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2-7-/2024-012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24-01-26 |
| 文號 | 瀏覽量 |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從鎮安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longling.gov.cn/)下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鎮安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聯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鎮安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0875-6881003,郵編:678309)。
一、總體情況
2023年,鎮安鎮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省、市、縣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應公開盡公開”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平臺建設,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和時效。
(一)主動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定,扎實推進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組織強化政策解讀、促民增收、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就業、養老服務、財政資金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善工作機制,各部門溝通協調,將政務公開工作和日常業務緊密結合,保障信息及時發布,提高政務公開的時效性、豐富性。堅持以服務群眾、全面公開為原則,按照省、市、縣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確保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應公開盡公開。2023年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709條,其中法定主動公開信息295條,政務動態類信息414條;通過“五彩鎮安”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公開發布政務信息1530余條;及時回復辦結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留言45條、政府門戶網站留言0條。
(二)依申請公開
信息公開申請渠道暢通、流程清晰、制度完善,按照依法公開、求真務實、重點突出、便于監督的要求努力規范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申請人可以通過當面提交、郵寄提交和線上提交的方式提交申請,鎮安鎮嚴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標準執行,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2023年內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目標、基本要求、工作任務和措施,健全審查機制,規范公開流程,做到領導力度、目標責任、監督檢查“三到位”,有力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落實和高效運轉,形成了上下聯動、協調有序、職責明確、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圍繞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完善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新增“養老服務”“促民增收”“行政許可實施規范”欄目,提高社會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通過政府便民服務大廳窗口服務、“政務公開日”活動、新媒體傳播等形式暢通政民互動渠道,及時更新發布政府工作動態、政策文件、民生和社會關切等信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增強公開的及時性、互動性、時效性,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構建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新格局。
(五)監督保障
領導重視,高位推進,明確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負責業務辦理、各部門配合的組織推進體系,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到位。壓實責任,強化保障,將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任務,逐項分解到各個部門,明確責任內容,開展信息公開培訓,緊盯目標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執行“三審三校”制度,注重數據信息安全保護,通過制度保障,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4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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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政策解讀質量不高、形式單一,部分文件內容的解讀不夠深、不夠透,且僅有文字解讀一種方式。二是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全面,范圍不夠廣,形式不夠豐富,部分板塊更新不及時。
(二)改進情況
一是提升業務水平,加強先進典型經驗的學習,立足群眾視角,持續創新、豐富政策解讀形式,運用圖表圖解、視頻動漫、問答等形式開展實質性解讀,規范解讀內容,提升政策解讀水平以及政策的傳播率和到達率。二是對照信息公開條例,結合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梳理鎮安鎮政務公開事項,查漏補缺,按照上級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突出重點,保證質量,不斷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加大“真公開”力度。三是擴大政務開放參與,拓寬公開渠道,積極開展“政務公開日”活動,豐富公開形式,加強對政務新媒體的運營管理,充分發揮政務新媒體受眾廣、傳播快的特點,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創新宣傳渠道,拓展政民互動和公眾參與形式,堅持多途徑打造“透明政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出現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