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02_D/2018-0201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 | 2018-02-01 |
| 文號 | 瀏覽量 |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匯總龍陵縣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6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本報告全文在龍陵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信息內容中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縣地震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龍陵縣人民政府后院,郵編:678300,電話:0875—6121048,電子郵箱:bslldz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度地震局根據防震減災工作實際,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任務分解表》要求,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因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以局長擔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確保重要信息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下設輿情監測辦公室,負責政務輿情監測、研判和回應。
(二)明確工作制度。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注重實效、及時便民”的政府信息公開原則,根據不同時期我局工作的重點,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制度》、《工作臺賬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并以周一集中學習為平臺,組織全體干部集中進行學習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和科學化。
(三)保障經費投入。地震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網絡維護、電腦升級更新、學習培訓、信息編輯、影像采集、日常辦公等所需經費能夠實報實銷,足額到位。
(四)拓展公開渠道。我局充分利用、發揮現有平臺作用,提供優質社會服務,同時還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眾媒體,大力宣傳防震減災信息的新動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截至目前,通過縣政府部門公開網站及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0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及數量。信息公開主要類別重點圍繞公眾關心的熱點和重點問題,其中,機構職能2條,政策文件6條(上級文件4條),規劃計劃1條,業務工作27條(政務動態24條,財務信息3條),行政審批21條(抗震設防審批意見21條),人事信息1條,公開年報2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有:政府網站(包括龍陵縣人民政府網,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防震減災工作簡報、信息公開欄、政務公開欄以及其他形式。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2017年地震局發布行政審批事項解讀材料3條(抗震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事指南、建設單位設置與撤銷地震監測設施的審批辦事指南、影響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辦事指南)。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2017年度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二)處理情況:2017年無處理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度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各股室依法公開、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深度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工作機構的職責和任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職責和任務,形成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協調、維護更新等工作,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氛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廣泛開展系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宣傳活動,倡導積極、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為公眾提供及時、準確、實用的信息。
三是圍繞中心工作,公開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政府中心工作為主軸,以公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全面、及時地公開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無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2017年度)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60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件 | 0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60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各縣(市、區)負責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姓名及職務 | ||
各園區管委會、各單位負責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姓名及職務 | 地震局 | 石曉玫副局長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8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 (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1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