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19-0628002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績效評價 | 發布日期 | 2019-06-28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部門整體支出
績效自評報告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概況
1.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方針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定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并監督實施。
(2)負責較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3)落實減排目標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督查、督辦、核查各企業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4)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編制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劃,配合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5)從源頭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章、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對縣級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查,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6)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7)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定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
(8)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核安全、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施實施監督管理。
(9)負責環境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建設、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保信息網。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統一發布環境綜合報告和較大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重點集鎮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10)依法對污染源治理設施運行、“三同時”執行、污染減排、限期治理完成情況進行現場監察。
(11)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指導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實施環境保護技術工程示范項目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件。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情況:
龍陵縣環保局于2007年12月由龍陵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分設,內設辦公室、法規自然宣教股、環評污控輻射管理股、環境監察大隊4個機構。
3.人員情況: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部門2018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4人,行政編制3名,工勤編制1名,事業編制20名;現實有人員22名,其中:公務員6名,工勤人員2名,事業單位14名,其中所屬事業單位兩個:龍陵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有事業編制10名,現實有人員5名);龍陵縣環境監測站有事業編制10名,現實有人員9名,(2018年9月新考入2個事業人員),局黨組書記、局長1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3名。
(二)部門績效目標的設立情況
一是以圍繞迎接黨的十九大和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這條主線,按照市生態環境局、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各項工作,為全省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思想輿論保證和精神文化條件。二是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創新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科學化水平;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為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整理歸納出2018年龍陵縣環境保護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三)部門整體收支情況
1.2018年決算收入3160192.32元,比2017年決算收入3507288.44元減少347096.12元,減少9.9%,原因是單位項目安排收入比上年減少1040242,工資調整及單位公務運行經費收入比上年增加693145.88元。
2.2018年決算支出3882414.66元,比2017年決算支出入3892452.39元減少10037.73元,減少0.26%,原因是單位項目安排支出減少703183.61元,人員工資和行政運行支出增加693145.88元。
(四)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結合龍陵縣環境保護局實際情況,健全完善了單位預算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規范了財務管理。
二、績效自評工作情況
(一)績效自評目的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省、市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通過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了解部門整體支出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資金管理是否規范、資金使用是否有效,檢驗資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及時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的管理,強化財政支出績效理念,提升部門責任意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自評指標體系
按照文件要求,縣環境保護局根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指標對2018年全年預算數進行自評,主要包括目標設定、預算配置、預算執行、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職責履行及履職效益等方面的情況。
(三)自評組織過程
1.準備階段(2019年6月4日—10日)
組織學習財政支出績效自評的相關規定,確定評價范圍和對象,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任務、依據,掌握評價的時間和有關要求。
2.實施階段(2019年6月11日—17日)
根據《龍陵縣財政局關于2019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制定評價指標體系,上報縣財政局審核。
3.總結階段(2019年6月18日——24日)
總結評價工作經驗,進行一步完善績效自評指標體系,裝訂歸檔績效自評資料。在單位門戶網站公示績效自評報告,接受監督檢查。
三、評價情況分析及綜合評價結論
(一)投入情況分析
結合部門職責職能,設定工作目標,根據工作目標預算部門經費,年初預算239.65萬元,因為工資調整,人員新增,調整預算數為316.02萬元,同時,按照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2018年本單位三公經費決算支出124957.62元,比 2017年決算支出125957.62元減少1000元,減少0.8%。
(二)過程情況分析
嚴格預算執行,按照縣財政要求有計劃完成資金支付進度,2018年全年預算執行率達100%。進一步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制度編制、申報、管理預算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預算管理公開化。規范資產管理,對固定資產的采購、使用、處置、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實現了資產管理信息化。
(三)產出情況分析
1.環境執法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一是加強重點污染企業監管,截至2018年10月底環境監察大隊共出動執法人員126人次,車輛38臺次,采取雙隨機抽查制度、日常監管等措施對在建項目和企業進行監察檢查,制作《龍陵縣環境監察大隊現場監察記錄》42份,提出監察要求105條,有力地保障了全縣環境安全。二是加大信訪案件辦理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環境類信訪投訴24起,其中來訪投訴6起,來信投訴8起,來電投訴6起,12369投訴4起,辦結23件,正在辦理1件,辦結率96%。三是加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對3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米進行了立案查處,處罰金額19萬元。四是認真組織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按照《2018年云南省環境執法大練兵實施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出動環境監察人員56人次,檢查企業21家(次),努力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
2.協調抓實環保督察及專項行動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一是積極協調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目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涉及龍陵的22項整改任務,已完成20項,其余2項正按時序推進落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涉及龍陵的18項整改任務,已完成7項,其余事項正按時序進度落實。二是認真組織開展了長江經濟帶(龍陵區域)固體廢物大排查。對全縣10家產生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進行了排查,摸清了全縣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利用情況,為加強固體廢物管理打下了基礎。三是積極協調抓好飲用水水源地專項督查問題整改。完成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4個問題整改任務,完成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熊洞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及報批工作。四是在積極協調抓好“綠盾2017”存在問題整改的同時開展了“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我縣共涉及整改事項6項,目前已完成整改2項,其余4項正在按時序推進。
3.環境管理能力進一步增強。一是環境監測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龍陵縣城空氣自動監測站建成運行,監測工作有效開展,完成龍陵縣集中式飲用水4個點水質監測4次,完成怒江木城斷面水質監測10次,完成河沖河水質監測4次,完成縣城環境空氣質量2次(手工監測),完成縣城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后排放口監測2次,完成云南省重點排污企業、保山市重點排污企業監督性監測任務。二是污染防治取得階段性成果。污染減排項目順利推進落地,涉及水污染減排項目1個,即龍陵縣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預計能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涉及大氣污染減排項目6個,即龍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煙氣脫硝工程正常運行,云南永昌硅業有限公司煙氣脫硫工程、龍陵順康硅有限公司煙氣脫硫工程建成投入調試,龍山硅有限責任公司煙氣脫硫工程、龍陵泰康硅業有限公司煙氣脫硫工程開工建設,龍陵興鑫硅冶煉廠煙氣脫硫工程前期準備工作按時序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進,完成土壤污染地塊采樣點位核實136個,完成18個土壤有機樣、27個土壤無機樣的采樣送檢任務。
4.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生態文明創建工作成效明顯。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營造環境保護良好氛圍。通過環保信息、電視、報刊、網絡、手機報等宣傳媒體廣泛開展環境保護知識宣傳,共編輯上報環保信息40余期。在“6·5”環境日期間,緊緊圍繞“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共發放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資料及大氣污染防治法宣傳單800余份、環保宣傳手冊2200余份、《高中考禁噪通知》200余份、無紡購物袋2200余個,環保宣傳帽120頂,接受及解答群眾咨詢66人次,懸掛環境日宣傳主題布標6條。認真實施生態縣建設規劃,啟動了龍陵縣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范縣實施方案編制工,目前,實施方案已向縣直相關部門征求意見。
5.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制度。一是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共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5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105件;二是認真組織開展了水電站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共清理裝機5萬千瓦及以下小水電站36座。三是穩步推進全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在全縣8個鄉鎮組織編制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27個,配合項目建設涉及鄉鎮龍江鄉勐外壩、木城鄉、象達鎮營坡社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項目總投資900余萬元。四是不斷強化黨務政務公開。共公開各類信息85條,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維護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五是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件,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交代,答復率100%。
6.認真開展黨建脫貧攻堅雙推進工作。縣環保局緊緊圍繞“黨建領航,決勝脫貧”主題,找準基層黨建與脫貧攻堅的結合點,以脫貧攻堅問題為導向,以黨支部規范化建設為依托,有效整合各部門資源優勢,著力提升脫貧攻堅工作水平。一是認真落實“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定點掛鉤扶貧工作長效機制。二是簽訂掛包幫軍令狀,簽訂軍令狀79份。三是實行“5+2”工作制度,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三同”工作,與幫扶戶同吃、同住、同勞動。截至目前共撰寫(民情日記)工作記錄120份。四是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7.認真組織開展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積極發揮龍陵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組織開展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庫及入戶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工業源調查261戶,農業源調查14戶,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調查3戶。
(四)效果情況分析
根據局各股(室)、隊、站項目科室開展的自評情況,2018年度我局較好地完成了年初設定的各項項目績效目標。各項環保監測、監察工作穩步推進,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四、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情況
績效評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各相關股(室)、隊對績效評價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不完善,給考核評價及評分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將加強對項目開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調研,依據實際情況做好經費支出預算,制訂合理的項目實施計劃;項目實施前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實施階段,做好監督,跟蹤管理;實施后及時總結自評。
五、績效自評結果應用
通過整體支出績效自評,一是增強了績效評價主體責任意識;二是制定了部門績效管理辦法及項目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了長效機制;三是進一步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四是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分配上級財政預算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
六、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是完善體制機制,切實強化制度保障。結合部門實際,制定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據。
二是規范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根據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結合部門業務工作,嚴格審批每一筆專項資金支出,堅決杜絕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現象發生。
三是明確目標,細化責任。根據資金用途和項目的目標任務,將具體任務落實到相關股室,責任到人。
七、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無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龍陵縣環境保護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