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30/2016-092001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6-09-20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質量技術監督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質量技術監督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發展戰略、名牌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推進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企業質量信用檔案;負責質量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質量興縣和質量強縣工作,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知名品牌示范區創建工作。
2.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3.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負責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4.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組織機構代碼證管理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5.負責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對依法授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
6.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配合上級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7.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后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8.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工作。
9.承辦龍陵縣人民政府和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以質量強縣戰略為突破口,助推縣域經濟發展
深入組織開展質量強縣工作,完善了工作體制機制和考核辦法,簽訂了工作目標責任狀。做好市政府質量強縣工作考核各項準備工作,并于3月18—19日順利通過2014年度考核,2015年4月10日組織召開龍陵縣質量強縣工作推進會議。2015年1月12日至13日組織參加并順利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組織的2015年首次全國知名品牌創建范區文審論證,2015年3月30日國家質檢總局以國質檢質函〔2015〕117號文件批準龍陵縣籌建“全國石斛產業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2015年9月2日組織召開全國石斛產業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啟動會全面開展籌建工作。對縣內8戶獲證工業企業建立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并實行動態監管,對13戶工業產品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全縣8戶工業企業生產的9種產品獲得了8個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巡查和回訪覆蓋率達100%,組織開展9月全國“質量月”活動。幫扶1戶企業通過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2.以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為突破口,力促產業升級
繼續深入推進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Ⅰ類項目龍陵黃山羊養殖標準化和龍陵石斛種植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強力推進工業標準化,切實加大《黃龍玉》、《地理標志產品 龍陵紫皮石斛》等地方標準宣貫培訓力度。積極配合縣黃龍玉開發管理辦公室做好黃龍玉單列進入國家標準《珠寶玉石 名稱》和《珠寶玉石 鑒定》工作。2015年4月和8月,分別向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實施省級和國家級龍陵旅游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并于11月被列入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目前正在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探索實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計劃于12月正式啟動。2015年5月向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實施龍陵黃山羊養殖、加工標準體系研究及建設項目,并獲得省質監局立項批復,目前該項目已于8月正式經啟動實施。2015年5月、7月和8月先后向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實施制定保山市地方農業規范《胡蜂仿野生養殖技術規程》、保山市紅花油茶種植中耕管理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龍陵縣龍山鎮赧場社區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標準化試點三個項目,并通獲得立項批復,目前《胡蜂仿野生養殖技術規程》初稿已經起草完成。截至11月25日,共辦理組織機構代碼1204家,其中辦理年度基本信息報告548家,新辦證416家,換發證99家,變更113家,注銷29家,遷入1家,免費辦理小微企業383家。
3.以計量專項行動為突破口,力促節能降耗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深入開展“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和“推進誠信計量、建設和諧城鄉” 專項行動,切實加強對企業計量工作的指導,推進企業完善計量檢測體系和“C”標志工作,對全縣74戶企事業單位使用的384臺強檢計量器具以及7戶重點耗能企業的105臺重要能源計量器具和127臺重要耗能設備建立檔案,實現強檢計量器具和能源計量器具動態監管。幫扶縣內1戶企業通過了重點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另外2戶企業正在完善資料、申報審查。
4.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為突破口,確保安全生產
認真落實特種設備“四位一體”安全管理責任制,深入推進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安全責任體系、應急救援體系三個體系建設,強化“一崗雙責”制度,推動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節前安全檢查和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行動。截至11月25日,在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共計84戶,在用特種設備共計539臺,其中鍋爐30臺,壓力容器192臺,起重機械204臺,電梯76臺,壓力管道1條44.67公里,廠內機動車37臺。縣質監局在全縣范圍內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共51家,出動執法人員116人次,檢查特種設備共計196臺,其中鍋爐7臺、壓力容器32臺、起重機械57臺、電梯74臺、壓力管道2條44.67公里,場內機動車輛19臺、大型游樂設施5臺,作業人員31人,發現安全隱患108條,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26份,責令停用6臺,隱患整改86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及電梯維保單位完成自查40家,完成196臺特種設備和8條共計5245.8米壓力管道自查工作,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51條;督促全縣3家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完成自查整改安全隱患13條,核查發現并督促整改隱患5條。全年未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5.以行政執法為突破口,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深入開展“質監利劍行動”五大戰役和專項執法打假。嚴厲打擊質量、計量、標準化、食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認證認可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質量突出問題、熱點問題。截至11月25日,出動執法人員339人次、檢查經營單位和生產企業152戶次,共抽取樣品35個,不合格3個,立案查處5起,辦結5起,涉案貨值3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0起;受理舉報投訴6起,辦結6起,挽回經濟損失5萬元。
6.以強化食品相關產品監管為突破口,提高監管水平
建立健全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全面推進“三員四定、三進四圖、兩書兩報告”安全監管模式,認真組織開展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以及各項專項整治行動,嚴格開展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建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檔案,實現動態監管。截至11月25日,對縣內1家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的獲證生產企業進行日常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深入開展對食品用包裝容器、吸管、一次性湯匙、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18人次,檢查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1家、經營和使用企業12家,抽查食品相關產品10余種。
7.以加強自身建設為突破口,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鞏固提升ISO9001標準導入運行成果,結合體制機制改革和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20項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健全完善職責明確、協調有序、標準統一、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增強創新能力,不斷提高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新任務的能力,保證政令暢通,有效履行質監工作職責。在“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中深入組織開展“六個嚴禁”及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和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切實提高認識,轉變作風,服務群眾。積極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2015年10月14日在全省2015年世界標準化日紀念暨云南省標準化創新貢獻獎頒獎會議上,龍陵縣人民政府作為全省唯一的縣級政府受到云南省標準化創新貢獻獎表彰并在會上作交流發言,質監部門作為標準化主管部門的良好形象得以充分展示。
8.重點突出,亮點鮮明,助推縣域經濟發展
一是以檢測機構能力提升為突破口,助推特色產業發展。在深入實施質量強縣戰略中,強化云南省龍陵黃龍玉珠寶飾品檢驗站和保山市石斛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設,加大檢測把關力度。截至11月20日,共檢測黃龍玉樣品11800件。組織開展龍陵紫皮石斛在不同農藥危害下的殘留狀況監測分析研究,共抽取5194個樣品,定量檢驗5027個,合格4988個,合格率為99.22%;牽頭組織開展全縣2014—2015年度石斛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到各鄉(鎮)進行宣傳和集中整治3次,督查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1次。檢查種植戶(基地)1000余戶次、楓斗加工80余戶次、農資經營單位50戶次,石斛產品定量檢測13批次、化肥5批次、農藥10批次,查處違法案件4起;啟動了2015—2016年度石斛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目前,已深入十個鄉鎮開展了石斛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動員工作。二是以扶優扶強為突破口,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加大對招商引資企業、特色產品企業的扶持力度,義務幫助企業和小作坊取得市場準入資格,積極培育保山名牌產品和云南名牌產品,幫扶縣內企業獲得保山名牌產品2個,協助8戶企業申報云南名牌產品,2戶企業復審云南名牌產品。三是以全過程監管為突破口,構建石斛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嚴格按照《龍陵縣石斛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主動發揮龍陵縣石斛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從種植、加工、流通、銷售各環節全面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云南省地方標準《紫皮石斛》、《地理標志產品 龍陵紫皮石斛》等相關規定的依法嚴肅處理,實現了從源頭上控制質量、從過程中提高質量、從產品上把好質量。四是以地方特色產品保護為突破口,提高龍陵紫皮石斛知名度。嚴格執行《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和云南省地方標準《地理標志產品 龍陵紫皮石斛》,組織縣內6戶石斛生產企業申報使用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已獲批4戶。五是積極配合縣人大貫徹實施《云南省龍陵黃龍玉資源管理條例》,全力參與黃龍玉礦山整治工作,制定龍陵縣黃龍玉質量管理工作方案,強化黃龍玉市場質量監管。六是以精準扶貧為突破口,著力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工作。8名干部職工深入原掛鉤村平達鄉下小田壩村和現掛鉤村平達鄉橄欖寨村、平達社區,開展調研走訪、“掛包幫”工作24人次,走訪群眾13戶;幫助下小田壩村解決石斛質量安全管理資金困難1.86萬元,協調立項實施一事一議村組道路建設項目1個20萬元;幫助橄欖寨村解決基層黨建標準化資金1萬元,承諾投入經費2萬元用于幫扶橄欖寨村扶貧開發;幫助平達社區解決兒童之家建設資金1萬元;單位和全局干部職工擬定幫村方案、措施。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9人,其中:行政編制8人,工勤編制1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7人。
實有車輛編制3輛,在編實有車輛4輛。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縣質監局決算總收入14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9.3萬元,占總收入的62.5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比上年146.49萬元少44.69萬元,減少30.51%。原因為2014年結余53.5萬元不含在2015年財政撥款收入內。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部門決算總支出14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萬元,占總支出的76.93%;項目支出32.5萬元,占總支出的23.07%;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均無。與上年對比增8.34%,主要原因分析:辦公成本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縣質監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08.4萬元。比上年增49%,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把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支出納入基本支出核算。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用于保障縣質監局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32.5萬元。比上年減43.31%,主要原因分析:32.5萬元項目支出是2014年結余項目資金,即標準化工作經費結余10萬元,執法辦案專項工作經費結余7.2萬元,石斛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經費結余15.3萬元;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全部納入基本支出核算。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縣質監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8.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比上年對增50.76%,主要原因分析:2014年9月1日下劃地方后,年底對支出口徑進行了調整。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8.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占總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機構正常運轉支出及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縣質監局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5.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3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4年決算數增加3.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7月份從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中心過戶公務用車1輛,增加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縣質監局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實際發生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縣質監局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萬元。其中:運行維護費3.5萬元,比2014年決算增加1.8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縣質監工作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縣質監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140批次,713人,接待費開支2.3萬元;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接待費開支0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增加1.7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指導質監工作以及執法檢查工作誤餐的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縣質監局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3.05萬元,比上年減少3.03萬元,主要原因分析:下劃地方后,公務費、車輛經費核撥標準降低。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日常辦公費等。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15年度,我單位發生政府采購支出37.44萬元。其中服務采購37.44萬元,主要是創建全國石斛知名品牌示范區咨詢服務。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我單位無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
龍陵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