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43275660-2/20240319-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地震局 |
| 公開目錄 | 法治政府建設 | 發布日期 | 2024-03-19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地震局根據中共龍陵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報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的通知》〔2023〕—24號文件的要求。現將龍陵縣地震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工作情況
龍陵縣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要以組織開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大學習大培訓大研討”活動,積極參與地震系統法治工作人員組織的專題業務培訓,建立完善本單位(行業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防災減災救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衡量執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體現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要始終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風險挑戰的根本保證。龍陵縣地震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要以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開展工作,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利用“全民國家安全日”“全國憲法日”等重點時段普法宣傳,以發放材料、舉辦講座、融媒體視頻等方式面向社會公眾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地震行業標準、地震動區劃圖等宣傳。
(一)加強地震系統干部法治教育。切實落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制度,推動領導干部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能力,做法治模范,示范帶動干部職工法治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重點抓好“關鍵少數”,將領導干部帶頭遵法、學法、模范守法作為地震系統法治素養提升的關鍵。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引導全縣地震系統工作人員牢固樹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的基本法治觀念。充分借助各種培訓學習機會,加大全縣地震系統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地震系統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配合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落實人員密集場所經營管理單位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重點單位從業人員學法守法用法制度,向企業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宣講有關抗震設防、地震應急管理及處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引導重點單位把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結合防震減災科普宣傳重點時段和地震事件,大力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公眾積極配合做好防震減災工作,形成全員支持防震減災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開展干部職工學法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法治龍陵建設規劃(2021一2025年)》《龍陵縣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一2025年)》及其重要舉措分工方案、“八五”普法規劃、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3年工作要點等重點內容。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利用地震系統法律法規規章頒布日、憲法宣傳周等開展普法宣傳活動4次,用“以案釋法”的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或新媒體平臺,刊載發布普法案例,認真按普法辦要求提供相關工作數據、工作材料。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將法治文化建設納入地震局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并開展相應工作,在單位公共區域(含公共服務大廳窗口、走廊、邦納掌地震觀測站等)設置有法治文化相應內容宣傳。利用本部門(單位)簡報、內刊、單位網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開展法治宣傳,積極參加市普法辦組織的各類法律知識競賽、展播等在線法治傳播活動。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地震局黨組年內開展2次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地震局年度工作要點,對法治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和完成時限,地震局主要負責人按照要求開展述法,并組織單位分管領導股室人員開展述法活動,2023年度地震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未有縣委依法治縣辦組織約談的情況。
(四)加強法治建設政府工作督察和調研。對依法治縣檢查考核和上級部門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工作納入督察內容。地震局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健全法制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工作機制。一是調整充實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確定專門工作人員,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門研究部署推進法治建設工作。二是制定了《龍陵縣地震局2023年法治建設工作點》,做到年初有計劃,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三是將法制建設工作與我局的中心工作、黨風廉政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緊密結合,納入到全局綜合目標管理工作中,一起安排、落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本部門及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依據。四是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中國共產黨章程、黨規、憲法法律列為干部職工培訓的重要內容。五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決策制,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度。
(五)全面推行政執法事項公開。以部門網站、單位職工會議、宣傳欄等形式定期公布黨支部決策事務,全面推行黨務公開。地震局依法規范行政職能,推進單位職能轉變。一是認真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梳理并公布單位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度建設,進一步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力爭規范性文件的報備率達到100%。健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長效機制,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每隔 2年、規章定期清理制度。三是定期組織行政人員參加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四是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快推進誠信政府建設,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五是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送交有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六是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綜合防災減災體制和法規規章體系。認真執行相關行政法律法規,依法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建立執法監督檢查機制,2023年度開展了1次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積極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執法督察等工作,及時發現、糾正執法不規范問題。對各項檢查中査出的問題,嚴格追究責任。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問題靠法的良好氛圍,有效保障了全縣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六)深入開展法治文化實踐活動。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研究和教育實踐具體化、系統化。一是把憲法、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列入本單位黨支部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并組織學習。二是開展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積極參加縣級組織開展的主題法治宣傳日、宣傳周和宣傳月活動。三是持續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加強單位法治文化建設,加大單位干部職工的法治培訓。四是在部門網站、微信群等媒體開展法治公益宣傳,營造全局上下共同參與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的濃厚氛圍,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普遍建立健全防震減災法律顧問制度落實。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龍陵縣地震局2023年,雖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設、行政執法等方面還與上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法治人才隊伍力量薄弱。機構改革后龍陵縣地震局屬于事業單位,沒有了行使行政職能的權利。
(二)法治建設思想意識淡薄。干部職工對法治建設的認識存在偏差,對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
(三)防震減災監管水平還不夠高。執法隊伍業務能力、監管方式、創新意識不能同步跟進。執法人員不能及時和熟練掌握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工作需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依法行政。增強全局上下對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認識,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相關制度的學習,提升全局程序規劃與時間思維,認真規劃、事先謀劃,不斷提升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務的管理水平。同時,積極響應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繼續強化行政執法保障和監督,全面推進嚴格規范文明公正執法。
(二)創新普法工作方法。在現有傳統媒體的基礎上,加強新媒體的運用,探索與本行業相適應的普法工作新機制,將日常普法與專題普法相結合、將法治宣傳與防震減災各紀念日相結合、將法治宣傳與依法治理相結合,不斷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三)抓好制度建設。力促法治建設規范化,不斷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機制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創新有利于“防大震、抗大震”的工作發展機制,實現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與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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