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1-1116004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1-11-16 |
| 文號 | 瀏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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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環通〔2021〕189號)、《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保山市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環發〔2021〕77號)要求,為切實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現將《龍陵縣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
工作方案
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落實各項法律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強化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全過程規范化環境管理,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環通〔2021〕189號)、《保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保山市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環發〔2021〕77號)要求,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結果應用,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持續推動企業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
(二)建立評估機制
龍陵分局組織對本轄區內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進行評估。
二、評估對象
結合云南省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十三五”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發現突出問題,對轄區內危險廢物重點產廢單位、經營單位和“十三五”期間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不合格單位評估實現全覆蓋;聚焦危險廢物環境問題和環境風險突出的行業企業,選擇不少于5家其他產廢單位進行評估。三、評估方式按照《云南省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中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附件1,表2和表3)組織對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開展評估,并填寫《被檢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附件2),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表1進行自評打分,總結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情況(參照附件3)。
四、評估要求
(一)由綜合環境股、綜合執法大隊抽調執法人員于2021年11月9日前完成現場檢查評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將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報告(含《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表1、表2、表3以及《被檢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對評估發現的問題,應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商請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對企業進行停產整治。將評估中發現的涉嫌環境違法問題與環境執法工作相銜接。對在評估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綜合執法大隊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三)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監管,跟蹤督促“十三五”期間規范化考核不達標和基本達標的企業做好檔案臺賬、管理計劃、申報登記、標識標牌、規范貯存等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各項工作。
(四)加大對涉危險廢物單位的業務培訓,大力宣傳危險廢物管理的法律知識。利用定期監察、各項環境專項執法檢查的機會,積極對涉危單位進行相關環保法律法規宣傳。
附件:1.龍陵縣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
2.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21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
龍陵縣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監管類型 | 備注 |
1 | 云南永昌鉛鋅股份有限公司 | 省級 | |
2 | 龍陵縣人民醫院 | 市級 | |
3 | 龍陵縣祥裕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 市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