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8-3-30/2017-0922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統計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決算 | 發布日期 | 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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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龍陵縣統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陵縣統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龍政辦發〔2012〕70號和《龍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對縣統計局成立龍陵縣統計執法大隊增加人員編制事宜的批復》(龍機編發〔2014〕28號)精神,龍陵縣統計局是參加編制部門決算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龍陵縣統計局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縣委、縣政府、市統計局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負責組織各鄉鎮、各部門進行地方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和統計執法;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3.牽頭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并進行統計分析。
4.負責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
5.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定、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7.負責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業務指導,做好全縣統計人員培訓和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
8.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9.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有序推進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一是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進展順利。二是科學制定工作規劃。三是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四是認真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
2.認真做好各類常規統計和重點調查工作。一是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多個統計專業的2015年統計年報和2016年定期報表,各項主要經濟指標均增速均在合理區間運行。二是扎實開展城鄉住戶調查、全國產糧大縣糧食產量抽樣調查、貧困監測、人口變動調查等專項調查,以及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兩綱統計監測。三是認真做好2013—2015年度生態文明縣,以及10個生態文明鄉(鎮)創建的問卷調查工作。四是組織開展縣紀委委托的2016年黨風建設社會評價問卷調查工作,共涉及10個鄉鎮、60個縣直及駐龍單位。
3.抓牢源頭統計數據質量。一是以“數據造假、以數謀私”專項治理工作開展為契機,結合各類統計業務培訓會議,加強對基層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規范基層統計工作,引導調查對象依法真實報送數據。二是認真執行統計部門聯席會議、國民經濟核算聯席會議等制度,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對接,前移數據審核關口,加大基層數據聯審評估力度,確保源頭數據真實準確。三是加強聯網直報平臺數據監管,重點核查增速快、協調差、波動大的專業數據,努力構建嚴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監控長效機制,全縣統計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
4.持續提升統計服務水平。一是按月收集支撐GDP核算基礎指標,強化月度、季度統計分析,密切關注經濟運行態勢,監測經濟發展走勢及變化趨勢,重點加強了工業、投資、農業、節能降耗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并通過短信、微信平臺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2016年我局共發布月度《國民經濟統計主要指標》540份,統計信息33期,統計分析25期。二是保持與編辦、民政、地稅、國稅、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密切工作聯動,及時更新維護基本單位名錄庫。三是本著成熟一戶申報一戶的原則,加強與各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對達到申報條件的企業及時組織申報。2016年全縣已成功入庫工業企業4戶、房地產開發企業1戶,正在申報“下升上”企業8戶,其中工業企業1戶、批發和零售企業4戶、住宿餐飲業2戶、建筑業1戶。
5.持續加強統計隊伍建設。一是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要求,加強統計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統計隊伍。二是結合國家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要求,分層次、分行業、分專業進行統計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2016年,我局共組織開展各類統計業務培訓25期1020人次。三是以業務培訓、業務指導、臺賬檢查、統計部門聯席會議等工作的開展為契機,加強與鄉鎮、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引導基層統計適應國家統計改革要求,加速推進國民經濟核算改革、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改革、工業統計改革、能源統計改革等各項統計改革。
6.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一是積極投身于全縣脫貧攻堅工作。在人員少工作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積極響應縣委號召,脫產抽派1人駐平達鄉黃連河村開展扶貧工作。認真組織開展“掛包幫、轉走訪”。組織干部職工深入開展走訪、回訪和調研,加強與貧困戶的溝通交流,不斷完善充實幫扶措施,努力增進感情,提升幫扶實效。2016年全局共入村入戶14次。積極協調并籌措資金4萬元,為八O八社區36戶建檔立卡貧困戶送去72只能繁母羊進行養殖。二是結合重要時間節點大力宣傳并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緝槍治爆專項行動等工作的指示精神,并認真執行局24小時值班制,努力做好職責范圍內的綜治維穩工作。三是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圍繞文明單位評選標準,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統計職業道德教育和統計行風建設,全力鞏固市級文明單位稱號。四是抓實老干部工作,堅持重要傳統節日對老干部進行走訪慰問,2016年,組織老干部健康體檢6人次,分別于春節、中秋節、敬老節各走訪慰問1次。五是結合統計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分管領導和專人按要求完善并及時更新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加快推進統計職能轉變。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實有人員編制18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含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11人(含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人員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0人。(注:2016年1-11月我局有6人退休人員在我局發退休金,2016年12月轉由社保部門發,所以決算人數為0)。
實有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門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龍陵縣統計局決算總收入246.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6.16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20.51萬元,下降7.7%,主要原因:盡管2016年幾次增加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人員經費支出達147.27萬元,比2015年的128.96萬元增加18.31萬元;但是2016年相關調查經費比2015年減少38.82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龍陵縣統計局決算總支出245.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6萬元,占總支出的94.49%;項目支出13.5萬元,占總支出的5.51%;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45.34萬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幾次增加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人員經費支出達147.27萬元,比2015年的128.96萬元增加18.31萬元;二是2016年公用經費支出比2015年減少63.66萬元。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6年用于保障龍陵縣統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231.66萬元。比上年減少26.54萬元,下降10.3%,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幾次增加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人員經費支出達147.27萬元,比2015年的128.96萬元增加18.31萬元;二是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比2015年減少44.86萬元。所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6%;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6年用于保障統計局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3.5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18.8萬元,減少58.2%,主要原因是2016年所需普查經費沒有的預算內列支,而是在預算外核算。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統計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5.1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減少45.34萬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幾次增加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人員經費支出達147.27萬元,比2015年的128.96萬元增加18.31萬元;二是2016年公用經費支出比2015年減少63.66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94.4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3%。主要用于:一是兌付到10個鄉(鎮)2015年統計規范化考核獎金達10.5萬元;二是2016年我縣縣級糧食產量抽樣調查工作支出12萬元;三是開展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工作支出18.43萬元;四是村級統計員補助經費7.26萬元;五是信息化建設縣級配套經費和網絡租用費3萬元;六是日常統計工作經費21.31萬元;七是兌現2015年社會經濟目標考核獎3.7萬元;九是2015年在職人員工資支出107.92萬元;九是公務經費、車輛經費、工會經費、交通費13.62萬元。十是2016年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104.79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2.7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4%。主要用于退休人員2016年1-11月工資28.31萬元,退休人員公用經費0.28萬元,撫恤金11.0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13萬元。
3.農林水(類)支出8.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3%。主要用于農村貧困監測統計工作。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龍陵縣統計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17.22萬元,完成預算的68.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5.69萬元,完成預算的63.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1.53萬元,完成預算的72.1%。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我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公車管理和公務接待制度。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13萬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0.52元,增長10.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65萬元,下降5.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公車管理和公務接待制度。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9萬元,占33.0%;公務接待費支出11.53萬元,占7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9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具體購置車輛原因、情況等……。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5.69萬元,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保障2016年日常統計、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53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11.53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級統計部門人員、鄉村統計員、企業統計員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龍陵縣統計局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4.39萬元,比2015年減少44.86萬元。主要是:2016年日常統計調查經費和專項統計調查經費比2015年減少。
(二)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6年我局政府采購預算4.22萬元,我局2016由于農業普查和相關統計調查工作的需要,2016年實際政府采購3.87萬元,其中貨物類2.74萬元,工程類0萬元,服務類1.13萬元。分散采購2.74萬元,集中采購1.13萬元,所用資金全部是財政資金。
(三)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統計局情況說明里沒有涉及到需要解釋說明的決算相關專用名詞。
龍陵縣統計局
2017年9月22日
附:龍陵縣統計局2016年決算公開表