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30/2017-062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建立健全龍新鄉人民政府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加強重大輿情回應督辦工作,依法依規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根據國務院、省、市、縣相關工作要求和相關文件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明確工作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語、不被動,牢牢抓住信息發布主動權。
(二)分組負責原則。牢固樹立輿情危機和公開意識,堅持“屬地管理、分組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注重源頭防范、源頭治理、源頭處置。
(三)科學有效原則。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尊重宣傳和輿情發展規律,把握好時、度、效,科學處置、主動回應群眾關切,提高輿論工作的統籌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導能力。
(四)雙向互動原則。規范和整合政民互動渠道,探索建立網上群眾路線工作法,快速受理群眾咨詢投訴,及時公開熱點、敏感話題真實情況,發揮輿情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機制
(一)監測收集。各村、鄉直各單位要安排人員和力量對主要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傳統媒體等進行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天候”的輿情監測體系。通過巡查即時掌握了解網絡等輿情動態,對涉及本單位工作相關的疑慮、誤解,以及歪曲和謠言,迅速與網宣、門戶網(信息公開網)、“96128”政務熱線、微信公眾號以及政府應急(值班)、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機構核實銜接,切實做到不漏報、不遲報,實現輿情信息資源互通互動互助共享。
(二)分析研判。各村、鄉直各部門要健全輿情研判標準、依據、口徑,完善輿情監測預警機制。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臺前,要進行輿情風險評估,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加強輿情研判和政府信息發布工作,通過網絡輿情日志、輿情專報等,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反饋。對重大敏感政務輿情,政府信息公開部門應組織相關領導和當事單位、主管部門會商研判,對事件的性質、輿情走勢、可能出現的風險等進行及時準確的評估,提出預控處置意見,按程序報審后進行處置。
(三)歸口報送。加強對政務輿情信息的管理,不斷規范信息報送渠道,及時有效地向本級和上級機關報送信息。向本級政府領導報送政務輿情信息,凡屬網絡輿情類的,以基層黨建辦宣傳口報送為主;凡屬社情民意類的,以平安法治辦報送為主;凡屬安全穩定類的,以派出所報送為主;凡屬應急管理類的,以黨政辦報送為主;其他政務輿情信息由黨政辦負責統籌報送。
(四)應對處置。按照“網上問題,網下解決”的要求,將輿情處置和事件處置相結合。規范輿情反映問題的受理、轉辦、反饋等工作流程,定期通報網絡社情民意辦理和處置情況。建立健全敏感輿情跨部門協調處置機制,強化全鄉“一盤棋”意識,提高應急處置效能。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當事單位和新聞、公安、網宣、政府信息公開等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公開回應。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發布與輿情回應相協調的工作機制,將依法依規發布信息貫穿于輿情處置、回應的全過程,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堅持“誰主管誰發聲、誰處置誰發聲”,擬發布信息涉及其他單位的,應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確保發布信息準確一致。推進新媒體微信公眾號、手機報與政府網站的聯動和互補,發揮新媒體在傳播政務信息、組織專家解讀、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專訪等活動中的作用,正面引導輿論。
三、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單位要將輿情收集、研判、回應作為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務輿情信息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黨政辦統籌、專人采編、領導審核把關等工作程序,選配熟悉網絡傳播特點人員,負責政務信息發布、政務輿情收集分析回應等工作。鄉黨政辦要組織開展經常性工作培訓,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建立工作落實和聯動機制,努力在全鄉形成正確面對輿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處置事件、積極回應關切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由鄉黨政辦牽頭,公安、民政、法治、信訪、應急、督查等部門參加的鄉重大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鄉重大政務輿情分析、研判、處置和回應等工作。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負責人擔任輿情應急處置的負責人和聯絡人。鄉黨政辦要加強與成員單位之間的輿情信息共享、協同處置,建立政務輿情工作聯動機制。對由鄉重大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轉辦的輿情信息,各村、各單位要根據關聯事件性質、輿情影響程度、對輿情信息的出處、發布時間、傳播路徑、跟帖情況、網民觀點等,進行分析、研判,迅速作出處置和回應,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同時報送鄉黨政辦。
(三)加強信息發布。要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在網絡領域傳播主流聲音。及時發布各類權威信息,加強新聞發布在輿情應對中的作用。正面回應,主動發聲,引導輿論,增強權威性和時效性。
(四)加強督查指導。黨政辦要加強對政府網站、新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導,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將政務輿情辦理、處置、回應情況納入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等相關考核。加大問責力度,對因工作重視不夠、應對無方、處置不力、發生重大問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