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zwfw-/2016-07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07-22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門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決定和要求,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2.貫徹落實行政自身建設“四項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相關要求。
3.協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96128”政務專線、政務信息島“一網一線一屏”網絡平臺體系的建設和督查。
4.制定政務服務有關規章制度、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5.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集中受理、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并對外開放。
6.會同有關部門對進入或者退出縣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部門(機構)和審批服務事項進行審核并報縣人民政府決定。
7.對依法決定撤銷或者停止執行并已納入縣政府服務中心受理、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保障其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執行。
8.協調和監督集中受理、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組織開展投資項目集中審批工作,組織并聯審批或者指定部門(機構)牽頭組織并聯審批。
9.接受有關部門委托,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相關投訴和舉報,按職責轉送各行業主管部門處理。
10.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查縣屬分中心相關工作;指導、督查全縣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各種信息數據上報工作。
11.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擬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制度和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草案;負責對龍陵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管理,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綜合監督;接受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相關投訴和舉報,按職責傳送個行業主管部門處理;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各鄉(鎮)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進一步推動政務體系良好運行。2015年6月,政務服務管理局遷至新辦公大樓,同時實現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28個部門進駐中心設置窗口,進行事項辦理服務,進駐的行政審批達202項,進駐單位與入駐工作人員簽訂授權委托書,進駐率和授權率達到100%,首次完成“應進必進、進必授權”的目標。鄉級按需設置勞動保障、民政、計生、國土、林業、小額信貸等窗口;村級為民服務站創新服務方式,逐步形成了“小機構大服務”的工作格局。
2.投資項目實現集中審批。制發了《龍陵縣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實施方案》、《龍陵縣投資項目并聯審批代辦制度(試行)》,明確了審批范圍、管理模式和審批流程,縮短了審批時限,提高了審批效率。投資項目并聯審批涉及部門按照服務前移的要求,以電子政務網絡系統作為操作平臺聯合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批、出具審核結果,實現“就近申報、一窗受理、同步審批、三級聯動、限時辦結、全程監督”的運行模式。同時利用窗口現場服務質量評價、群眾監督評價、網上評價系統等平臺統計分析服務效果,完善行政監察職責,加強對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全過程的監督,擴寬效能監察。
3.穩步推進網上大廳建設。2015年初,及時召開全縣網上大廳業務培訓會,全面指導培訓各部門熟悉網上大廳業務操作。按照梳理完成一項錄入一項的原則,我縣27個部門按時完成了全部291項事項的錄入入庫工作。2015年我縣網上大廳網站頁面和核心欄目創建完成,各欄目內容準確充實,人員配備到位,平臺網絡運行平穩,聯審視頻系統設備采購、安裝、網絡接入已全部完成,網上大廳于9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
4.公共交易規范運行。一是以組織建設為前提,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確發改、住建、交通、水務、財政等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能職責,將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產權交易、醫藥購銷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從相關部門的職能中剝離出來,實現決策、監管、運作的分離,避免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因職責不清而出現的推諉、扯皮等問題。二是以完善交易中心為基礎,在功能設置上實現“四有”(即開標室、交易信息發布區、集中辦公窗口、專家休息室);在管理上建立了“四大系統”(即信息發布系統、評標專家系統、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和電子監控系統);在運行上做到“四到位”(即交易活動流程到位,交易活動備案到位,交易活動全程記錄到位,交易活動監管到位。三是以程序審批為重點,規定縣內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和3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必須進行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及時發布招標公告,隨機抽取專家評委,確定中標單位后,在互聯網上同時發布中標結果,并及時簽訂合同。四是以監督管理為抓手,建立健全以建設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機制,制定完善了23個規章制度,嚴把前期資料備案關、招標文件審核關、招標信息公開關、招標程序監督關、投標企業誠信關、拒腐保廉預防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屬一級預算單位,是一個獨立核算部門,2015年末在職職工14人。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自成立以來,按上級要求,目前已形成“兩局三中心四股室”的工作格局。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14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人),事業編制6名;實有車輛編制無,在編實有車輛無。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收入337.8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5.06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69.57%,年初結轉和結余102.81萬元,占本年總收入的30.43%。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本年支出337.87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支出87.6萬元,占總支出的25.92%;事業運行支出20萬元,占總支出的5.91%,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物支出230.27萬元,占總支出的68.15%。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6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13.01%,主要原因人員比去年增加3人。日常公用經費支出61.4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8.03%,主要原因進駐大廳窗口人員增加,相應的辦公經費支出也隨之增加。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行政事業類項目214.4萬元。與上年對比純增,主要原因為單位有在建工程項目。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5.0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6.57%。與上年對比增資80.5萬元,主要原因為我單位有在建工程項目。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2015年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6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26.38%,與上年相比增加13.01%,主要原因單位人員增加3人。其中基本工資31.61萬元,津貼補貼19.23萬元,獎金8.52萬元,效績工資2.63萬元。
2.商品和服務公用經費支出61.4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26.15%。其中辦公費23.59萬元,印刷費0.44萬元,水費0.33萬元,電費0.89萬元,郵電費4.54萬元,差旅費3.62萬元,維修(護)費0.18萬元,培訓費0.55萬元,公務接待費3.18萬元,專用燃料費0.02萬元,勞務費17.24萬元,工會經費3.7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03萬元。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6.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國內公務接待3.2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決算數增長1.99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公務量增大。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龍陵政務服務管理局公務用車1輛(借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運行維護費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43批次,約450人,接待費開支3.2萬元;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0.81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1.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支19.9萬元,主要原因為2015年度我局搬遷辦公大樓,進駐的窗口單位增加,辦公用品購置量也隨之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資產負債上年末資產總計306.81萬元,今年末資產總計1240.81萬元,比上年增934.0017.13元,增幅30.44%,原因是我單位2015年新購買了辦公設備,新建房屋大部門是地方政府債務支付,辦公用房裝修用融資方式付款。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我部門無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