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8-3-/2015-022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統計局 |
| 公開目錄 | 三公經費 | 發布日期 | 2015-02-20 |
| 文號 | 瀏覽量 |
龍陵縣統計局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部門預算表
表一 2014年預算收支表
表二 2014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統計表
龍陵縣統計局
2015年2月20日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部門預算表(表一)
單位:萬元
收 入 | 支 出 | ||
項 目 | 預算數 | 項 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 | 150.25 | 一、基本支出 | 93.33 |
工資福利支出(在職人員工資) | 65.66 |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4.95 | ||
1、公務費 | 2.04 | ||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60 | ||
3、工會經費 | 1.31 |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 22.72 | ||
其中:退休人員工資 | 22.72 | ||
二、項目支出 | 56.92 | ||
1、統計年報經費 | 3.00 | ||
2、2013年統計信息化建設縣級配套經費 | 9.11 | ||
3、縣域經濟統計監測協調工作經費 | 10.00 | ||
4、能源統計及服務業調查經費 | 2.00 | ||
5、常住人口抽樣調查經費 | 2.00 | ||
6、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年鑒印刷費 | 2.00 | ||
7、統計信息網絡租用經費 | 1.31 | ||
8、城鄉一體化調查經費 | 22.50 | ||
9、貧困監測統計經費 | 5.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計 | 156.25 | 本 年 支 出 合 計 | 156.25 |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單位:人、輛
單位名稱 | 人數 | 編內實有車輛數 | ||||||||||
實有人數合計 | 財政全供養 | 財政全供養 | ||||||||||
小計 | 行政 | 參公管 理 | 事事業 | 工勤 | 其他 | 小計 | 離休 | 退休 | 提前退休 | |||
龍陵縣統計局 | 23 | 17 | 8 | 77 | 2 | 6 | 6 | 2 | ||||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部門預算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龍陵縣統計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門預算中。
一、部門基本情況
編制2014年部門預算時,我局財政全供養人數23人,其中在職人員17人,退休人員6人;在編實有車輛2輛。
二、201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4年部門預算總收入156.25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2014年部門預算總支出156.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3.33萬元,項目支出56.92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4年用于人員工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93.33萬元。
1、工資福利支出65.66萬元。
即在職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構成;
核定標準:在職人員工資依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審核批復按檔次、分級別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務支出4.95萬元。
其中:公務費2.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0萬元、工會經費1.31萬元。
核定標準:公務費核定每人年均1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核定每車年均8000元,工會經費核定在職人員應發工資總額的2%,退休公用經費核定退休人員每人年均400元;
3、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2.72萬元,全部是退休人員工資。
核定標準:離退休人員工資依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審核批復按檔次、分級別核定到人。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4年用于各項統計調查費用56.92萬元。
1、統計年報經費3萬元。
主要用于國民經濟核算、綜合、農業、能源、工業、交通、郵政、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勞動工資、貧困監測、服務業、城鄉一體化調查等專業統計的年報會議食宿費用。
2、2013年統計信息化建設縣級配套經費9.11萬元。
根據云統發〔2012〕37號和云統發〔2012〕101號文件要求,全省在2012—2016年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所需資金采取省財政資金為主,各州(市)、縣(市、區)財政資金配套建設為輔的方式進行,我縣2012—2016年共需要配套資金25.59萬元,其中2013年需配套9.11萬元。
3、縣域經濟統計監測協調工作經費10萬元。
深化統計改革,提高新形勢下的統計工作水平和服務水平,加強與各鄉鎮、各部門、企業、統計調查對象之間的協調溝通,做好縣域經濟統計的各項協調和預警等相關費用。
4、能源統計及服務業調查經費2萬元
主要用于能源統計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辦公費、出差費、車輛油費等費用。
5、常住人口抽樣調查經費2萬元。
主要用于每年5月、11月進行的涉及2個調查小區,200余戶家庭,600余人人口變動調查、勞動力調查所需的辦公費、出差費、報表印刷費、車輛運行費用。
6、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年鑒印刷費2萬元。
用于《2013年度龍陵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年鑒》編輯、印刷等相關費用。
7、統計信息網絡租用經費1.31萬元。
深化統計改革,提高統計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我縣統計網絡的正常運行,按照與龍陵縣電信公司簽訂合同的租用網絡服務費金額,需經費1.31萬元。
8、城鄉一體化調查經費22.5萬元。
用于7個鄉鎮,13個村社區,15個調查小區,150戶城鄉居民調查的記賬補貼(城鎮居民50戶按每戶50元/月,農村100戶按每戶40元/月)、輔助調查員補助(每個小區120元/月)及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的業務培訓、訪戶、誤工補貼等相關費用。
9、貧困監測統計經費5萬元。
在城鄉一體化調查的基礎上,全面反映我縣農村基本情況和發展變化風貌,客觀記錄我縣農村貧困各方面新情況、新問題,增加貧困監測統計調查工作,用于住戶補助、輔助調查員補助及日常辦公費、出差費、車輛運行費用。
龍陵縣統計局
2015年2月20日
龍陵縣統計局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 |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本年預算數 |
合計 | 15.00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
2、公務接待費 | 9.00 |
3、公務用車費 | 6.00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6.00 |
(2)公務用車購置 | |
注:保山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數包含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和中華會計函授學校預算支出。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