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1-9-/2022-021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勐糯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惠民政策 | 發布日期 | 2022-02-16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方便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更好地理解《保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相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 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預期引導,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 并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商品房 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 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積極回應群眾期盼,充分發揮 住房公積金作用,努力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效率,支持繳存 職工合理住房需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調整 恢復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二、主要內容
(一)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恢復為60萬元。
(二)單身繳存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25萬元調整恢復為40萬元。
(三)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2022年3月1日起在保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