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17-091900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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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陵縣地震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龍陵縣地震局主要負責開展全縣防震減災工作,做好區域內的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御、地震應急救援及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建筑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等工作,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行政。
(二)2016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6年,縣地震局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市地震局的關心支持下,圓滿的完成了各項防震減災工作任務,使我縣防震減災事業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地震局是一級預算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沒有下設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部高有綜合辦公室、監測預股、震災防御股3個股室,與上年沒有增減變動。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縣地震局2016年末實有人員編制6人。其中:行政編制2人,事業編制4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4人,事業人員5人。
離退休人員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人。
實有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1 119 468.34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 119 468.34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縣地震局沒有下設附屬單位;其他收入0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的收入合計858 653.94元增加260 814.40元,增幅為2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資改革導致工資福利收入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1,092,468.34元。其中:基本支出924,951.66元,占總支出的85%;項目支出167,516.68元,占總支出的15%;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元。與上年的968,253.94元對比增加了124,214.40元,增幅為11%,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24,951.66元。與上年的898,253.94元同比增加26,697.72元,增幅為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615,810.04元,占基本支出的67%;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63,019.57元,占基本支出的18%。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度用于保障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67,516.68元。與上年項目支出合計70,000.00元對比增加97,516.68元,增幅為58%,項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任務、工作項目的增加導致項目支出增加。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主要有地震監測臺站、監測項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地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92,46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1,092,468.34元的100%。與上年的968,253.94元對比增加124,214.40元,增幅為11%,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92,468.3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家庭和各人的補助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
2.外交(類)支出0元;
3.國防(類)支出0元;
4.公共安全(類)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地震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3,924.06元,支出決算為33,924.06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3,402.06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0,522.00元,完成預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33,924.06元,比2015年的49,023.70減少150,99.64元,下降3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13702.74元,下降5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396.90元,下降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減少的主要原因為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制度,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3,402.06元,占40%;公務接待費支出20,522.00元,占6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3,402.06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3,402.06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公務活動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522.00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20,522.00元,接待人次250人次。主要用于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及下級部門溝通協調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地震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9633.76元,與上年的271740.24元對比增加57893.52元,增幅為18%,增加的主要原因為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工作項目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及其他資本性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政府采購決算合計283,898.71元,采購項目主要為購置辦公用固定資產。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情況說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在此進行說明解釋。
龍陵縣地震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