指標編制如下:
(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1.預計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其中:增值稅6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7萬元,增11.55%;資源稅8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65萬元,減7.49%;房產稅9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萬元,增4.65%;城鎮土地使用稅4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4萬元,減25.93%;煙葉稅22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萬元,增3.77%。2.預計完成轉移性收入273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48萬元,增117.28%,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36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01萬元,增41.55%,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36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347萬元,增6414.28%
(二)支出預算安排情況。1.預計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0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48萬元,增49.84%。按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劃分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3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23.87%;國防支出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4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70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8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168.7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12.5%;衛生健康支出7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17.19%;城鄉社區支出116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530.27%;農林水支出720萬元(農業農村支出200萬元,林業和草原支出72萬元,水利支出50萬元,扶貧支出65萬元,農村綜合改革支出33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116.22%;援助其他地區支出1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68.42%。2.預計完成轉移性支出1027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三)全年財政收支預算平衡情況。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0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2734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366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368萬元),收入總計4534萬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507萬元,上解上級支出1027萬元,支出總計4534萬元,收支平衡。
四、搶抓機遇,迎難而上,確保完成預算收支任務
2020年,鎮財政所將認真貫徹落實勐糯鎮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各項決議,繼續貫徹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力爭圓滿完成財政工作目標任務,保持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完善預算管理,打造陽光透明財政。健全政府預算體系,明確公共財政預算收支范圍,加強執行預算管理;以強化控制,突出績效,公開透明為主線,改革預算編制,完善預決算公開長效機制;推進預算資金公開制度,落實好預算批準、批復20日內全部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加強收入征管,力保財政運行平穩。完善財稅定期會商機制,建立財稅等部門綜合治稅機制,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強化工作責任,加強對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的跟蹤服務和調研分析,既要關注好重點稅源、主要稅源,也絕不放松零星稅源、小稅源的管理,堵塞稅收漏洞,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完善非稅收入征繳制度和監督體系,爭取非稅收入足額入庫。注重涵養稅源,多元化拓寬征收渠道。努力實現財政收支平衡。
(三)健全結轉制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建立健全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將政府購買服務與轉變政府職能、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結合;建立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努力將績效評價成果作為編制年度預算、優化支出結構的重要依據。
(四)規范財政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繼續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各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加強對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指導,督促預算單位加強管理,使財政資金使用合規、有效、安全。強化財政監督職能,使財政監督檢查常態化、多元化,重點檢查“三公”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