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30/2017-070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規范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目錄管理制度
(一)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我鄉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查詢,鄉黨政辦負責對我鄉通過門戶網站“龍陵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所屬鄉鎮—清新龍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條目進行總匯編,每條目錄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生成日期等內容。
(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目錄所收錄的信息系我鄉根據《條例》和《人社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應當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為了保證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目錄和政府公開信息的一致性,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提供準確查詢,本目錄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二、政府信息公開備案制度
(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備案制度
鄉直各單位制作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經鄉直各單位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鄉黨政辦公開和備案,由黨政辦統一管理。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信息備案制度
1.依申請不予公開的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所申請公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我鄉答復信息申請人不予公開的信息。
2.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由相關部門、直屬單位報請相關分管領導,經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鄉黨政辦備案登記。
3.申請公開人對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提出復核申請的,由黨政辦對備案登記進行審核,經審核后發現其中含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報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復核后認為確實含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公開該信息。
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