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50225-00001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預算 | 發布日期 | 2025-02-25 |
| 文號 | 瀏覽量 |
目錄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九、其他公開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預算表
三、部門支出預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按功能科目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七、部門基本支出預算表
八、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三、市對下轉移支付預算表
十四、市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五、新增資產配置表
十六、上級補助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七、部門項目中期規劃預算表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監管轄區內生態環境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監管轄區內重點縣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協調處理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監管轄區內重點縣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實施監管轄區內減排目標落實。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負責督查、督辦、核查各重點企業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總量減排考核工作。
4.擬訂龍陵縣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擬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劃,按龍陵縣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6.監督管理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負責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施設計、制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8.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對監管轄區內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縣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9.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有關工作、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12.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監管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監督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13.組織負責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14.負責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或參與跨區域環境保護合作,參與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對外生態環境治理相關工作。
15.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受市局授權在監管轄區內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
(二)機構設置情況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內設3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自然法宣審批股、綜合環境股;所屬單位0個。
(三)重點工作概述
1.堅決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大氣治理方面,圍繞城區空氣質量問題,結合秋冬季顆粒物削減攻堅工作要求,重點治理揚塵、油煙污染,加強企業監管,堅決取締非法燒制木炭行為,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實際成效。水環境保護方面,確保地表水國控斷面木城斷面達到地表水Ⅲ類水標準,達標率100%,不出現城市黑臭水體。全縣12個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水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持續加強對尾礦庫、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日常監管,強化“一住兩公”用地監管意識。
2.不折不扣抓好各級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按照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辦公室作用,定期調度統籌抓好全縣各類各級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嚴格督促各牽頭單位按照整改方案的時間表、路線圖,“一個問題、一個方案、一個專班”逐項抓好整改銷號,以務實舉措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到位。
3.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是組織完成2025年中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全力跟蹤好已入庫項目進度。二是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小三格”+“大三格”治理工作,完成市級下達治理任務。
4.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與服務水平。強化環境監測,加大執法巡查監管力度;做好信訪服務,規范受理、調查處置、回訪等工作程序,主動作為,守護群眾的環境權益。積極主動做好重大項目建設、重點招商環評工作,切實服務好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單位編制2025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單位1個;差額供給單位0個;定額補助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額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單位0個。截至2024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27人,其中:行政編制4人,工勤人員編制1人,事業編制22人。在職實有24人,其中:財政全額保障24人,財政差額補助0人,財政專戶資金、單位資金保障0人。
離退休人員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人。
車輛編制2輛,實有車輛2輛,超編0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5年部門財務總收入7,220,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7,220,4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0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元,事業收入0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元,上級補助收入0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門財務總收入比上年預算減少3,864,300元,同比下降34.86%。主要原因是上年伊洛瓦底江二級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項目、小爛壩水庫、長漢壩水庫、小河水庫、清河水庫、黑龍洞5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整治工程項目、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專項資金、龍陵縣龍江鄉硝塘村一垛墻、龍新鄉雪山村水污染防治項目等已經按進度撥付大部分資金,今年所需項目投入減少,所以用于項目的財務收入同比減少。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5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7,220,400元,其中:本年收入7,220,400元,上年結轉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220,400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財政撥款0元。
部門財政撥款收入比上年預算減少3,314,300元,同比下降31.46%。主要原因是上年伊洛瓦底江二級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項目、小爛壩水庫、長漢壩水庫、小河水庫、清河水庫、黑龍洞5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整治工程項目、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專項資金、龍陵縣龍江鄉硝塘村一垛墻、龍新鄉雪山村水污染防治項目等已經按進度撥付大部分資金,今年所需項目投入減少,所以用于項目的財政撥款收入同比減少。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5年部門預算總支出7,220,400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7,22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900元,比上年預算減少69,600元,同比下降1.8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資等使人員經費增加;項目支出3,488,500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244,700元,同比下降48.19%,主要原因是:上年伊洛瓦底江二級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項目、小爛壩水庫、長漢壩水庫、小河水庫、清河水庫、黑龍洞5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整治工程項目、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專項資金、龍陵縣龍江鄉硝塘村一垛墻、龍新鄉雪山村水污染防治項目等已經按進度撥付大部分資金,今年所需項目投入減少,所以項目預算支出同比減少。
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主要用于:
1.20805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公用經費。
2.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82,300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支出。
3.2101101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支出99,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
4.2101102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支出63,200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
5.2101103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89,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業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6.2101199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9,700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人員工傷、生育保險等支出。
7.2110101節能環保支出—環境保護管理事務—行政運行支出2,112,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工資、保險及一般公用經費等支出。
8.2110203節能環保支出—環境監測與監察—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
9.2110301節能環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氣支出258,5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龍陵縣臘勐鎮松山村低碳社區試點項目工程款。
10.2110302節能環保支出—污染防治—水體支出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工程款。
11.2110399節能環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攻堅戰日常工作經費。
12.2110402節能環保支出—節能環保支出—農村環境保護支出9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伊洛瓦底江二級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項目工程款。
13.2111101節能環保支出—污染減排—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支出973,400元,主要用于環境監測站事業人員工資、保險及一般公用經費等支出。
14.2111102節能環保支出—污染減排—生態環境執法監察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檢查各項差旅費、辦公費等日常支出。
五、市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2025年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不涉及此項預算公開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4個,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3,36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13,360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35,000元,與上年持平,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元,與上年持平,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增減變化情況:與上年持平,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15,000元,與上年持平,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約為20次,共計接待約為150人次。
增減變化情況:與上年持平,無變化。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120,000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0,000元,與上年持平。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
增減變化情況:與上年持平,無變化。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1.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補助經費,績效目標: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標任務全面完成,中心城區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完成市級下達指標任務,全縣地表水國控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100%,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90%以上,縣城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99%。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
2.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補助經費,績效目標:開展全年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展信訪調查和省市專項行動,對“藍天碧水凈土”專項檢查、隨機企業數檢查,市縣交叉執法檢查、轄區內工業污染專項檢查、執法大練兵等系列環保專項檢查行動。著力強化環境監管,對全縣范圍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對違法企業加大處罰力度,保護生態環境,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3.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補助經費,績效目標:開展全年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展信訪調查和省市專項行動,對“藍天碧水凈土”專項檢查、隨機企業數檢查,市縣交叉執法檢查、轄區內工業污染專項檢查、執法大練兵等系列環保專項檢查行動。著力強化環境監管,對全縣范圍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對違法企業加大處罰力度,保護生態環境,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4.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保持及提升勐梅河水質,提高勐梅河周邊村莊管網覆蓋率、污水收集和處理率;結合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的水體未經處理進入河道;進一步滿足《龍陵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要求,按照規劃要求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模式,加強項目管理,探索管理模式,實現項目運行的最佳效率,真正達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
5.保山市龍陵縣怒江一級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埡口段水環境治理工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保持及提升勐梅河水質,提高勐梅河周邊村莊管網覆蓋率、污水收集和處理率;結合新農村建設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的水體未經處理進入河道;進一步滿足《龍陵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要求,按照規劃要求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模式,加強項目管理,探索管理模式,實現項目運行的最佳效率,真正達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
6.保山市龍陵縣臘勐鎮松山村低碳社區試點項目資金,績效目標:提高村民低碳意識,養成節水節能低碳習慣;優化村內生產生活方式,推廣綠色出行,優化用能和能源結構,營造低碳村風,并將其推廣至紅色教育旅游的游客,提升村莊整體環境和形象,將松山村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的紅色教育示范旅游區,進一步帶動村莊經濟發展,推進松山社區生態文明建設進程;進一步梳理符合龍陵縣鎮村發展建設的低碳化規劃理念,從因地制宜的制定低碳鄉村建設規劃、碳排放統計調查制度及低碳生活指南等方面尋求一條科學可持續的縣域鄉村低碳建設方法,開發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農村低碳發展模式,進一步高效推動農村低碳社區的建設和發展。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接待經費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2025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341,200元,較上年減少108,200元,下降24.08%,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員減少,公用經費相應減少。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資產總額20,766,694.83元,其中,流動資產16,990.96元,固定資產4,349,737.59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元,在建工程16,399,966.28元,無形資產0元,其他資產0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1,107,400.45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229,051.21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元;資產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資產0平方米,資產出租收入0元。鑒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精準數據,需在完成2024年決算編制后才能匯總,此處公開為2025年1月資產月報數。
附件: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