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33024MB1630821C-/2022-0712006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醫療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2-07-12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參保單位:
根據《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保政辦發〔2009〕227號)、《保山市醫療保障局保山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保山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擴面參保及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保醫?!?020〕36號)文件精神,現將2022年度龍陵縣城鎮職工醫保基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的對象
中央、省屬駐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職、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工。
二、基數申報時間和需提供材料
請各參保單位醫保經辦人員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期間到龍陵縣醫保中心參保經辦科窗口拷取《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名冊》,在職人員在“申報工資”一欄中填入職工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數,退休人員填入2021年12月養老金金額,“8.13”人員應增加“8.13”人員補助,企業軍轉干部應增加解困補助。同時,各參保單位自行制作2021年1-12月在職職工工資收入統計表和退休人員2021年1-12月養老金統計表,表內項目應包含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2021年工資各項收入,2021年各項獎金,2021年工資總額和月平均工資數,月平均工資數請四舍五入保留整數。職工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計計算。
請各參保單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將填好的《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名冊》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及2021年1-12月在職職工工資收入統計表紙質版1份(加蓋公章),退休人員2021年1-12月養老金統計表,2021年12月工資花名冊紙質版1份(加蓋公章),退休人員2021年12月養老金明細1份(“8.13”人員請備注并增加“8.13”人員補助,企業軍轉干部請備注并增加企業軍轉干部解困補助),申報承諾書1份(加蓋公章)報送縣醫保中心參保征繳窗口。
三、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應在完成7月參保人員變動情況申報后再進行拷盤。
(二)各單位拷盤后,請先核對本單位參保職工人數(在職+退休)和人員相關信息項(姓名、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別)是否正確,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醫保中心進行修改后重新拷盤。
(三)本次所申報的基數使用周期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請各單位經辦人員按相關要求如實計算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工資基數,保障職工醫保權益。
(四)填報《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名冊》時,只能在拷盤回去的表中錄入“申報工資”一項,即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數或養老金,其他項目均為保護格式,不得進行重新排序或對其中項目進行修改,也不允許修改文件名和文件格式,否則將導致回盤數據出錯。
(五)醫?;鶖瞪陥蠊ぷ魇玛P廣大參保職工的切身利益,請各單位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并將基數申報情況向職工進行公示。
附件:機關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承諾書
龍陵縣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2年6月29日
(聯系方式:電話6125387)
附件
保山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醫療保險
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承諾書
本單位就2022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保險工資基數申報有關事項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嚴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保政辦發〔2009〕227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申報參保職工個人上年度列入申報工資項目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依法做到誠信申報,如實申報。
二、2022年我單位申報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保險工資基數 人,申報月工資總額 元。所申報的工資已按規定告知職工本人,職工本人已確認。
三、若今后發現所申報信息不實,后果由我單位自負。
特此承諾。
單位負責人(簽字):
醫保經辦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