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8-3-/2015-091800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統計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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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決算管理的相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龍政辦發〔2012〕70號和《龍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對縣統計局成立龍陵縣統計執法大隊增加人員編制事宜的批復》(龍機編發〔2014〕28號)精神,龍陵縣統計局是參加編制部門決算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龍陵縣統計局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縣委、縣政府、市統計局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負責組織各鄉鎮、各部門進行地方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和統計執法;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牽頭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并進行統計分析。
(四)負責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
(五)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定、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六)負責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七)負責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業務指導,做好全縣統計人員培訓和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2014年縣統計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1.各項統計改革穩步推進。認真執行以GDP核算為龍頭,各專業、各部門為支撐體系的工作機制,全縣數據的匹配性、客觀性和協調性不斷提高。穩步推進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改革,正式發布了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開展全國產糧大縣糧食產量抽樣調查,抽樣調查結果與全面調查結果基本銜接。
2.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和常規統計調查任務圓滿完成。圓滿完成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業務培訓、單位清查、填報登記和數據處理等各階段工作,獲得了較高質量的普查數據,縣經普辦被授予“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精心實施經濟社會、科技文化、資源環境等各行業各領域常規統計調查,積極配合上級調查部門完成了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民意調查,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
3.現代化服務型統計建設取得新進展。做好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監測,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全縣發展情況得到客觀全面反映,在2014年度全省縣域經濟考核中,我縣綜合得分排名全省39位,較2013年進36位。做好信息服務工作,及時印發月度《國民經濟統計主要指標》和年度《統計公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年鑒》,供社會各界查詢使用。及時發布統計數據,加強統計指標的詮釋和解讀,積極服務于全縣各類會議、各項考核。
4.切實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按照“八有”標準切實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規范統計行為,夯實基層基礎,源頭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利用統計年報會、統計部門聯席會、業務培訓會、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等形式加強統計業務知識培訓,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進一步提高。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及時將縣級配套資金撥付到省統計局指定賬戶,實現了統計信息網縣、鄉鎮的全覆蓋,確保了統計數據傳輸的安全、快捷。
5.積極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的扶貧、產業掛鉤任務。從單位較為有限的經費中安排一定資金,幫助扶貧掛鉤村解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積極支持烤煙、重樓產業發展。
二、部門基本情況
龍陵縣統計局是納入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的行政單位。內設4個股室和地方統計調查隊。2014年定編人數18人(不含2人暫定編),其中:行政編制9人,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7人。2014年末在職人數18人(其中:行政人員9人、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人員7人),退休人員7人。小車編制2輛,實有2輛。
三、部門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縣統計局決算總收入239.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9.84萬元,占總收入的100%。
部門決算總支出234.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5萬元,占總支出的78.64%;項目支出50萬元,占總支出的21.36%。
(一)基本支出情況。2014年用于保障統計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84.05萬元,比上年增長7.16%,增長原因是:一是從2013年起我縣實行統計規范化建設考核,2014年我局兌付到相關單位和10個鄉(鎮)2013年度統計規范化建設考核獎金9.6萬元。二是從2014年我縣開展全縣產糧大縣縣級糧食產量抽樣調查工作,支出工作經費8.29萬元。三是2014年統計信息化建設縣級配套資金比2013年減少4.88萬元。四是由于人員變動,在職人員工資支出減少5.79萬元。五是津補貼標準有所增加,退休人員工資增加4.5萬元。
在日常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為68.5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7.22%;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汽燃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達91.5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74%;退休人員支出2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3.04%。
(二)項目支出情況。我局的項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各種普查。2014年用于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50萬元。比上年增長354.55%,增長原因是第三次經濟普查是我國統計史上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最為廣泛的一次社會調查,普查區劃分、普查對象空間定位等工作全部通過電子化手段進行,普查員使用PDA手持電子終端進行定位、數據采集和上傳。2013年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單位清查會議召開、數據集中匯審、錄入,電子地圖繪制及普查兩員業務培訓等工作。2014年工作經費主要用于PDA設備購置、輔助調查員和普查員補貼兌現、普查表填報登記和數據處理等工作。
四、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4年我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4.0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100%,比上年增長28.06%。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4.05萬元,占總支出的78.64%;項目支出50萬元,占總支出的21.36%。
五、“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縣統計局201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17.6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43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2.21萬元。
2014年“三公”經費決算數比2013年決算數增加2.0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用增加,原因:一是物價上漲,導致費用增加;二是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接待上級督查檢查次數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4年我局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43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運行維護費5.43萬元,比2013年決算減少0.3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統計調查和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油費、維修費、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2014年我局共執行國內公務接待180批次,4000人次,公務接待費開支12.21萬元,比2013年決算增加2.4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企業、鄉村統計業務人員,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和糧食產量抽樣調查的輔助調查員,上級統計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產生的費用。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決算數:指省級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含上年結轉結余和當年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
龍陵縣統計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