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0-0/20230106-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木城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法治政府建設 | 發布日期 | 202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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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木城鄉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更高水平發展。現將今年以來我鄉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認真履行政府職能。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嚴格貫徹落實政府權責清單、負面清單制度,認真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面向社會公布單位服務事項。全面推進“1+3+5”政務服務模式(1個鄉中心和民政、公共法律服務、社會保障3個分中心,5個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全鄉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政務大廳,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最大限度提升辦事效率。二是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全市、全縣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縣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積極設立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臺,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充分依托木城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實現法律業務辦理與便民服務中心數據同步、信息共享,為全鄉人民群眾提供精準普惠的法律服務,成為我鄉法治建設、法治為民對外展示的重要窗口。2022年來,提供免費法律咨詢38件共計40余人次;圍繞“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目標,為弱勢群體和退役軍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詢,為群眾提供援助8起,代寫文書20余份,咨詢人數50余人次;安置刑滿釋放人員9人,完成2次累計100余人次安置幫教人員的全覆蓋遍訪工作。
(二)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木城鄉始終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未經合法性審核或合法性審核未通過的,不提交政府集體審議。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全年共審查規范性文件3件,審查政府性合同、鄉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文件4件。
(三)嚴格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木城鄉嚴格執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加強合法性審查,承辦單位從業務角度進行合法性初審,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率達100%。鄉司法所重點審核決策主體、決策程序和決策內容的合法性,并引入專家協助審查,依法出具審查意見,維護重大行政決策嚴肅性。有序推進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認真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木城鄉深入貫徹落實《龍陵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將“三項制度”全面實施納入常態化工作,制定鄉級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成員單位,負責人員。木城鄉公正執法在鄉政府門戶網站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及時對全鄉執法人員信息、鄉相關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結果監督方式及權責清單進行公開公示,確保行政執法的有效性、合法性。
(五)切實加強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木城鄉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推進政務公開情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木城鄉黨政辦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編制本行政執法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時在部門網站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自覺接受人大主席團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
(六)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政仲裁、行政復議等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落實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方向、方針、方式、方法上“四個轉變”的措施。在調解工作根本方向上,推動“減少訴訟”向“訴調銜接”的轉變;在調解工作基本方針上,由“重調輕防”向“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轉變;在調解工作運行方式上,確保“單獨調解”向“聯合調解”的轉變;在調解工作實踐方法上,促進“以德調解”為主向“依法調解”為主的轉變。著力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市化進程,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土地承包、環境保護、征地拆遷等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妥善處置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提高對跨區域、跨行業、復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處水平,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截至目前,木城司法所共調解各類民間矛盾糾紛14件,調解成功14件,調解成功率達100%,為維護全鄉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七)切實加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木城鄉始終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政府班子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必修課,緊盯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帶頭學,機關工作人員“重點群體”引領學,認真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專題講座,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想理論水平。同時,全面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及時調整鄉級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領導成員,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責任考核體系。加強督促指導,嚴格按照縣委依法治縣辦決策部署,強化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有序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等各項工作,建立完善權責清單制度,規范公共服務事項辦理,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存在問題
今年來,我鄉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新進展,但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視還不到位。部分單位、部門負責人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上心、不關心、不用心,沒有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全局的重要位置,認為法治政府建設是司法行政部門的事,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二是法制審核機構還不夠健全。鄉級尚未設立法制審核機構,雖然聘請了法律顧問,但作用發揮不夠甚至沒有發揮作用,導致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發布、具體行政行為的實施及政府的各類合同簽訂等事項不能依法依規進行;三是行政執法行為還不夠規范。個別部門執法人員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公正文明執法意識不強,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對違法事實認定不清、適用依據錯誤、裁量規則運用不規范。
三、下步工作計劃
今后,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服務中心大局,緊扣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一主題,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線,加快落實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目標任務,在爭創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上再加力,在優化法治環境上求實效,推動法治建設提質增效,為全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統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任務。加強督促指導,嚴格按照縣委依法治縣辦決策部署,強化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有序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等各項工作,建立完善權責清單制度,規范公共服務事項辦理,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完善落實科學民主決策制度。繼續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重大決策程序相關規定,落實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相關決策程序,助推政府決策更加科學民主。有序推進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認真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
(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進一步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推進亮證執法,不斷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不斷增強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能力。
(四)全面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工作。通過建立大調解工作聯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機制,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工作要求,繼續完善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等,確保社會秩序總體保持穩定,落實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工作要求。
木城鄉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