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19-091800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9-09-18 |
| 文號 | 瀏覽量 |
第一部分 龍陵縣地震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二)項目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地震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全面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工作職責。組織編制并實施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戰略、規劃、計劃。
2.依法開展本縣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抗震設防要求的執行、地震應急救援等各方面的工作。
3.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工作預案并做好檢查督促、備案和演練。執行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定,承擔抗震救災指揮部部分日常工作及指揮部指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依法從事地震監測工作。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及相關防震減災科學研究,加強防震減災科技創新,提出地震預測意見和地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對策建議。負責震情、地震災情等地震綜合信息速報。參與國家、省、市地震局對本縣內地震災區的震災損失評估工作。按縣人民政府要求,參與地震災后過度性安置和恢復重建的相關工作。
5.加強地震法制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社會動員,在全社會廣泛普及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地震科普知識,增強全民防震減災素質,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增強民眾地震逃生避難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縣內地震監測設施和保護地震觀測環境。開展地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的調查落實,加強“三網一員”建設。
7.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8年,縣地震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省第十次黨代、市委四屆二次全會、縣委十三屆二次全會、縣第十七屆人民全國代表大會精神,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加強作風建設,重點完成好以下工作。
1.堅持“震情第一”,切實抓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結合部門實際,扎實抓好觀測站的管理,確保觀測數據真實可靠;根據市地震局的要求,制定可行的震情跟蹤方案;堅持周會商和月會商制度,及時將宏、微觀異常上報市地震局,爭取完成《地震通報》12期,《震情分析》12期,《震情會商》42期,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震情;積極向省市地震局爭取支持,更換觀測儀器,增加觀測手段,為震情分析提供了更多的依據。
2.加強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利用“5·29”、“5·12”等地震紀念日和科技周到集市進行集中宣傳;充分利用電視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和相關單位合作努力做好地震科普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工作;積極創建地震安全示范學校、示范醫院、示范企業和示范社區。
3.加強地震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召開一次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會;組織開展一次全縣地震應急演練活動,并指導各鄉鎮和學校開展好地震應急演練活動;調整充實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并認真開展培訓和演練;配合有關單位抓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4.抓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服務工作,對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標準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完成重大項目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工作。
5.認真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學習,努力提高全局職工的素質,努力完成黨建、扶貧、黨風廉政、綜治維穩、保密、依法治理、檔案、環保等各項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龍陵縣地震局部門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1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2018年末實有人員編制8人。其中:待消化暫定編制2人,事業編制6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3人,事業人員4人。
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1,08.4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8.48萬元,占總收入的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與上年對比減少7.77萬元,減少0.67%,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經費較上年大幅度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1,08.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1.98萬元,占總支出的84.79%;項目支出16.5萬元,占總支出的15.21%;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對比減少7.77萬元,減少0.6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較上年減少19.82萬元;行政事業類項目支出較上年增加9.34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地震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1.98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9.82萬元,減少0.18%,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人員減少調整減少經費;二是日常公用經費較上年大幅度減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4%;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8.36%。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龍陵縣地震局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6.5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9.34萬元,增長130.49%,主要原因為2018年增加防震減災經費。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8.4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0%。與上年對比減少7.77萬元,增減少0.67%,主要原因為地震局事務支出較上年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0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24%。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
2.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98.4,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0.76%。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2.88萬元,完成預算的72.0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39萬元,完成預算的119.5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49萬元,完成預算的24.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中央厲行節約八項規定出臺后,公務接待標準及陪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減少1.41萬元,下降32.7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0.45萬元,下降15.7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96萬元,下降66.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中央厲行節約八項規定出臺后,公務接待標準及陪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占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39元,占82.93%;公務接待費支出0.49萬元,占17.0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39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39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到掛鉤村開展扶貧工作,保障日常工作開展實施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0.49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0.49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地震局到龍陵開展儀器標定等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00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地震局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龍陵縣地震局部門資產總額1,38.1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6.70萬元,固定資產131.41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其他資產0.0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4.8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3.09萬元,固定資產增加1.73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減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減少)0.00元,無形資產增加(減少)0.00元,其他資產增加(減少)0.00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138.10 | 6.70 | 131.41 | 87.36 | 13.00 | 31.05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5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7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級和其他同級部門補助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科目代碼2080501):指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八、三公經費:是指市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監督索引號530523001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