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19-091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9-09-12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二)項目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木城鄉政府職能為指導、檢查、督促本鄉政府各職能部門、各村民委員會和鄉企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工作;組織、協調木城鄉各有關部門共同解決突出的治安問題;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治保會、調解會和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加強學習,提升理財思路。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會議精神和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等黨和國家重大決策的學習,用科學發展觀分析財政形勢、審視理財觀念、提升工作思路,樹立統籌發展意識、持續發展意識、改革創新意識,建立“為民理財、民主理財、依法理財、規范理財、高效理財、廉潔理財”的現代理財方式,確實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二是加強財政業務學習,確保各項財政改革的順利推進和實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2、強化稅收征管,確保超額完成稅收任務。強化稅收征管,確保應收盡收。切實加大稅收稽查力度,抓大不放小,嚴防跑、冒、滴、漏現象,堅決維護各項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嚴肅性。認真開展稅源調查,加強重點稅源監控,注重加強對收入執行中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和研究,確保完成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及其他各項財政工作任務。
3、加強財政資金監管。一是加強支出預算過程的控制,嚴格新增支出項目的審批管理,切實增強預算約束力。二是加強支出管理,盡量控制車、會和公務接待等一般性消費支出,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觀念。三是加強項目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監管,嚴格抽查巡查制度,確保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確保資金安全、支出真實。四是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強化支出審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三農”工作的服務。一是加強惠農補貼“一折通”發放管理工作,按上級相關要求,及時準確錄入和上報“一折通”惠農補貼發放數據。二是努力向上爭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并建立項目庫,按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和按時按質完成年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積極參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
5、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根據上半年國有資產清查結果,督促指導預算單位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完善資產購置、保管使用、處置等手續,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6、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強化事業心和責任感,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改革創新之風。著力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激發廣大干部愛崗敬業、勤奮奉獻。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健全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8年度木城鄉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為鄉鎮匯總錄入1戶,單位共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6個,與2017年一致。
2018年,木城鄉年末機構有11個,其中行政單位5個,即木城鄉人大主席團、木城鄉政府機關、木城鄉紀委機關、木城鄉共產黨機關、木城鄉社會團體機關;事業單位6個,即木城鄉財政所、木城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木城鄉林業服務中心、木城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木城鄉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木城鄉國土和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2018年末實有人員編制61人。其中:行政編制26人(含行政工勤編制0人),事業編制35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3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50人(含行政工勤人員0人),事業人員3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1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
實有車輛編制6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27,330,405.0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330,405.08元,占總收入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與上年對比增加5746304.68元,增長26.6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脫貧攻堅,上級專款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34,490,726.4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1,806.46元,占總支出的31.98%;項目支出23,458,920.00元,占總支出的68.02%;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對比增加9735660.01元,增長71%,主要原因是2018年脫貧攻堅,上級專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1,031,806.46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562030.04元,增長16.49%,主要原因是2018年脫貧攻堅,上級專款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0%;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25.50%。(人均情況由各部門自行確定)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3,458,920.00元。與上年對比增加9735660.01元,增長71%,主要原因是2018年脫貧攻堅,上級專款增加。
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如圖表所示:
項目名稱 | 安排資金(元) |
大學生參軍補助 | 4,000.00 |
芭蕉林自然村文化活動場所建設項目 | 150,000.00 |
木城鄉2018年度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全覆蓋工程建設項目 | 360,000.00 |
延邊居民補助 | 7,947,000.00 |
農村環保項目 | 1,466,520.00 |
大坪子小組護欄建設 | 200,000.00 |
2018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 | 2,417,500.00 |
林業工作經費 | 19,300.00 |
余建龍建房補助 | 5,000.00 |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 4,652,600.00 |
一事一議項目 | 5,145,000.00 |
木城鄉花椒村培訓經費 | 5,000.00 |
地質災害監測員補助 | 12,000.00 |
老滿坡裕民組活動場所建設 | 365,000.00 |
陽光溝建設項目 | 710,000.00 |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925,726.46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36%。與上年對比增加11297690.05元,增長48.71%,原因是2018年脫貧攻堅,上級專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118,980.69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0.98%。主要用于發放木城鄉機關及黨團組織人員工資、保證機構日常運轉需要;用于木城鄉“兩代表一委員”活動室建設補助支出。;
2.外交(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大學生入伍獎勵。
4.公共安全(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5.教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770,656.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27%。木城鄉文化站人員工資、公用經費支出及木城鄉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木城鄉2018年度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全覆蓋工程建設項目。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960,448.6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6.41%。用于社保服務中心工資、公務費、退休人員公務費、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殯葬改革經費及養老保險金單位承擔部分支出。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0.節能環保(類)支出1,466,52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農村環保建設項目支出。
11.城鄉社區(類)支出2,704,029.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7%。用于國土和村鎮規劃中心工資、公務費支出及木城鄉2018年脫貧攻堅邊境地區轉移支付項目支出。
12.農林水(類)支出12,179,092.17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5.90%。用于農林水部門人員工資及公用經費、村干部、農技員、大學生村官工資支出;用于切實解決人畜飲水、鄉村道路、居住環境等農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的一事一議項目資金支出;木城鄉2018年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經費;木城鄉2018年以工代賑示范中央基建投資預算工程項目;木城鄉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戶建房補助;木城鄉脫貧攻堅補短板支出及用于農村稅費改革以后保證木城鄉各村委會正常的支出需要。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地質災害監測員補助。
19.住房保障(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其他(類)支出7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09%。用于陽光溝建設項目。
22.債務還本(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債務付息(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XX元,支出決算為427,799.00元,完成預算的11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60,000.00元,完成預算的2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67,799.00元,完成預算的9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開支厲行節約規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減少-62,201.00元,下降-12.6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00元,下降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60,000.00元,下降-50.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2,201.00元,下降-0.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開支厲行節約規定。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0,000.00元,占14.03%;公務接待費支出367,799.00元,占85.9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0,000.00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60,000.00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2018年脫貧攻堅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367,799.0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367,7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2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2018年脫貧攻堅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部門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38,505.36元,與上年對比減少4163424.71元,主要原因是縮減辦公開支。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證機構日常運轉需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龍陵縣木城鄉部門資產總額13,117,506.34元,其中,流動資產8,489,798.76元,固定資產4,627,707.58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其他資產0.0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7,788,132.53元,其中;流動資產減少-10,082,315.01元,固定資產增加2,294,182.48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減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減少)0.00元,無形資產增加(減少)0.00元,其他資產增加(減少)0.0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267項,賬面原值1103333.86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單位: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13117506.34 | 8489789.76 | 3072848.08 | 525600 | 0 | 949259.5 | 80000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444818.6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109165.04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35653.56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縣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