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mzzjj-04_A/2017-0223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 公開目錄 | 三公經費 | 發布日期 | 2017-02-23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2017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 |||
單位:萬元 | |||
項目 | 上年決算數 | 本年預算數 | 增減原因說明 |
合計 | 22.3 | 21 | 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22.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0,公務接待支出1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公務用車運行費為10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21萬元,比2016年決算減少1.3萬元,減幅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0,公務接待支出1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公務用車運行費為10萬元)。 |
1.因公出國(境)費 | |||
2.公務接待費 | 11.8 | 11 |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10.5 | 10 | |
其中:(1)公務用車購置費 | |||
(2)公務用車運行費 | 10.5 | 10 | |
注: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